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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要保障进城落户农民( ),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相关问题
  • 第1题:

    有关农户的承包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B.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C.承包农户有权占有、使用承包地需要依法依规建设必要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D.农民进城落户需要放弃承包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第三块逐步形成"三权分置"格局中的(二)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农户享有土地承包权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要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土地承包权人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由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在完善"三权分置"办法过程中,要充分维护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等各项权能。承包农户有权占有、使用承包地,依法依规建设必要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并获得收益;有权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地并获得收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限制其流转土地;有权依法依规就承包土地经营权设定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具备条件的可以因保护承包地获得相关补贴。承包土地被征收的,承包农户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符合条件的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等。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 第2题:

    让“农民进城”变市民,推动城镇化建设,这个目标显然是没有错的;但实现起来不可能一 蹴而就。任何急功近利的“农民进城”和城镇化,无疑都不是社会发展与进步之福。稳步推进,特别是将相关待遇、基本保障等配套服务与工作,做在“农民进城”之前,实现“农民进城”与幸福感同步的提升,这才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结果。这段文字没有论及的是( )。

    A.基本保障等配套服务是“农民进城”工作的重中之重
    B.急功近利的“农民进城”不能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
    C.让“农民进城”和推动城镇化建设是社会发展的目标
    D.做好“农民进城”工作要注重农民幸福感的同步提升

    答案:A
    解析:
    根据首句“这个目标显然是没有错的”可知C项说法正确。由“任何急功近利的‘农民进城’和城镇化,无疑都不是社会发展与进步之福”可知B项说法正确。由最后一句“……实现‘农民进城’与幸福感同步的提升,这才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结果”可知D项说法正确。A项,在文中没有提及“基本保障等配套服务”中的是农民进城工作的“重中之重”。故选A。

  • 第3题: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鼓励试点地区有序建立进城落户农民( )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A.农村土地承包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集体收益分配权
    D.农作物所有权
    E.农民住房抵押权

    答案:A,B,C
    解析:
    鼓励试点地区有序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 第4题: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础。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B.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集体土地所有权
    C.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D.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规定,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可见,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而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
    因此,选择B选项。

  • 第5题:

    2019 年5 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出,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这些权益。这些“权益”不包括:

    A、土地承包权
    B、耕地转让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集体收益分配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时事政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指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