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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开杂货铺发了财,借给乙5000元。乙将这笔钱中的3000元买了彩电,2000元资助其弟出国。现乙与其妻离婚,这5000元债务应由乙与乙妻从共同财产中偿还。()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甲因开杂货铺发了财,借给乙5000元。乙将这笔钱中的3000元买了彩电,2000元资助其弟出国。现乙与其妻离婚,这5000元债务应由乙与乙妻从共同财产中偿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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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于2008年与乙结婚,2010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12年与乙离婚。甲向其弟借的钱应当()。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解析: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故本题答案选C。

  • 第2题:

    甲男和乙女登记结婚后,以夫妻名义向丙借款20万元作购房用,但这笔钱被甲用来投资公司,因生产违法产品被撤销,投入的钱分文未回。后乙女诉之法院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甲男同意离婚但请求乙女共同承担丙的债务,乙女不同意,请问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答案:C
    解析:
    债务必须是夫妻双方同意而产生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双方有共同借债的意思,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为谁享有,也不论债务的用途如何,均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本题中,20万元是由甲乙共同向丙借得的,应属于共同财产,由甲乙共同偿还。

  • 第3题: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2003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则甲向其弟所借的钱(  )。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答案:C
    解析:
    【精解】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言外之意,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顺序为: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清偿,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债务的清偿,夫妻可以协商,在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教育程度、收入水平等综合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夫或妻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只要证明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本题中,甲、乙夫妻购置的商品房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故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故选C项

  • 第4题:

    甲与乙结婚,婚后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夫妻共同居住。两年后,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由()偿还。

    A:甲
    B:乙
    C:夫妻共同财产
    D:先由甲偿还,甲的财产不够偿还时再由乙偿还

    答案:C
    解析:
    夫妻一方负债,如果其用途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本题中,甲婚后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借款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第5题:

    甲因与其妻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半年,正在 闹离婚,一日,甲暴病身亡,未留遗嘱,其遗产10万元, 应由谁继承?( )
    A.其子乙 B.其父丙 C.其妻丁 D.其弟戊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法定继承人及其顺序问题。依 照《继承法》的规定,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 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得继承。其子乙、其父丙、其 妻丁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弟戊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