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同一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可以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可以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需要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向公众进行信息披露
第10题:
Ⅰ、Ⅱ、Ⅲ
Ⅰ、Ⅱ、Ⅳ
Ⅰ、Ⅲ、Ⅳ
Ⅱ、Ⅲ、Ⅳ
第11题:
易解性原则要求信息披露的表述应当通俗易懂
基金信息披露可分为运作期间的定期披露和运作期间的临时披露
重大事项包括托管费率的变更
基金的定期报告应包含基金管理人报告信息
第12题:
可以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可以如实披露基金投资情况
可以公开披露
可以登载投资者祝贺性的文字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第20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潜在投资项目的商业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向投资者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投资者揭示基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投资者揭示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基金的业绩报酬安排保密,不向投资者披露
第21题:
可以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可以如实披露基金投资情况
可以公开披露
可以登载投资者祝贺性的文字
第22题:
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定的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一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23题: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和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应当依法披露股权投资基金信息
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项目、投资额度、基金资产等信息
股权投资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向投资者披露有关信息
股权投资基金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
第24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基金业绩报酬安排保密,不向投资者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投资者揭示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
应对潜在投资项目的商业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向投资者披露
应向投资者揭示基金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