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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在甲市吸毒,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到乙市后,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其曾在甲市吸毒,乙市公安机关()对同一行为作出处理决定。A、可以B、应当C、不得D、必须

题目

张某在甲市吸毒,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到乙市后,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其曾在甲市吸毒,乙市公安机关()对同一行为作出处理决定。

A、可以

B、应当

C、不得

D、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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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伙同赵某长期在甲市乙县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交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在该案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丙市丁县还犯有故意杀人罪,于是中 止审理。该案重新侦查后,应当移交()。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 丁县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对于地区管辖,《刑事诉讼法》确定了两个原则:一是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 辖为辅;二是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为辅。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的规定,两 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 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题王某和赵某已经交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而王某所犯故意 杀人罪又须与其抢劫、盗窃等犯罪合并审理,故王某所犯故意杀人罪侦查终结后,仍应当移交甲市中级人民法 院审理。

  • 第2题:

    辩护律师周星星因涉嫌干扰刑事诉讼活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下列哪个侦查机关不得管辖此案?()

    A:周星星承办刑事案件的甲市公安机关
    B:甲市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
    C:与甲市平级的乙市公安机关
    D:与甲市平级的丙市公安机关

    答案:A
    解析:
    【考点】律师人身保障权。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的人身保障权要求对于涉案律师的侦查活动不得由原侦查机关进行,也不得由原侦查机关的下级侦查机关进行,可以由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指定其他同级的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3题:

    11、何某为甲市副市长,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贪污罪,在乙市服刑。在服刑期间,何某又涉嫌故意杀人。对于何某此行为的侦查权,应有下列哪个机关行使?

    A.甲市公安机关

    B.乙市公安机关

    C.甲市检察院

    D.乙市监狱


    C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对于监狱的刑事案件由监狱负责侦查,而在本案中张某的故意杀人行为是在监狱中进行的,因此对于这一行为也应该由监狱负责侦查。

  • 第4题:

    孙某在甲市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 造,确有悔改表现,于是监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 释建议书,并由甲市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在假释期间内, 乙县公安机关发现孙某曾参与当地一起诈骗案,于是将 其抓获归案,并由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乙县人民法院 审判。该案中,应当由哪个机對歆销原来的假释裁定?
    A.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甲市监狱
    D.乙县公安机关


    答案:B
    解析:
    。《刑诉解释》第356条。

  • 第5题:

    某日,甲市“万路通”快递公司的员工张某在快递仓库门口装卸一个快递包裹时,看到该包裹有不明液体渗出并伴有刺激性气味,遂决定对该包裹进行检查,发现包裹内有12个大小相同的玻璃酒瓶,并散发浓烈的汽油和酒精气味;在酒瓶中间还有一个疑似爆炸装置,告知公司负责人孙某,孙某随即报警。

    经调查,该快递包裹的爆炸装置原材料由乙市厂家生产,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丙市的某网站购买,在丁市完成组装并寄出。李某知道事情败露后潜逃,后被抓获。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有:

    A.甲市公安机关
    B.乙市公安机关
    C.丙市公安机关
    D.丁市公安机关

    答案:A,B,C,D
    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甲市是犯罪结果地,乙市是犯罪行为地,丙市是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丁地是犯罪行为地,所以甲乙丙丁四地公安机关均有权管辖。因此,选择ABC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