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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因此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根据合同法,买卖合同不需要采用特定形式,因此属于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标的物是否交付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的成立和生效。如果出卖人没有按合同交付标的物的,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
更多“买卖合同不属于( )。A.有名合同B.实践合同C.有偿合同 D.不要式合同 ”相关问题
  • 第1题:

    买卖合同不属于

    A.双务合同
    B.不要式合同
    C.有偿合同
    D.实践性合同

    答案:D
    解析: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我国的实践性合同有五种: 1.定金合同(《担保法》第90条)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合同法》第210条) 3.保管合同(有例外,可约定为诺成合同)(《合同法》第367条) 4.借用合同(或消费借贷合同)(《合同法》第210条) 5.代物清偿协议。

  • 第2题: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

    A、有名合同
    B、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
    D、有偿合同
    E、单务合同

    答案:A,C,D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的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名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 第3题: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

    A. 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B. 有名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C. 无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D. 有名合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


    答案:A
    解析:
    2009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27题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分类。

    (1)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2)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的要求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或者书面等其他形式。

    (3)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有给付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一方的合同权利正好是对方的合同义务,彼此形成对价关系;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仅有一方负担义务,而另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的合同。

    (4)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支付相应的对价;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要式合同。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 第4题:

    (2005年真题)买卖合同不属于(  )。

    A.双务合同
    B.不要式合同
    C.有偿合同
    D.实践性合同

    答案:D
    解析:
    买卖合同一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故为诺成合同,而不是实践合同;买卖合同不要求当事人采取特定形式,故为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要求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另一方当事人支付对价,故为有偿合同。

  • 第5题: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 )。

    A.有名合同
    B.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
    D.有偿合同
    E.单务合同

    答案:A,C,D
    解析:
    2020版教材P109页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其次,按照合同的分类,我们可以看出建设施工合同为有名合同,即有一定的名称,在法律上有专门的规定;在建设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因此它还是双务合同(承包人与发包人互负义务)、有偿合同;此外,建设施工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且合同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所以其为要式合同、诺成合同。根据上述分析,选项A、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