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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日:“私曲相须,公事与夺,情无私曲,虽违法式,是为公坐……、私罪,谓不缘公事私自犯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亦同私。”

题目

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日:“私曲相须,公事与夺,情无私曲,虽违法式,是为公坐……、私罪,谓不缘公事私自犯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亦同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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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唐律规定,官吏犯罪需划分为公罪、私罪,处理上( )。

    A.私罪从重

    B.公罪从重

    C.酌情处

    D.量刑相同


    正确答案:A
    解析:唐律规定官员犯罪首先分清属于公罪还是私罪,然后根据犯罪性质和主观恶性的不同适用轻重不同的刑罚,原则是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所谓公罪是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工作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所谓私罪包括两种:一种是所犯之罪与公事无关;另一种是指利用职权,徇私枉法,虽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

  • 第2题: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疏】议日:“化外人”,谓蕃夷之国,别立君长者,各有风俗,制法不同。其有同类自相犯者,须问本国之制,依其俗法断之。异类相犯者,若高丽之与百济相犯之类,皆以国家法律,论定刑名。《唐律疏议》卷六《名例》 (1)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①何谓“化外人”?唐律关于“化外人”相犯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②如何评价唐律的上述规定? (2)请结合上述材料,说明“疏议”与律文之间的关系。


    答案:
    解析:
    (1)①“化外人”即外国人。依照唐律关于“化外人”相犯的规定,同一国家侨民在中国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家侨民相犯或唐朝人与外国人相犯,则按照唐律处理,实行属地主义原则。(5分)②唐律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既维护了唐朝的司法主权,也照顾了其他国家的法律习惯。

    (2)“疏议”是对律文的解释,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唐律的本条“疏议”既具体解释了“化外人”的概念,明确了律文适用的对象;又对律条所规定的“化外人”有犯的两种情形作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在于阐明律意,以便于准确地适用律文。

  • 第3题:

    下列关于唐律中公罪和私罪说法正确的是?


    A.缘公事致罪就是公罪

    B.“公罪”处刑从重

    C.“私罪”处刑从轻

    D.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是私罪

    答案:D
    解析:
    唐律规定官吏"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为"公罪";"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或"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为"私罪"。"公罪"处刑从轻,"私罪"处刑从重。

  • 第4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其知人欲告及亡叛而自首者,减罪二等坐之;即亡叛者,虽不自首,能还归本所者,亦同。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即事发逃亡,若越度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首之例。”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朝的自首原则。自首制度在秦汉时期就已经存在,唐朝继承了历代自首减免刑罚的原则,并使之进一步完备。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凡是犯罪未被告发而自首的,免其罪。因轻罪被告发而自首其重罪的,免其重罪;因此罪被审而另言别罪的,免其别罪……自首不真实或者不彻底的,按照其所隐瞒的罪行和情节处刑;但是应当处死刑的,减刑一等。知道他人将要告发,或者同伙亡叛将要案发而自首的,减刑二等;亡叛的虽未自首,但是能够返回当初亡叛之处的,减罪二等。但是对于杀伤他人、不能返还原物、案发后逃亡、无公文过关以及强奸和私自研习天文的,不在自首范围。
    (3)唐律关于自首及其处断原则的法律规定,意在巩固封建统治,稳定社会秩序,以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4)唐律关于自首原则无比详尽的规定,不仅表明唐朝刑法适用原则的重大发展和法律的完善,也说明了唐朝用刑持平和立法技术的高超。

  • 第5题:

    (二)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以官当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官少不尽其罪,余罪收赎。”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这一规定在适用时有何例外?为什么?
    (4)唐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案:
    解析:
    (1)该段文字反映的是唐律规定的“官当”制度和区分公罪和私罪的刑法原则。所谓“官当”,是指官僚贵族犯罪后,允许其用官品或者其爵位折抵刑罚的制度。“官当”制度始创于南北朝北魏时期,沿用于南北朝、隋、唐、宋时期,元、明、清摈弃了该制度。区分公罪和私罪的原则最早确立于《开皇律》,唐朝沿用。
    (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官吏犯私罪,五品以上的,一官可以折抵徒刑二年;九品以上的,一官可以折抵徒刑一年。如果犯公罪,一官可以多折抵一年。如果是以官品抵当流罪,原则上是三等流刑同比徒刑四年。以官品折抵徒刑如果仍有余刑不尽的,可以用铜作赎刑。因“官当”而失掉官职的人,一年后可以比原官职降一等任用。
    (3)“官当”制度是典型的官僚贵族特权法,集中反映了统治阶级以法律形式维护自身利益的意志和要求,充分暴露了唐律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本质:伺时,按照唐律,官当仅适用于折抵徒罪和流罪,而不适用于死罪本身,这一适用的例外表明,官当的实施以不影响封建统治秩序为限。
    (4)唐律关于“官当”制度的规定,区分了公罪和私霏。对于公罪,折抵刑罚年限较私罪长,说明了唐朝对官当的适用区分具体情形,其立法宗旨有二:第一,调动官吏的积极性。第二,对公罪、私罪的划分,限制了贵族官僚的肆意妄为,并有助于皇帝行使最高司法权,将贵族、官僚生杀予夺的权利及于己手。

  • 第6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唐律疏议·断狱律》:“死罪囚,决前一日二复奏,次日又三复奏。谓奏画已讫(音起——编者注),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迄,然始下决。若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复奏讫毕,听三日乃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即过限,违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但犯恶逆以上罪及部曲杀主罪,行一复奏。”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的是唐朝的死刑复奏制度。三国曹魏时期最早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人犯在死刑执行前一日,应该复奏两次,次日再复奏三次。复奏完毕后,应当执行死刑的,都应当三复奏,然后执行死刑。如果不等到奏报便执行死刑的,处流刑二千里。复奏完毕后,听奏三日才能行刑,如果期限未满而行刑的,徒一年。超过期限奏报的,多一日处杖型一百,多二日加一等处刑(此处加一等为徒一年----编者注)。但是如果是犯恶逆以上的罪以及部曲杀害主人的罪,行一复奏即可。
    (3)从死刑复奏制度的适用上看,该制度说明唐朝对于死刑执行的重视,该制度不仅体现了司法执行中的慎刑思想,而且该制度也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
    (4)对于犯恶逆以上的大罪以及部曲杀主人的罪只行一复奏的规定,也说明对于该制度的适用必须以不妨碍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和封建伦理纲常为限。

  • 第7题:

    公罪与私罪


    正确答案: 唐律规定的公罪是指在执行公务中,因为公务上的原因而构成的犯罪。私罪是指与公务无关或虽与公务有关但出于私利枉法而构成的犯罪。

  • 第8题:

    金世宗完颜雍确定"议贤"的条件是()

    • A、因他人犯罪而缘做的
    • B、犯公罪,即因公罪无私曲者
    • C、有大贤德者
    • D、恪尽职守,夙夜在公者

    正确答案:A,B

  • 第9题:

    唐律规定,官吏犯罪需划分为公罪、私罪,处理上适用的原则是:()

    • A、私罪从重,公罪从轻
    • B、私罪从轻,公罪从重
    • C、私罪、公罪酌情处理
    • D、私罪比照公罪从重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判断题
    唐律将所有犯罪行为分为公罪和私罪两类。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唐律只是将官吏的犯罪。按性质划分为公罪和私罪。公罪是指官吏因公务关系,而非私人不正当行为造成的犯罪。公罪多为过失犯罪,量刑相对从轻,以调动封建官吏的积极性。普通平民的犯罪行为,不可能构成公罪。

  • 第11题:

    多选题
    唐律在第一篇名例中规定了若干刑法原则,有()。
    A

    划分公罪与私罪

    B

    同居相隐

    C

    同罪异罚

    D

    老小废疾减免刑罚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唐律中公罪和私罪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

    缘公事致罪就是公罪

    B

    公罪处刑从重

    C

    私罪处刑从轻

    D

    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是私罪


    正确答案: A
    解析:
    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所谓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公务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如“擅赋敛”而无私人获利者,处罚从轻。所谓私罪包括两种:一种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即所犯之罪与公事无关,如盗窃、强奸。另一种是指“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犯罪,即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如受人嘱托、枉法裁判;虽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适用官当时,也要区分公罪和私罪,犯公罪者可以多当1年徒刑。

  • 第13题:

    首次区分公罪与私罪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A.《北齐律》

    B.《开皇律》

    C.《唐律疏议》

    D.《宋刑统》


    正确答案:B
    解析:参考教材虽然在唐朝法律制度部分讲述了公罪与私罪的划分,但该制度并非源于唐朝,而是隋朝。

  • 第14题:

    下列有关唐代公、私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缘公事致罪”就是公罪
    B、“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属于私罪
    C、公罪从重处罚,适用“官当”时,一个官职对公罪比私罪少当一年徒刑
    D、这种划分和秦代将犯罪划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原理基本相同

    答案:B
    解析:
    (1)唐律区分公、私罪的原则。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所谓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公务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所谓私罪包括两种:一种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即所犯之罪与公事无关。另一种是指“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犯罪,即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如受人嘱托,枉法裁判等,虽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适用官当时,也要区分公罪和私罪,犯公罪者可以多当1年徒刑。唐律之所以要区分公罪与私罪,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各级官吏执行公务、行使职权的积极性,以便提高国家的统治效能;同时,防止某些官吏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保证法制的统一。因此,A、C项错误,B项正确。(2)秦律中的“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秦律把杀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但是,秦律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强行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与此同时,提倡官吏主动纠举罪犯,同时鼓励罪犯投案自首,用以减少官府侦缉与追捕的困难。可见秦律是根据告诉权的不同,将犯罪分为“公室告”犯罪和“非公室告”两类。而唐律公、私罪是对官吏犯罪所做的分类,依据的原则明显不同。D项错误。

  • 第15题:

    唐律规定,官变犯罪需划分为公嚣、私罪,处理上(  )
    A.私罪从重
    B.公罪从重
    C.酌情处
    D.量刑相同


    答案:A
    解析:
    唐律规定官员犯罪首先分清属于公罪还是私罪,然后根据犯罪性质和主观恶性的不同适用轻重不同的刑罚,原则是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所谓公罪是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工作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所谓私罪包括两种:一种是所犯之罪与公事无关;另一种是指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最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

  • 第16题:

    《唐律疏议·名例》中说:“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德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请就此予以分析。


    答案:
    解析:
    (1)这段话说明的是唐代封建贵族官员在法律上“议”、“当”的特权。
    (2)“议”即“八议”,也就是对八种特权人物犯罪实行优待的法律规定。但犯“十恶”大罪的,不用此律。“当”即“官当”,也就是允许以官爵当徒罪,一般公罪比私罪加当徒一年。
    (3)“八议”、“官当”的刑罚原则源于儒家的“礼有等差”的思想,是儒家思想在传统法律中的集中体现。中国传统法律将传统伦理道德与法律相融合,实现礼与法的统一,“礼法合一”。
    (4)表明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具有身份法与伦理法的特征,对官僚贵族的特殊法律保护集中体现了法律中的等级身份性质。

  • 第17题:

    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唐律疏议-斯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答案:
    解析:
    这是唐代关于法官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其意思是,司法官进行案件审判时,必须将判决该案所适用的律、令、格、式中的条文规定明确列出,否则就要处以笞三十的处罚。对于皇帝针对一时一事所发布的敕令,未经立法程序上升为普遍法律的“永格”的,不得引用以为“后比”。如果任意引用而致断罪有出入者,属故意,以故出故入罪论处;属过失,以过失出入罪论处。这一规定,反映了唐朝统治者希望通过司法官严格、准确适用法律来追求司法公正的意图,对于避免司法冤案具有积极意义。

  • 第18题:

    下列原则中,不属于唐律中的刑罚原则的是()。

    • A、区分公、私罪的原则——公罪从轻,私罪从重
    • B、自首原则
    • C、类推原则
    • D、“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原则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唐律将所有犯罪行为分为公罪和私罪两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唐律私罪


    正确答案: 来自《唐律》规定,指与公务无关的私人犯罪,以及对法律制度和政令欺诈不实,接受请托徇私枉法等等。所以私罪有两种:一是和公事无关系的违法犯罪,如强奸、盗窃等等;一是利用职权,贪赃枉法或诈取私利等等,虽与公事有关,也以私罪论处,其处罚较重。

  • 第21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唐律中刑事法律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2012、2017年真题]
    A

    区分公罪与私罪

    B

    自首原则

    C

    累犯加重

    D

    类推原则


    正确答案: C,A
    解析:
    唐代《名例律》中规定了八项刑罚适用原则:①区分公、私罪的原则。唐律对因公致罪如“擅赋敛”而无私自获利者,处罚从轻。凡因谋私利犯罪者,处罚从重。②共同犯罪处罚原则。唐律对共同犯罪区分首犯与从犯关系,首犯从重处罚,从犯减轻处罚。③合并论罪原则。唐律对一个人构成两个以上犯罪,主张采取“以重者论”的原则,只科重罪不计轻罪。④自首原则。犯罪未发而自首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不包括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犯罪。⑤老幼废疾减刑原则。唐律主张对老幼废疾者分三种情况实行减免刑罚。⑥累犯加重原则。对累犯罪者加重处罚。⑦类推原则。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⑧化外人处罚原则。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按其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原则中,不属于唐律中的刑罚原则的是()。
    A

    区分公、私罪的原则——公罪从轻,私罪从重

    B

    自首原则

    C

    类推原则

    D

    “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原则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唐律规定,官吏犯罪需划分为公罪、私罪,处理上适用的原则是(  )。
    A

    私罪从重,公罪从轻

    B

    私罪从轻,公罪从重

    C

    私罪、公罪酌情处理

    D

    私罪比照公罪从重


    正确答案: D
    解析:
    唐律规定公罪从轻私罪从重。所谓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即在执行公务中,由于公务上的关系造成某些失误或差错,而不是为了追求私利而犯罪,如“擅赋敛”而无私人获利者,处罚从轻。所谓私罪包括两种:一种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即所犯之罪与公事无关,如盗窃、强奸。另一种是指“虽缘公事,意涉阿曲”的犯罪,即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如受人嘱托、枉法裁判;虽因公事,也以私罪论处。之所以要区分公罪与私罪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各级官吏执行公务、行使职权的积极性,以便提高国家的统治效能;同时,防止某些官吏假公济私、以权谋私,保证法治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