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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1)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0万元(被投资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未分配给投资者);(2)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3)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关于该企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该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930万元B.该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150万元C.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212.5万元D.该企业本年度应

题目
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1)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0万元(被投资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未分配给投资者);(2)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3)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关于该企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930万元

B.该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150万元

C.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212.5万元

D.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23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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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1)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0万元(被投资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未分配给投资者);(2)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3)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本年度调整项目增加额为()万元。

    A.50

    B.170

    C.300

    D.150


    参考答案:D

  • 第2题:

    某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上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540万元,本期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 720万元。上期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转回720万元,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发生额为( )万元(不考虑除减值准备外的其他暂时性差异)。

    A.贷方1 530

    B.借方1 638

    C.借方2 178

    D.贷方4 500


    正确答案:B

  • 第3题:

    A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2018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200万元,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于本期转回200万元,假设A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除减值准备外未发生其他暂时性差异,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分别为()万元。

    A借方25、借方175

    B借方25、借方225

    C借方75、借方275

    D贷方25、借方175


    D

  • 第4题:

    某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1)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0万元(被投资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未分配给投资者);(2)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3)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00万元;(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3)该企业本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万元。

    A.257.5

    B.245

    C.212.5

    D.232.5


    参考答案:D

  •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生产企业,2012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1)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200万元;(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和宣传费350万元;(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25万元;(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率为15%。假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对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正确的做法()。
    A: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B: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C: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D: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答案:D
    解析:
    业务招待费的60%=25*60%=15(万元),销售收入的5‰=2000*5‰=10(万元),只能按10万元扣除,实际支出的25万元与10万元之间的差额15万元不得在税前列支。
    税收罚款不得在税前列支。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列支限额=2000*15%=300(万元),实际支出350万元,只能列支300万元。
    会计利润200万元;业务招待费调增1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50万元;罚款调增1万元,公益性捐赠调增1(25-2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和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免税,调减2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0+15+50+1+1-5-17=245(万元)应纳税额=245*25%=6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