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根据《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对于单个合同的业绩要求中,如多项专业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根据《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对于单个合同的业绩要求中,如多项专业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相似考题

3.某公路工程项目(K0+000~K6+000)依法进行招标。该项目有两座公路隧道施工项 目起止桩号分别位于起K1+100~K2+200和K4+250~K5+300,有两座公路桥梁,一座位于K0+500单跨为120m,另一座位于K3+600单跨为110m。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需要桥梁工程一级和隧道工程一级以上的专业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获得本地区优秀施工质量奖项的投标人在评标时业绩分加3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考虑到减少评标工作量,招标人在资格申请人须知中补充规定,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一旦超过6人时采用抽签确定其中6人。 在进行资格预审时,某申请人由A桥梁公司和B隧道公司组成联合体,A桥梁公司的专业资质是桥梁工程一级和隧道工程二级,B隧道公司的专业资质是桥梁工程二级和隧道工程一级,并签订了AB联合体协议书。AB联合体协议书约定A桥梁公司负责该工程项目的两座桥梁施工,B隧道公司负责该工程项目的两座隧道施工。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认为,根据法律和申请人须知的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将AB联合体确定为桥梁工程二级和隧道工程二级,未达到招标的最低资质要求,因此未通过资格预审。 问题: (1)招标人在进行资格审查时,确定AB联合体确定为桥梁工程二级和隧道工程二级正确吗 为什么 (2)如果,某C桥梁公司的专业资质只有桥梁工程一级,无隧道资质;某D隧道公司的专业资质只有隧道工程一级,无桥梁资质。那么他们组成的CD联合体,因为是不同专业,所以招标人根据规定条件认为CD联合体符合桥梁工程一级和隧道工程一级资质。 你认为这种不看联合体协议书只凭表面条件进行认定合理吗 正确吗 为什么 (3)招标人的加分政策和超过6人时采用抽签办法确定投标人正确吗 为什么

更多“根据《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对于单个合同的业绩要求中,如多项专业工程中含有大桥(或特大桥)工程、或长隧道(或特长隧道)工程,可以额外增设与具体招标项目实际规模相当的其它桥梁(或隧道)业绩要求。()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分为7章,其中500章是( )。

    A.路基
    B.路面
    C.桥梁
    D.隧道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量清单。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工程量 清单共分为7章:一类是100章总则,特点是盖章子目有关款项包干支付按总额计算;另一类是永久工程项目的工程 量清单,包括200章路基,300章路面,400章桥梁、涵洞,500章隧道,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700章绿化 及环境保护设施。

  • 第2题: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修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投标人需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5年间必须具有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了4天,仅1家施工企业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人经分析后认为:“5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资格条件可能过高而影响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于是决定将其修改为“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由于项目建设工期紧迫,招标人决定在招标文件中直接对上述资格条件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资格条件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在开标日15日前书面通知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最终共有9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为确保招标顺利进行,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放弃“因招标文件调整资格条件而影响其中标”的投诉权利,各投标人均按要求递交了书面承诺。


    联合体投标人A由B公司、C公司、D公司组成,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公路工程施工由B公司承担,隧道工程施工由C公司、D公司承担(双方各承担50%的工作量)。B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C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司具有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投标人E由G、H、I三家公司组成,其中H公司为联合体投标人E的牵头人,G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又单独提交了一份投标文件。其他投标人均为独立投标人。经评审,投标人E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确定E为中标人并与牵头人H公司订立了合同。因E仅具有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5项类似业绩的第二中标候选人J以E不具备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为由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确认E的中标无效。


    【问题】


    1.确定联合体投标人A的施工资质等级,并简要说明理由。该联合体投标人是否满足公告的施工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能否同时参加投标?说明理由。


    3.投标人J是否有权投诉?说明理由。


    4.逐一指出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1)联合体投标人A的施工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理由:《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案例中,联合体投标人A由B公司、C公司、D公司组成,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公路工程施工由B公司承担,隧道工程施工由C公司、D公司承担(双方各承担50%的工作量)。B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则联合体投标人A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而C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D公司具有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根据“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A具有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联合体投标人A的资质满足公告的施工资质要求。


    2.(1)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2)理由: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本案例中,G公司与H、I组成联合体E,E与G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1)投标人J有投诉权。(2)理由: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人的承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递交的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影响投标人J投诉。《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理由:购买招标文件不需要事先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可以向投标人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仅限于补偿招标文件印刷、邮寄成本。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担保,主要目的是约束和规范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不妥之处:按调整后的资格条件发售招标文件。理由:应该发布招标公告,重新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是指招标文件发出后,由于部分内容存在模糊、遗漏、错误或者矛盾等,而对招标文件作出的书面补充、修改、澄清或说明。如果澄清修改内容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资格的,如资质条件、业绩要求等变化,应当重新修改和发布招标公告。


    (3)不妥之处: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放弃“因招标文件调整资格条件而影响其中标”的投诉权利。理由:招标人无权要求,违反了法律规定。(4)不妥之处:在开标日15日前书面通知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理由:投标截止时间是指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截止时间,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5)不妥之处:招标人与牵头人H公司订立了合同。理由:《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3题:

    【判断题】公路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条公路或一座独立大桥或隧道使其达到设计要求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A.Y.是

    B.N.否


    C

  • 第4题:

    在施工阶段,按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要求,须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项目是()。

    A、 连拱隧道工程
    B、 小净距隧道工程
    C、 隧道改扩建工程
    D、 海底隧道工程
    E、 长隧道工程

    答案:A,B,C,D
    解析:
    20187版教材P204 2. (二)评估范围 隧道工程

    (1)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黄土地区、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2)浅埋、偏压、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3)长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VI、V级围岩连续长度超过50m或合计长度占
    隧道全长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4)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隧道工程;
    (6)隧道改扩建工程;
    (7)施工环境复杂、施工工艺复杂的其他隧道工程。


  • 第5题:

    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显示该公路工程有一座长隧道正好在一煤矿附近,有一段隧道洞身须穿越煤层。在隧道施工中出现了瓦斯,承包人指出,因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有误,瓦斯提前出现,并据此擅自停工,要求业主赔偿因停工造成的损失。
    【问题】试问承包人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本案例中,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不成立。因为:(1)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业主提供的水文、地质、气象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承包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业主不对承包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2)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3)招标文件中已载明并经过现场考察证实,该隧道施工确实处于一煤矿附近,因而瓦斯的出现不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无法预见到的,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人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4)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擅自停工造成的损失与损害应由承包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