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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王某酒驾致人重伤后逃逸,后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刑,依照《党章》规定,王某所在党支部应该给予王某( )的纪律处分。A、严重警告B、留党察看C、撤销党内职务D、开除党籍

题目

中共党员王某酒驾致人重伤后逃逸,后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刑,依照《党章》规定,王某所在党支部应该给予王某( )的纪律处分。

A、严重警告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

D、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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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在量刑时考虑到王某有积极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不久,王某又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D.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依照这条规定和刑法原理,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犯交通肇事罪,不应当撤销缓刑。《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王某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符合“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的条件,且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故不成立累犯。故A项正确。

  • 第2题:

    王某在和朋友聚会并饮酒后,不顾朋友劝阻,独自驾车回家。在回家的途中,将正常行走的路人甲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追究,王某看四周无人遂驾车逃逸,致甲死亡。对王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
    A.交通肇事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A
    解析:

  • 第3题:

    王某于一日酒后驾车。将行人张某装成重伤,王某将张某抱上车开到荒郊野外,再将张某放下事后离去,张某数小时后死亡。对于王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B.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

    C.不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D.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CD 王某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构成《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当无疑,但事后将李某抛至郊外致死的行为应为何性质,上引之法条又规定:有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王某的行为不属因逃逸致人死亡,但也不能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而是他对李某死亡后果有放任的心态,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致李某死亡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

  • 第4题:

    王某开车时闯红灯撞到甲,致甲昏迷。王某下车后将甲抱上车即快速逃逸。在逃逸过程中,王某不顾周围群众的阻拦,先后撞倒两辆摩托车,致摩托车上的四人二死二伤。王某逃到偏僻之处,即将甲从车上抱下来,丢弃到一个废弃的坑里,导致甲因无人救助而死亡。关于王某的行为,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王某成立交通肇事罪,属于逃逸致人死亡
    B.王某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
    C.王某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对王某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


    答案:A
    解析:
    【 解析】A。王某将甲抛弃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中任意撞击其他车辆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王某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

  • 第5题:

    王某在学校的操场上练习骑摩托车,因技术不佳,将陈某撞伤。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重伤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交通肇事罪


    答案:C
    解析:
    该事故不是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此,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