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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董仲舒关于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董仲舒提出了许多主张,主要有()

    A.正义明道,不计功利

    B.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C.积小致巨,以微致显

    D.勤学不舍,立异创新


    参考答案:A, B, C

  • 第2题:

    概述董仲舒关于道德教育的思想


    答案:
    解析:
    (1)德教是立政之本。 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本为主,刑罚为末为辅。 (2) 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内容。 所谓“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 弟、朋友。 所谓“王道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尽管“三纲”思想并非由董仲舒首先提出,但他对此进行了系统论证 并使之在教育和伦理实践中产生深刻影响。 从此以后,臣忠、子孝、妻顺成为封建社会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 (3) 道德修养的原则与方法。 ①确立重义轻利的人生理想。 董仲舒认为,个体行为的动机比行为的效果更具有道德价值。在法律上,他属于 “原心定罪”派,认为“志邪者不待成” “本直者论其轻”。这种强调思想和行为动机的精神,落实到个人道德修养上,就是要求人们心正意诚,立志做一个适合封建国家要求的人,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追求和理想,将有损于封建纲常、有害封建国家利益的意念泯灭在内心萌芽状态。 对体现封建国家利益原则的道义和追求应髙于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只有这样,人生 才能获得高度的和谐和最终的满足,也应是人生的基本取向。“正其谊(义)不谋其利, 明其道不计其功”,正是董仲舒对这一道德修养原则的总概括。 ② “以仁安人,以义正我”。 董仲舒认为,个人修养中应该特别注意 “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之法在爱人, 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 ③ "必仁且智”。 董仲舒提出“必仁且智”的命题,认为在道德修养中必须做到"仁"与"智"的统一。他突出强调了道德修养中情感与认知的统一。

  • 第3题:

    简述董仲舒道德教育的原则方法的内容。
    董仲舒认为道德教育的原则方法主要有四点:
    (1)“以仁安人,以正义我”。他强调“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认为道德教育中,要养成宽于待人和严于责己的德行。
    (2)“必仁且智”。他提出德育与智育相结合的思想,指出“仁而不智”与“智而不仁”的片面性。
    (3)“明道”“重志”。他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强调“正义明道”而反对功利,与“明道”相联系,他提出“重志”,要求进行道德意志的培养与修养。
    (4)“强勉行道”、“进善诛恶”。董仲舒的“明道”。并不限于认识道德,而是要“强勉行道”。他在主张“明道”、“行道”中,要求“兴善去恶”和“进善诛恶”;这是在德育原则上破立兼行的正确见解,是符合德育规律的。

  • 第4题:

    概述董仲舒关于道德教育的思想。


    答案:
    解析:
    (1)德教是立政之本。 强调以道德教化为本为主、刑罚为末为辅: (2)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内容: “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王道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尽 管“三纲”思想并非由董仲舒首先提出,但他对此 进行了系统论证并使之在教育和伦理实践中产 生深刻影响。从此以后,臣忠、子孝、妻顺成为封 建社会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 (3)道德修养的原则与方法。 ①确立重义轻利的人生理想。 董仲舒认为,个体行为的动机比行为的效果更具有道德价值。在法律上,他属于“原心定罪” 派,认为"志邪者不待成”“本直者论其轻”。这 两种强调思想和行为动机的精神,落实到个人道 德修养上,就是要求人们心正意诚,立志做一个 适合封建国家要求的人,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追求 和理想,而将有损于封建纲常、对封建国家利益 有害的意念泯灭在内心萌芽状态。 对体现封建国家利益原则的道义和追求,应高于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只有这样,人生才能获 得高度的和谐和最终的满足,也应是人生的基本 取向。“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 功”,正是董仲舒对这一道德修养原则的总概括 ② “以仁安人,以义正我”。 董仲舒认为,个人修养中应该特别注意“以 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 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 ③ “必仁且智”。 董仲舒提出“必仁且智”的命题,认为在道德 修养中必须做到“仁”与“智”的统一。他突出强 调了道德修养中情感与认知的统一。

  • 第5题:

    试述董仲舒三大文教政策的主张及道德教育思想和对后世的影响。
    董仲舒三大文教政策的主张包括三方面内容:
    (1)兴办学校以广教广教化,即“渐民以仁,摩民以义,节民以礼”,从而达到“教化行而习俗美”的理想境界。关于太学的管理,他主张:“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
    (2)行选举以拔擢贤才。他注重尚贤使能,针对当时任用官员的“任子”制和官员凭借资历递升“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的两大弊端,认为其结果“贤不肖混淆,未得其真”。据此,他主张建立常规化的选拔贤才的制度。他的建议为汉代察举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3)独尊儒术以统一思想。确立正确的、统一的指导思想是治国方针的根本。他认为秦亡是因为“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汉初虽废秦代苛法,但在意识形态上形成“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夫妇三种伦常,称为“三纲”。把仁、义、礼、智、信五种常道称为“五常”,使之成为封建社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董仲舒的“三纲五常”道德教育,为封建统治者提供了桎梏人民的精神枷锁,影响深远。他在道德观念上强调“义”,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实际上维护了封建统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