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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上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持续披露义务时,需要提供()。A.定期报告B.临时报告C.招股说明书D.债券募集说明书

题目
证券上市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持续披露义务时,需要提供()。

A.定期报告

B.临时报告

C.招股说明书

D.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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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同一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可以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
    B.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可以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C.信息披露义务人不需要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D.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向公众进行信息披露

    答案:A
    解析:
    同一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 第2题:

    关于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说法错误的是( )。

    A.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定的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B.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C.同一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
    D.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答案:A
    解析:
    同一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 第3题: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原则是指()。

    A: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的信息必须尽可能详尽、具体、准确
    B:信息披露应遵守相关规范,在要求的时间内、以指定的方式披露
    C: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把能够给提供投资者判断证券投资价值的情况全部公开
    D: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公开的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必须与自身的客观实际相符

    答案:C
    解析: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原则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把能够提供给投资者判断证券投资价值的情况全部公开。A项为准确性原则,B项为及时性原则,D项为真实性原则。

  • 第4题:

    关于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说法错误的是( )。

    A、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定的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进行信息查询
    B、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C、同一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
    D、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

    答案:A
    解析:
    同一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多个信息披露义务人时,应在相关协议中约定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和责任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披露信息的,不得免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应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 第5题:

    下列对于上交所对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是()。
    Ⅰ.本所通过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提出问询等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履行职责
    Ⅱ.信息披露涉及重大复杂、无先例事项的,本所可以实施事后核准
    Ⅲ.本所对信息披露文件实施全面审核
    Ⅳ.上市公司应当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登记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通过上市公司或者本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办理公告登记
    Ⅴ.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披露的信息与登记的公告内容一致。未能按照登记内容披露的,应当立即向本所报告并及时更正

    A.Ⅰ、Ⅱ
    B.Ⅲ、Ⅳ、Ⅴ
    C.Ⅰ、Ⅱ、Ⅴ
    D.Ⅰ、Ⅳ、Ⅴ
    E.Ⅳ

    答案:D
    解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具体分析如下:
    Ⅰ、Ⅱ两项,第5.3.1条规定,本所通过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提出问询等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履行职责。
    ??信息披露涉及重大复杂、无先例事项的,本所可以实施事前审核。
    Ⅲ项,第5.3.2条规定,本所对信息披露文件实施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Ⅳ、Ⅴ两项,第5.3.5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登记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通过上市公司或者本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办理公告登记。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披露的信息与登记的公告内容一致。未能按照登记内容披露的,应当立即向本所报告并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