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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或结束后,由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取得财产的当事人返还财产的一种执行制度。()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或结束后,由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执行措施,强制取得财产的当事人返还财产的一种执行制度。()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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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执行回转:指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消,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将被执行人的财产恢复到执行前的状况。
    下列属于执行回转的是()。

    A.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者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所撤销,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物的一方当事人应将执行所得返还给对方当事人
    B.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C.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
    D.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答案:A
    解析:
    执行回转的定义要点之一是“执行完毕后”,B、C、D三项都不符合这一定义要点,只有A 项符合定义。

  • 第2题:

    下列不是发生执行回转必须具备的条件的一项是:()

    A: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部分或者全部执行完毕
    B: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C: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依据被撤销的法律文书取得的民事权益
    D:由被执行人主动申请

    答案:D
    解析:
    【考点】执行回转。详解:根据《执行规定》第109条规定.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所以,在满足其他条件下,执行机构可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作出执行回转裁定,应选D项。

  • 第3题:

    共用题干

    人民法院依甲的申请强制执行乙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原判决被撤销,甲拒不返还其所得的乙的财产。此时,法院应当:
    A:告知乙另行起诉
    B:通知甲将所得的财产返还给乙
    C:直接强制执行甲的财产返还给乙
    D:裁定执行回转

    答案:D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4题: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一定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应当责令下级法院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形不符合法定执行监督条件?( )

    A.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机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B.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机构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6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C.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机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D.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不作为义务的执行,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自违反义务之日起超过6个月执行机构未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11条的规定,A、B、C项正确。D项应自法院收到执行申请书之日起计算,而非自违反义务之日起计算。

  • 第5题: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一定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应当责令下级法院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形不符合法定执行监督条件:( )

    A.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机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B.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机构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6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C.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机构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D.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不作为义务的执行,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自违反义务之日起超过6个月执行机构未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11条的规定,A、B、C项正确。D项应自法院收到执行申请书之日起计算,而非自违反义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