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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试论共同侵权行为。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同侵权行为要求数个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有共同的意思联络。


    参考答案:错

  • 第2题:

    试论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案:
    解析: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损害后果、加害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过错。
    (1)损害后果。这是指由一定的行为或事件而造成的他人人身或财产上的不利状态,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财产损害是指可以用货币单位计量的合法物质利益所遭受的损坏或其他不利状态。财产损失又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精神损害是指主体无法依货币单位计量的一个合法人格和身份利益所受到的损害或不利状态。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有违法性才可。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行为人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另一种形式是行为人不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现象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前一种现象为原因,后一种现象为结果,两种现象之间的联系便是因果关系。作为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具有如下特点:①因果关系的客观性;②因果关系的必然性;③因果关系的直接性。
    (4)过错。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违法的加害行为时,其对该行为将导致的后果所抱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一种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导致某种后果,但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称为直接故意;另外一种是指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后果,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称为间接故意。过失,一种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应当预见,而且能够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从而导致后果的发生,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另一种是行为人虽然预见到其行为的后果,但由于轻信能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结果却未能避免,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 第3题:

    试论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不同


    一、概念不同 1、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2、犯罪行为是指对社会有危害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称作犯罪行为。 二、特征不同 1.法律依据不同 2.侵害客体不同 3.社会危害程度不同 4.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同 5.法律对其行为的形态的要求也不同

  • 第4题:

    试论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正确答案: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般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构成要件,则构成一般侵权行为;欠缺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可能会导致一般侵权行为的不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的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权利不得非法侵犯的一般义务.不作为的侵权行为,需要有明确的作为义务的存在.
    (2)损害事实.指他人财产或人身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在我国民法上,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但并不是所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3)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前者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后者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4)过错.指行为人应受到责难的主观状态,考查的是行为人在行为时的主观状态,与行为本身不同.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一般情况下,过错的证明责任,由受害人来承担.也有特殊情况,即过错推定的存在.

  • 第5题:

    4、关于共同侵权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共同侵权的行为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B.共同侵权行为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具有共同性

    C.共同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是同一的

    D.共同侵权行为产生连带责任


    BCD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其中的行为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故A错误。共同侵权行为具有主观过错的共同性、行为的共同性、结果的同一性和责任的连带性,故B、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