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案情介绍原告是某县的一家食品站。2008年6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证明”为原告核准了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生猪屠宰、鲜猪肉销售”。原告也投入了机械化生猪眉宰设备,并一直在经营。2012年12月11日,被告市农委按照市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向下属的七家畜牧兽医站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12月13日起停止屠宰行为,停止检疫。原告认为被告的《紧急通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法院查明,该市范围内的生猪屠宰场均未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题目

案情介绍原告是某县的一家食品站。2008年6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证明”为原告核准了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生猪屠宰、鲜猪肉销售”。原告也投入了机械化生猪眉宰设备,并一直在经营。

2012年12月11日,被告市农委按照市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向下属的七家畜牧兽医站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12月13日起停止屠宰行为,停止检疫。原告认为被告的《紧急通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该市范围内的生猪屠宰场均未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工商部门对生猪屠宰场办理的核准登记手续也都是以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证明”为依据的。

问题:

(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原告核准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生猪屠宰、鲜猪肉销售”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政行为?

(2)对于市农委于2012年12月11日作出《紧急通知》的行为,原告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3)结合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分析本案中市农委的行政行为,如何处理?


相似考题
更多“案情介绍原告是某县的一家食品站。2008年6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市生猪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为严格本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某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凡本县所有猪类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个体户张某未按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生猪管理办公室予以罚款2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若张某在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一并对县政府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B.某县政府的文件属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有权机关应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C.生猪管理办公室若以自己名义作出罚款决定,张某申请复议应以其为被申请人

    D.若张某直接向法院起诉,应以某县政府为被告


    正确答案:ABC

  • 第2题:

    为严格本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某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凡本县所有猪类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个体户张某未按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生猪管理办公室予以罚款2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若张某在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一并对县政府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B:某县政府的文件属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有权机关应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C:生猪管理办公室若以自己名义作出罚款决定,张某申请复议应以其为被申请人
    D:若张某直接向法院起诉,应以某县政府为被告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抽象行政行为审查;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处理;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处分【详解】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生猪管理办公室属于县政府的内设机构,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之法律后果归属于该县政府,因此张某申请复议应该以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张某对罚款决定不服,应该向该县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于县政府作出的文件规定,上一级人民政府作为有权处理该规范性文件的复议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26条之规定,在30日内依法处理。因此,A、C选项符合题意。县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但是,《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只有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行政处分的规定,对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不能依此给予行政处分。故B项符合题意。根据《行诉解释》第21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行政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故D选项不符合题意。

  • 第3题:

    2、为严格本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某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凡本县所有猪类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县政府的内设机构)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个体户张某未按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生猪管理办公室予以罚款2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县政府的文件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B.张某可以直接针对县政府的文件申请行政复议

    C.张某申请复议应当以生猪管理办公室为被申请人

    D.张某申请复议应当以某县政府为复议机关


    D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第26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7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本题中,生猪管理办公室是县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它没有权利进行行政处罚,因此,本案的复议被申请人是县政府,复议机关是县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该文件是县政府发布的,县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有权对该文件做出处理,因此,A项说法错误。某县政府的文件属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有权机关应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6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因此,B项说法错误。生猪管理办公室是县政府的内部工作部门,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无权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因此,不能成为复议被申请人,C项说法错误。生猪管理办公室的行为应该归于县政府,因此,如果张某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应该以某县政府为被告,D项说法正确。综上所述,应当选择D项。

  • 第4题: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XX区生猪定点屠宰、肉品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属 于()。

    A.发布性通知 B.转发性通知
    C.知照性通知 D.指示性通知


    答案:A
    解析:
    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规范性文件、下达计划和印发领导讲话等。其标题的事由部分,有 时使用“发布”字样,如《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有时也用“印发”,如《中共似省 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故本题答案 选A。

  • 第5题:

    为严格本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甲市乙县政府发布《规定》,要求辖区内所有生猪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个体户赵某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遂给予其罚款500元的处罚,赵某不服。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赵某对罚款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时,有权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乙县政府发布的《规定》一并审查
    B.如果罚款决定系该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赵某应当以该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C.如果罚款决定系该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赵某应当以乙县政府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D.赵某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赵某可以自行决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2)选项BC:行政机关(乙县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3)选项D: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4)选项E: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