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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或不全面的,以偏盖全的)
(2)刑法分则虽然没有规定见危不救罪,但不能据此得出“见危不救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普遍性结论。见危不救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见危不救者是否有救助的义务及能否履行这一义务。
(3)如果见危不救者没有救助义务,或者没有能力履行救助义务,其见危不救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见危不救者有救助义务、且能履行救助义务,其见危不救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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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鹘加妾之身,妾困不疲也;尽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韩,兵不众粮不多,则不足以救韩。夫救韩之危,日费千金,独不可使妾少有利焉?


    参考答案:宣太后芈八子。

  • 第2题:

    甲以牟利为目的复制淫秽物品后,又将其销毁。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成立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既遂。

    B.甲的行为成立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中止

    C.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甲没有牟利

    D.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甲没有将该物品传播出去

    答案:A
    解析:
    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实施了复制淫秽物品的行为,复制行为实施完毕,复制品达到一定数量即可构成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既遂,不需要行为人已经传播出去或实际牟取利益。一旦既遂,就不能再成立中止,既遂后再销毁淫秽复制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中止。A项正确,当选。B、C、D三项错误,不当选。

  • 第3题:

    目前社会上“见危不救”现象时常发生,有人因车祸受伤,或者因突发疾病而昏躺在路力,或失足落入水中,有马上丧失的生命危险。周围有人发现这种危险后,能够很容易进行救助,帮助其脱离生命危险,但拒不伸手相救,导致身处危境者最后死亡。对此,有人建议在我国刑法中增设“见危不救罪”这一罪名。你支持这一立法建议吗?请简单说明理由。


    远离目标时,易看到积极面;靠近目标时,易见危险与代价;回避的反应常使人半途而废

  • 第4题:

    请根据有关刑法原理和规定,对“无罪过就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答案:
    解析:
    (1)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2)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是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它直接反映行为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悖反的态度。

    (3)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态度支配下实施的,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是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统一。如果缺乏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的行为就不能构成犯罪。

    (4)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必须是由行为人故意或者过失实施的,不具有故意和过失的行为,属于无罪过事件。如果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

  • 第5题:

    (2008年真题)请对“因为刑法分则没有规定见危不救罪,所以见危不救行为不构成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答案:
    解析:
    (1)刑法分则没有规定见危不救罪,但是见危不救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不作为犯罪)。
    (2)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这种义务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具体确定的: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由行为人已经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这主要是指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第二,行为人有可能履行这种特定义务。第三,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而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
    (3)因此,行为人的不作为能否构成犯罪关键看行为人是否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刑法分则虽没有规定见危不救罪,但刑法分则中的有些罪名(如遗弃罪)能够成为见危不救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