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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上的不法侵害B、假想防卫的行为,有过失的,成立过失犯罪C、可以针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进行防卫D、可以针对不法侵害人的财产进行正当防卫

题目
关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

A、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上的不法侵害

B、假想防卫的行为,有过失的,成立过失犯罪

C、可以针对不法侵害人的人身进行防卫

D、可以针对不法侵害人的财产进行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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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说法正确的是()。

    A.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B.不法行为必须是正在发生
    C.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防卫
    D.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有五大构成要件:(1)不法侵害现实存在;(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4)针对侵害人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第2题:

    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A项,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犯罪对象,作为客观物的存在,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中的“淫秽”需要法官依据性羞耻文化进行价值判断才能认定,因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故A项正确。B项,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不需要法官进行价值判断、依照生活日常用语即可确定的内容,所以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且是正面地表述了构成犯罪的要件,为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故B项正确。C项,“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被害人的客观行为,所以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在《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法条中并没有对此进行描述的语言,但其又是成立诈骗罪既遂以及在一些场合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功能要素,所以属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故C项正确。D项,“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主体要素),同时国家工作人员的确定需要法官根据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来判断,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由于主体要素是客观存在的,所以不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而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故D项错误。

  • 第3题:

    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等的定义,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并未规定在诈骗罪的条文中,但却属于构成诈骗罪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要素,因此属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同时也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国家工作人员”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故ABC正确,D错误。应选D。

  • 第4题: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主观方面是

    A、间接故意
    B、过失
    C、意外事件
    D、正当防卫
    E、直接故意

    答案:B
    解析:
    参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应为“过失”,过失又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在意外事件中,医护人员主观方面不存在过错(故意和过失统称过错),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也不构成犯罪。医疗事故中不存在正当防卫现象。

  • 第5题:

    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A项,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犯罪对象,作为客观物的存在,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中的“淫秽”需要法官依据性羞耻文化进行价值判断才能认定,因此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故A项正确。B项,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不需要法官进行价值判断、依照生活日常用语即可确定的内容,所以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且是正面地表述了构成犯罪的要件,为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故B项正确。C项,“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被害人的客观行为,所以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在《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法条中并没有对此进行描述的语言,但其又是成立诈骗罪既遂以及在一些场合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功能要素,所以属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故C项正确。D项,“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主体要素),同时国家工作人员的确定需要法官根据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来判断,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由于主体要素是客观存在的,所以不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而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