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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06题共用题干) 某医院将组织全院党团员义务献血活动,急诊科年轻护士甲、乙、丙均积极报名参加。 献血前准备不妥的是A.不能服药B.不能饮酒C.保证充足睡眠D.适当休息E.进食高脂食物

题目

(105~106题共用题干) 某医院将组织全院党团员义务献血活动,急诊科年轻护士甲、乙、丙均积极报名参加。 献血前准备不妥的是

A.不能服药

B.不能饮酒

C.保证充足睡眠

D.适当休息

E.进食高脂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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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105~106题共用题干) 某医院将组织全院党团员义务献血活动,急诊科年轻护士甲、乙、丙均积极报名参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医院将组织全院党团员义务献血活动,急诊科年轻护士甲、乙、丙均积极报名参加。
    顺利完成自愿献血后的正确做法是

    A.绝对卧床休息1周
    B.采血侧肢体可以抬举重物
    C.献血完毕按住止血棉球1分钟以免皮下血肿
    D.保护穿刺部位,至少8小时内勿被水浸湿
    E.可以正常工作,避免通宵娱乐和剧烈运动

    答案:E
    解析:

  • 第2题:

    某医院将组织全院党团员义务献血活动,急诊科年轻护士甲、乙、丙均积极报名参加。
    献血前错误的准备是

    A.不能服药
    B.不能饮酒
    C.保证充足睡眠
    D.进食高脂食物
    E.适当休息

    答案:D
    解析:

  • 第3题:

    共用题干

    某甲骑摩托车撞伤违章骑自行车的某乙,造成某乙腿部表皮破裂。某甲送某乙到医院治疗,护士丙未作皮试,即给某乙注射破伤风针,乙因药物过敏而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意外事件
    B: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疏忽大意过失
    C: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过失致人重伤
    D: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过于自信过失

    答案:A,B
    解析:
    A选项,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情形。B选项,属于构成犯罪但免除处罚的情形,仍然成立犯罪。C选项,属于缓刑的适用,判刑的前提即是构成犯罪。D选项,属于不能成立单位犯罪,单位主管人员也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依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甲为了追求射杀野兔的非犯罪目的,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误伤乙的情况下,放任乙的死亡,属于间接故意。
    根据《刑法》第16条的规定,某甲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而且,某甲的行为与某乙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意外事件。A选项正确。丙作为护士因为疏忽,未作皮试,即给某乙注射破伤风针,某乙因药物过敏而死,这种结果是护士丙应当预见到的。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疏忽大意过失。B项正确。
    特殊主体要求是“犯罪之前、之际”就具有的身份,不包括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共犯)地位或身份。例如:(1)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帮助犯,是犯罪行为或犯罪中形成的犯罪地位,不是特殊主体。(2)有组织犯罪中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参加者等,也是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或作用,不是特殊主体。(3)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其他参加者不是特殊主体。(4)赌博罪中赌头、赌棍以及常业犯中的非法经营者等,也不是特殊主体。

  • 第4题:

    某医院将组织全院党团员义务献血活动,急诊科年轻护士甲、乙、
    丙均积极报名参加。
    献血前错误的准备是

    A: 不能服药
    B: 不能饮酒
    C: 保证充足睡眠
    D: 进食高脂食物
    E: 适当休息

    答案:D
    解析:

  • 第5题:

    某医院将组织全院党团员义务献血活动,急诊科年轻护士甲、乙、
    丙均积极报名参加。
    顺利完成自愿献血后的正确做法是

    A: 绝对卧床休息1周
    B: 采血侧肢体可以抬举重物
    C: 献血完毕按住止血棉球1分钟以免皮下血肿
    D: 保护穿刺部位,至少8小时内勿被水浸湿
    E: 可以正常工作,避免通宵娱乐和剧烈运动

    答案:E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