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刘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违法并被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采用()方式对损害刘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A.赔礼道歉B.恢复名誉C.支付赔偿金D.消除影响

题目
刘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违法并被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采用()方式对损害刘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A.赔礼道歉

B.恢复名誉

C.支付赔偿金

D.消除影响


相似考题
更多“刘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违法并被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采用()方式对损害刘某名誉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伙同他人聚赌时被派出所干警抓获并拘留,在讯问过程,遭到干警的殴打,致腿部、背部受伤。后被区公安局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处罚,甲不服,申请复议。经市公安局复议后改为拘留5日处罚。甲要求赔偿。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公安局的处罚行为以及对人身的伤害都是违法的,应予赔偿

    B.对甲人身伤害是公安干警个人造成的,应由个人赔偿

    C.公安局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合法的,不应予以赔偿

    D.公安局对甲人身造成的损害应予赔偿


    正确答案:ABC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 第2题:

    天津市某县农民刘某,因涉嫌一起强奸案件而被县公安局予以刑事拘留,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刘某逮捕。在一审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后,判决刘某无罪。刘某因此向有关机关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则下列对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公安局与县检察院
    B: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检察院
    C:一审法院的判决应当作为确认刘某被错误拘捕的法律文书
    D: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公安局

    答案:B,C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作出错误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赔偿义务机关应为县检察院。因为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行使了刑事拘留权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最终侵害受害人的决定是由检察院作出的,依赔偿义务机关后置确定的原则,公安机关亦不对此前的错误拘留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故此时赔偿义务机关只能是人民检察院,其赔偿的内容包括被拘留和逮捕的行为。因此A、D项错误,B项正确。C项正确,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当然意味着拘留与逮捕的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项。

  • 第3题:

    县公安局以段某殴打韩某为由,对段某决定拘留8日、罚款500元。段某缴纳罚款并被关押8日后,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但未提出赔偿请求。县政府经审查认定段某未殴打韩某。县政府的下列哪些做法正确?()

    A:撤销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B:撤销县公安局的拘留决定
    C:责令县公安局返还已收的罚款
    D:责令县公安局赔偿段某因拘留所受损失

    答案:A,B,C
    解析:
    段某未殴打韩某,故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无事实根据,县政府应予撤销。A、B项均应选。《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据此,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且直接针对财物(而非针对行为或人身自由),复议机关才可依职权作出赔偿决定。故C项应选,D项排除。

  • 第4题:

    刘某被公安局拘留,在该公安局的拘留行为被确认违法并被撤销后,该公安局应在侵权影响的范围内,对致刘某精神损害的行为承担责任,该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包括(  )。

    A.消除影响
    B.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支付赔偿金

    答案:D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有《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第5题:

    张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被干警采取刑讯逼供措施,造成张某身体伤害,后盗窃案件破获,证明与张某无关。张某因被抓被工厂开除,邻居也都对其说三道四,张某遂要求国家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获得刑事赔偿,因为县公安局违法行使职权
    B:张某应当获得相应的救济,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C:张某的人身权虽然受到损害,但不能因此得到精神损害赔偿金
    D:对于参与刑讯逼供的干警,县公安局在赔偿损失后,应向其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中县公安局的错误拘留行为即属于《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1项规定的“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的情形,因此,受害人对错误拘留的行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A项正确。《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B项正确,C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D项说法也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