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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E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D区。2006年3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李某被留置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李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 A. ② B. ①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②③④

题目
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E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D区。2006年3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李某被留置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李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

A. ②
B. ①③④
C. ①②④
D. ①②③④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甲市B区只是王某的工作单位所在地,题目中也没有表示出属于经常居住地,所以,不属于原告所在地,该地法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应选B
更多“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E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D区。2006年3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李某被留置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李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A区人民法院

    D.乙市B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29.B[解析]本案中,王某被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经过了复议.《行政诉讼法》第17奈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CD项分别作为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与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法院,拥有管辖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2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

    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
    [考点]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诉讼管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解析]A项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李某对B市甲区公安分局的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甲区公安分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即B市公安局申请复议。A项正确。B项考查行政诉讼管辖。首先。从级别管辖上看,2008年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应当注意的是,该条中规定的被告须是人民政府,而不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因此,李某提起的行政诉讼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其次,从地域管辖上看,《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针对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的行为,应由该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即甲区人民法院审理。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题中.李某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属于治安处罚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李某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可以直接起诉。C项错误。
    D项除涉及行政诉讼管辖外,还涉及行政诉讼的原告。《行诉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即加害人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主管行政机关追究加害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受害人对主管行政机关不追究加害人行政法律责任或者对主管行政机关施加给加害人的法律责任形式和程度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范某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案的地域管辖应由行政行为发生地即甲区人民法院管辖.故D项错误。

  • 第3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8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B
    【考点】复议管辖;诉讼管辖;复议与诉讼的衔接
    【详解】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之规定,B市公安局作为甲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李某可以向其申请复议。故A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17条之规定,李某可以对扣留汽车这一行政强制措施向公安分局所在地的甲区人民法院起诉。故8项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治安处罚案件中,复议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李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故C选项错误。根据《行诉解释》第9条第2款之规定,该案中,公安机关对李某既有拘留这一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又有罚款500元的财产处罚。因此,若李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作为原告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而本案中范某既未被限制人身自由,其财产也未因此而被采取强制措施。因此,范某对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只能向被告甲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甲区人民法院起诉。故D选项错误。

  • 第4题:

    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丙区公安分局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更改为罚款100元。刘某依然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B.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乙市丙区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BC【解析】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故选BC.

  • 第5题:

    甲市刘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公安分局给予拘留10天的处罚,刘某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更改为罚款200元。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甲市刘某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C、乙市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乙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E、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6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可以先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E.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李某可以向B市甲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所以选项A正确。(2)本案是复议选择型,既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3)本案中范某是受害人,行政机关作出的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是针对的李某,而非是针对的范某,因此,范某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所以选项E错误。

  • 第7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机关可以成为本案的复议机关?

    A:乙区公安分局
    B:乙区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政府

    答案:A,B
    解析:
    【考点】复议管辖【详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本案中派出所实施有授权的500元以下罚款,所以,派出所是被申请人,那么设立该派出所的乙区公安分局是复议机关。A选项正确。关于B选项,依据为《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二)项,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对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所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所以,乙区人民政府也是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C选项甲市公安局太“高”了,“够不到”,当乙区公安分局是被申请人时,可以由甲市公安局作复议机关。D选项“更高”了。此题考查复议管辖,即复议机关,这类题目的答题首先要确定谁是适格的被申请人,本案中的被申请人为派出所本身。

  • 第8题:

    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甲市A区人民法院、乙市A区人民法院、乙市B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甲(住A市C区)、乙(住A市C区)二人在A市D区某酒吧因琐事斗殴,二人均受伤,事发后,当地派出所警察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处罚400元,对乙罚款200元,甲不服,向A市D区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后者对甲、乙二人分别做出了罚款200元和l00元的决定。请分析案例,回答下列问题:若甲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B区人民法院
    • B、C区人民法院
    • C、D区人民法院
    • D、A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家住甲市A区的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公安分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乙市公安分局位于该市B区。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基层人民法院
    •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 C、乙市B区基层人民法院
    • D、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居住在甲市甲区的公民,因走私被位于乙市乙区的海关扣留,该公民不服,应向下列哪个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A

    甲市或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B

    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

    C

    甲区人民法院

    D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家住甲市A区的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市公安分局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乙市公安分局位于该市B区。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市A区基层人民法院

    B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C

    乙市B区基层人民法院

    D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13题:

    齐某与冯某系夫妻,1999年从原籍甲市A区来到乙市,居住在乙市B区。2009年5月18日二人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5年,齐某被关押在乙市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D区。2009年9月齐某拟向法院提起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该诉讼?( )

    A.甲市A区

    B.乙市B区

    C.乙市C区

    D.乙市D区


    正确答案:B
    B。根据《民诉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B项为正确选项。

  • 第14题:

    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8区。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A区人民法院 D.乙市B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考点】行政诉讼中的管辖
    【详解】《行政诉讼法》第18条、《高法行诉解释》第9条规定,本题选B。

  • 第15题:

    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E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D区。2006年3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李某被留置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李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

    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

    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

    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A.②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正确答案:B
    117.【答案】B。参阅《行政诉讼法》管辖章节。

  • 第16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乙市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丙市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体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诉讼中,如债权人、股东诉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股东可能因为协议管辖或者章程中约定管辖法院各不相同而四处起诉但因为诸多涉案事实如公司章程、公司账目、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名册等信息均需到公司内部调取,不同地区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又集中到公司调査取证,既是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符合高效、快捷的诉讼理念,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本案作为有关分配利润的公司i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选A。

  • 第17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B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李某对B市甲区公安分局的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区的本级人民政府即甲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甲区公安分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即B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故A项正确。注意《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中规定的被告须是人民政府,而不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因此,李某提起的行政诉讼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从地域管辖上看,《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针对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的行为,由该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即甲区人民法院审理。B项正确。

  • 第18题:

    郭某户籍所在地是北京市朝阳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北京市海淀区。2010年5月郭某在杭州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杭州市下沙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罚1000元。在被处罚以前,郭某被留置于杭州市余杭区五天。经复议,郭某对罚款和留置措 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A.北京市朝阳区 B.北京市海淀区
    C.杭州市下沙区 D.杭州市余杭区


    答案:A,C,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 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 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 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本题选ACD。

  • 第19题:

    王某户籍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经常居住地是甲市C区。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嫖娼被乙市D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日。王某对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中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 C、甲市C区人民法院
    • D、乙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李某与张某在甲市A区结婚,结婚后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后张某外出去乙市A区打工下落不明,2年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失踪,3年后李某见张某回来无望,遂准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对该离婚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 B、甲市B区法院
    • C、乙市A区法院
    • D、甲市B区法院和乙市A区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陈某(住所位于甲市丁区)在甲市乙区违法生产消防器材,被甲市公安消防支队(位于甲市丙区)处以5000元的罚款。甲市公安消防支队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告知陈某有向()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权。

    • A、乙区人民法院
    • B、丙区人民法院
    • C、丁区人民法院
    •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家住甲市A区的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被乙市公安分局给予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乙市公安分局位于B区。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A

    甲市A区基层人民法院

    B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C

    乙市B区基层人民法院

    D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机关可以成为本案的复议机关?(  )[2011年真题]
    A

    乙区公安分局

    B

    乙区政府

    C

    甲市公安局

    D

    甲市政府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本题中,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某因此不服申请复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李某应向设立派出所的公安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即乙区公安分局和乙区政府申请复议。

  • 第24题:

    单选题
    陈某(住所位于甲市丁区)在甲市乙区违法生产消防器材,被甲市公安消防支队(位于甲市丙区)处以5000元的罚款。甲市公安消防支队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告知陈某有向()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权。
    A

    乙区人民法院

    B

    丙区人民法院

    C

    丁区人民法院

    D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