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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张某酒后与朋友李某发生口角并打斗,李某被张某用菜刀砍伤头部、胸部,昏迷不醒,被人送往医院。张某回家酒醒,后悔万分,给李某家人打电话道歉并愿意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同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传唤张某,如不到案将其拘传至公安机关B.直接拘传张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后办理取保候审C.直接签发拘留证拘留张某,在拘留期间办理取保候审D.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押后,经其律师申请办理监视居住

题目
犯罪嫌疑人张某酒后与朋友李某发生口角并打斗,李某被张某用菜刀砍伤头部、胸部,昏迷不醒,被人送往医院。张某回家酒醒,后悔万分,给李某家人打电话道歉并愿意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同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传唤张某,如不到案将其拘传至公安机关

B.直接拘传张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后办理取保候审

C.直接签发拘留证拘留张某,在拘留期间办理取保候审

D.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在押后,经其律师申请办理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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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与邻居张某因纠纷长期不和。9月3日,李某将张某打成轻微伤,4日,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6日,公安机关展开调解,李某和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李某于12日前向张某赔偿医疗费1000元。11日,李某明确表示不愿履行调解协议。该案件的办案期限起算日期正确的是:

    A.9月3日
    B.9月6日
    C.9月11日
    D.9月12日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题中,李某9月11日表示不愿意履行协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 第2题:

    天天城区某街道张某的理发店与李某的便利店相邻。某日,因张某在便利店门口堆放物品,李某与之发生口角,经其他人劝开后,张某趁李某不备拿起理发店的拖把打向李某,李某闪避不及被打中腿部(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导致现场混乱,有人见状打110报警。派出所值班民警老关、小王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
    张某在继续追打李某的过程中,李某躲闪,拖把打到了李某便利店的玻璃门上(价值2000元),导致玻璃门破碎。对于张某的行为,公安机关下列做法正确的有:(多选)

    A.对张某按殴打他人进行处罚
    B.对张某按故意损毁财物进行处罚
    C.对张某损毁玻璃门的赔偿金可以调解
    D.对张某殴打他人进行处罚并裁决赔偿玻璃门损毁费用

    答案:A,C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张某用拖把追打李某致轻微伤,用殴打方式伤害他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应对其治安处罚,故A项正确。打坏李某玻璃门的行为是张某在追打过程中造成的,不是故意而为,不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B项错误。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于张某损毁李某的玻璃门的赔偿金,公安机关在双方自愿前提下可以进行治安调解,故C项正确。
    第一百八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此案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调解结案,但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对张某予以治安行政处罚,对李某收到的损失应当告知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公安机关裁决,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AC选项。

  • 第3题:

    张某在旅游期间,由于与同室李某发生了口角之争,要求住单间客房,因其换房增加的额外费用应由()承担。

    A.李某

    B.张某

    C.导游

    D.张某和李某


    B

  • 第4题:

    天天城区某街道张某的理发店与李某的便利店相邻。某日,因张某在便利店门口堆放物品,李某与之发生口角,经其他人劝开后,张某趁李某不备拿起理发店的拖把打向李某,李某闪避不及被打中腿部(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导致现场混乱,有人见状打110报警。派出所值班民警老关、小王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

    张某在继续追打李某的过程中,李某躲闪,拖把打到了李某便利店的玻璃门上(价值2000元),导致玻璃门破碎。对于张某的行为,公安机关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A.对张某按殴打他人进行处罚
    B.对张某按故意损毁财物进行处罚
    C.对张某损毁玻璃门的赔偿金可以调解
    D.对张某殴打他人进行处罚并裁决赔偿玻璃门损毁费用

    答案:A,C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张某用拖把追打李某致轻微伤,用殴打方式伤害他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应对其治安处罚,故A项正确。打坏李某玻璃门的行为是张某在追打过程中造成的,不是故意而为,不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B项错误。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于张某损毁李某的玻璃门的赔偿金,公安机关在双方自愿前提下可以进行治安调解,故C项正确。
    第一百八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此案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调解结案,但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对张某予以治安行政处罚,对李某收到的损失应当告知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公安机关裁决,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AC选项。

  • 第5题:

    9、张某在旅游期间,由于与同室李某发生了口角之争,要求住单间客房,因其换房增加的额外费用应由()承担。

    A.李某

    B.张某

    C.导游

    D.张某和李某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