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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1、恢复与建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和体制,恢复教育部和幼儿教育处 2、逐步完善学前教育法规,分别制定了与幼儿教育有关的综合要求、城市发展、农村发展、卫生保健有关的法令。 
更多“简述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我国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国民政府加强对教育控制采取措施?


    参考答案:

    在政治上,适应国民党建立一党专政统治的需要,国民政府大力推行党化教育,加强对学校的控制。
    在行政上,国民政府成立之初,于中央设立大学院,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宜。
    在学制上,国民政府教育分初等、中等、高等及社会教育三级四类。初等教育以小学为主,修业六年。中等教育包括普通中学、师范学校、职业学校。高等机关分大学、独立学院、专科学校三种形式。社会教育包括民众学教、函授学校、民众教育管、通俗演讲所等,以提高民众文化素质、增进民众生产及生活技能为目的。


  • 第2题:

    简述我国的学前教育目标。


    答案:
    解析:
    答:为顺应时代的要求,我国的学前教育目标有以下几方面。

      (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3)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4)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动力。

  • 第3题:

    简述东汉早期为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整顿吏治,提倡节俭。光武帝鉴于西汉后期吏治败坏、官僚奢侈腐化的积弊,即位以后,注意整顿吏治,躬行节俭,奖励廉洁,选拔贤能以为地方官吏;并对地方官吏严格要求,赏罚从严。因而经过整顿之后,官场风气为之一变。
    (2)释放奴婢、刑徒。自西汉后期以来,农民之沦为奴婢、刑徒者日益增多,成为西汉末年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光武帝在重建刘汉封建政权中,为了瓦解敌军,壮大自己的力量,也为了安定社会秩序,缓和阶级矛盾,曾多次下诏释放奴蛘,并规定凡虐待杀伤奴婢者皆处罪,同时,在省减刑罚的诏令中,还多次宣布释放刑徒。
    (3)薄赋敛,省刑法,偃武修文,不尚边功,与民休息。东汉初年,针对战乱之后,生产凋敝、人口锐减的情况,光武帝注意实行与民休养生息政策,而首先是薄赋敛,恢复西汉前期三十税一的赋制。
    (4)欲抑制豪强势力,实行度田政策。东汉政权本是在豪强势力支持下建立起来的。但豪强势力的发展,土地兼并的逐渐严重,既威胁皇权,也影响百姓生活,以及为了加强朝廷对全国垦田和劳动人手的控制,平均赋税徭役负担,令各郡县丈量土地,核实户口,作为纠正垦田、人口和赋税的根据。但是遇到豪强势力的抵制,只得不了了之。

  • 第4题: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工作者应该具备的正确儿童观包括哪些?


    答案:
    解析:
    【要点】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工作者应该具备的正确儿童观主要有:
    (1)儿童的发展是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多层次的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过程。
    (2)发展不是孤立地、静止地由于某一因素的作用而发展,而是由多种因素参与其中的动态发展过程。
    (3)儿童是发展的主体,是在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主动地发展的,而不是被动地发展的。
    (4)儿童具有发展的潜力,在与适当的教育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下,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展儿童的潜力。
    (5)每个儿童都是独特的个体,发展水平和速度不同,兴趣和爱好不同,不可能以年龄或班级为标准来武断地划一。
    (6)儿童通过活动而发展,在对物体的操作和与人的交往中发展知识、能力和个性,而不是坐着、只通过听或看教师的说和做而发展。
    (7)儿童身心各方面是一个整体,对他们进行的体、智、德、美几方面教育也是互相联系的,应使儿童从小获得初步的全面的发展,不要孤立地只偏重某一方面的发展。
    (8) 每个儿童都拥有发展权、受教育权等,这些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和爱护。

  • 第5题: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工作者应该具备的正确儿童观包括哪些?


    答案:
    解析:
    当前我国学前教育工作者应该具备的正确儿童观主要有:

      (1)儿童的发展是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多层次的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过程。

      (2)发展不是孤立地、静止地由于某一因素的作用而发展,而是由多种因素参与其中的动态发展过程。

      (3)儿童是发展的主体,是在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主动地发展的,而不是被动地发展的。

      (4)儿童具有发展的潜力,在与适当的教育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下,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展儿童的潜力。

      (5)每个儿童都是独特的个体,发展水平和速度不同,兴趣和爱好不同,不可能以年龄或班级为标准来武断地划一。

      (6)儿童通过活动而发展,在对物体的操作和与人的交往中发展知识、能力和个性,而不是坐着、只通过听或看教师的说和做而发展。

      (7)儿童身心各方面是一个整体,对他们进行的体、智、德、美几方面教育也是互相联系的,应使儿童从小获得初步的全面的发展,不要孤立地只偏重某一方面的发展。

      (8)每个儿童都拥有发展权、受教育权等,这些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