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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房屋一套。甲、乙之间的行为属于附生效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

题目
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房屋一套。甲、乙之间的行为属于附生效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错
解析:
“乙获得博士学位”并非必然发生的事实,甲、乙之间的行为应属于附生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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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 法律行为。
    下列哪一项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A.甲、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甲的儿子一旦结婚需要布置新房时,就终止 合同。
    B.甲对乙说:“如果我儿子考上名牌大学,我一定请你吃饭。”
    C.甲与乙签订夏粮买卖合同,约定11月中旬生效。
    D.甲与乙约定:如果甲晚上帮乙一起去打乙的仇人,乙就付给甲1000元钱。

    答案:A
    解析:
    根据定义可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是:(1)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 条件;(2)民事法律行为。A项符合定义;B、D项不符合(2);C项不符合(1)。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 第2题:

    甲、乙二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已经成立但未牛效
    C.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C
    解析:
    【精解】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具有或然性,既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是必然发生的,具有确定性,故选C项,排除D项。该题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厅为,对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法律行为的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因条件未成就,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不生效,故选B项,排除A项。

  • 第3题:

    (2014年)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给乙宝马车一辆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则甲将其滑雪板租给乙
    C.甲、乙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乙将承租的房屋退还给甲
    D.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答案:D
    解析:
    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是可能发生的。选项ABC中所述事实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选项D所述事实必然能到来。

  • 第4题:

    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两人约定此生不离不弃
    C.两人共进晚餐
    D.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答案:A,D
    解析:
    (1)选项B:该约定对甲、乙两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纯属道德规范调整,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C:该行为对甲、乙两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属于纯粹的事务性行为。

  • 第5题:

    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回国,甲将终止与乙之间的委托合同,在甲的儿子没有回国之前,则该约定属于(  )。

    A.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一直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D
    解析:
    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未生效,条件成就,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不成就,则一直不生效。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表现在,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并生效,条件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解除;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一直有效。

  • 第6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20年CPA经济法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也未生效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乙能否通过2020年CPA经济法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一种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 第7题:

    甲与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考上研究生,就把甲家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按照民法理论,该民事行为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法律行为的附款。期限和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不确定的,可能到来也可能不到来。甲的儿子可能考上研究生,也可能考不上,这是不确定的,所以不属于期限,而属于条件。如果本题中所附的条件成就的话,民事法律行为开始生效,故属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第8题:

    下列关于甲、乙间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每月初向乙批发一种服装,约定每月底结算货款,未售出者退还甲。甲、乙的买卖合同附生效条件
    • B、2020年4月1日,甲、乙约定:“张家口举办冬奥会开幕式前一周将一套房屋借给乙住30天。”甲、乙的借用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 C、甲与14岁的乙约定:“乙成年时,甲赠与乙BMW汽车一辆。”甲、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期限的合同
    • D、甲、乙约定:“甲赠与乙2万元,其中1万元须用于支付司法考试辅导班的费用。”甲、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9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 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
    • 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下列各项情形中,乙有权要求甲履行赠予房屋的承诺的是()。
    A

    乙假造了自己的博士学位证书

    B

    乙贿赂有关人士获得博士学位

    C

    甲贿赂有关人士阻止乙取得博士学位

    D

    乙的仇人丙(与甲无任何关联关系)贿赂有关人士阻止乙取得博士学位


    正确答案: C
    解析: (1)选项AB: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甲不必赠予房屋;(2)选项C: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甲应赠予房屋;(3)选项D:并非“当事人”所为,作条件不成就处理。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B

    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C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

    D

    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A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

    二人约定此生不离不弃

    C

    二人共进晚餐

    D

    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1)选项B:该约定对甲、乙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纯属道德规范调整,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C://该行为对甲、乙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影响,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属于纯粹的事务性行为(类似行为还有:代为值日、代为在宴会上致辞等)。

  • 第13题: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房屋一套。下列各项情形中,乙有权要求甲履行赠与房屋的承诺的是( )。

    A.乙伪造博士学位证书
    B.乙贿赂有关人士获得博士学位
    C.甲贿赂有关人士阻止乙取得博士学位
    D.乙的仇人丙贿赂有关人士阻止乙取得博士学位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甲不必赠与房屋;(2)选项C: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甲应赠与房屋;(3)选项D:并非“当事人”所为,作条件不成就处理。

  • 第14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房屋一套
    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天总会下雨的(选项A属于附期限),但明天不一定会下雨(选项B属于附条件);(2)选项C:博士学位不一定能取得,何况还限定明年,属于附条件;(3)选项D:儿大不由娘,回不回来实在难说,属于附条件。

  • 第15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和乙约定,如果乙考上重点大学,甲则资助其上大学期间的一切费用
    B.甲和乙约定,若北京再下雨,甲将其雨伞送给乙
    C.甲和乙约定,若乙打丙一顿,甲则将其财产的一半赠与乙
    D.甲和乙约定,若乙交付的货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条件,甲则给付约定的价款

    答案:A
    解析:
    B项中北京下雨是一个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不具有条件的“不确定性”特征,不是附条件而是附期限。C项中约定的条件违背社会公德,该行为无效。D项中的条件属于法定的条件,不符合“条件必须是当事人设定”的要求,不能对法律行为产生影响。

  • 第16题:

    属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甲、乙签订质押合同,约定质权自移转质物占有时生效
    B.甲、乙约定,如果甲将房屋出售,甲、乙将离婚
    C.甲、乙约定,如果下雨,甲将一把雨伞送给乙
    D.甲、乙约定,如果甲不赌博,乙将古扇赠给甲

    答案:D
    解析:
    不能以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故排除A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不能违反公序良俗,故排除B项。C项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 第17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未生效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所以乙能否通过2016年CPA经济法的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条件成就之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 第18题:

    甲、乙商定,半年后乙出租给甲一套房子,这属于(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B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并把这个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法律效力发生、变更、消灭的依据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则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为依据。本题中“半年后”属于期限。所以选B项。

  • 第19题:

    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 B、二人约定此生不离不弃
    • C、二人共进晚餐
    • D、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正确答案:A,D

  • 第20题: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包括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行为人约定的将来发生的不确定的合法事实。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 A、甲与乙有积怨,为了报复,甲私下与丙协商并承诺,如果丙将乙打伤,则赠与丙500元
    • B、甲向乙表示“如果太阳从西方升起,我就把房屋赠送给你”
    • C、甲和乙约定:乙须在合同订立20日后取款
    • D、甲向乙表示“如果我女儿调到外地工作,我就把房屋租给你”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3个月后即2009年5月1日合同生效,该约定属于( )
    A

    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B

    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C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

    无效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所说的情况属于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向乙表示,如自己死后才把房屋借给乙使用,则此行为为()。
    A

    附生效条件行为

    B

    附失效条件行为

    C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D

    为停止条件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天下雨,则将自己的雨伞赠送给乙

    B

    甲、乙约定,如果甲去世,则将自己的一栋房屋赠送给乙

    C

    甲、乙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不回本市工作,则将房屋出卖给乙

    D

    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一辆跑车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