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某甲应于2007年9月10日前向乙交付设备租金l0万元,但到期甲并未交付,乙也未向甲索要。2008年11月6日,乙在清理账目时发现甲还欠租金,就向甲索要,甲即于第二天向乙给付了l0万元租金。事后,甲的律师告诉甲,此笔租金因诉讼时效已过,可不给付。于是甲就要求乙将其交的款返还,而乙拒不返还。甲即以乙得到10万元为不当得利应返还为由向法院起诉。问:乙请求甲给付租金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乙应否向甲返还所收的10万元?

题目

某甲应于2007年9月10日前向乙交付设备租金l0万元,但到期甲并未交付,乙也未向甲索要。2008年11月6日,乙在清理账目时发现甲还欠租金,就向甲索要,甲即于第二天向乙给付了l0万元租金。事后,甲的律师告诉甲,此笔租金因诉讼时效已过,可不给付。于是甲就要求乙将其交的款返还,而乙拒不返还。甲即以乙得到10万元为不当得利应返还为由向法院起诉。

问:

乙请求甲给付租金的请求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乙应否向甲返还所收的10万元?


相似考题
更多“某甲应于2007年9月10日前向乙交付设备租金l0万元,但到期甲并未交付,乙也未向甲索要。200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在10月20日前乙:

    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
    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移转,甲仍得履行
    C: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
    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答案:D
    解析:
    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应无疑问。但在将房屋产权转让之前,甲仍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甲仍可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甲将房屋的产权过户于丙后,其行为对与乙的合同而言,构成预期违约,故乙可向甲主张预期违约的责任。本题中,依据上述分析,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 第2题:

    某电梯采购合同中约定,甲方向乙方订购5部电梯,由乙直接将其中2部电梯交付给丙。 但乙一直未向丙交付电梯。则该合同中应由( )承担违约责任。
    A.甲向丙 B.乙向丙 C.乙向甲 D.丙向甲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违约责任的承担。这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情况。根据规定,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即债务人本应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由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但原债权人的地位不变。当事人的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第3题:

    【单选题】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与丙,双方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10月20日前,乙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限没有届满,不构成违约

    B.10月20日前,乙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甲仍需履行

    C.10月20日前,乙得向甲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能而无效

    D.10月20日前,乙得向甲主张预期违约的责任


    D 本题涉及一物二卖及预期违约问题。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应无疑问。但在将房屋产权转让之前,甲仍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甲仍可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甲将房屋的产权过户于丙后,其行为对与乙的合同而言,构成预期违约,故乙可向甲主张预期违约的责任。本题中,依据上述分析,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4题:

    甲向乙出售房屋,约定甲应于10月20日前 向乙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登记,乙应于10月21日前 付款。10月18日,甲又将该房屋出售于丙,双方并办 理了产权登记,但未交付房屋。根据《合同法》在10 月20日前乙:( )

    A.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履行期没有届 满,不构成违约
    B.不得向甲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房屋所有权尚未 移转,甲仍得履行
    C.得向甲主张締约过失责任,因为合同因标的不 能而无效
    D.得向甲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规涉及一物二卖及预期违约问题。甲与 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应无疑问。但在将房屋 产权转让之前,甲仍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甲仍可与 丙签订买卖合同,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 甲将房屋的产权过户于丙后,其行为对与乙的合同而 言,构成预期违约,故乙可向甲主张预期违约的责任。 本题中,依据上述分析,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5题:

    某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5台设备,由于乙公司的库存只有3台约定剩余的2台设备由丙公司交付给甲公司,但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则合同中应( )承担违约责任。

    A. 乙向丙
    B. 乙向甲
    C. 丙向甲
    D. 丙向乙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中,甲乙作为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丙向甲交付2台设备,丙一直未交付,因此应由合同的债务人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