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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年事已高,有儿子陈甲和陈乙,女儿陈丙,均已成年。陈先生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陈甲,存款6万元留给儿子陈乙,汽车一辆留给女儿陈丙。对陈先生自己很珍爱的一副古画没有做安排,后来女儿常来探望,陈先生在日记中流露出将古画留给女儿的想法,现陈先生过世,下面关于该遗嘱说法正确的是()。A:因为遗嘱没有将所有的财产进行安排,所以遗嘱无效 B:根据日记的记载,古画当属于陈丙 C:对于陈先生没有安排的财产使用法定继承 D:因为陈先生在日记里对财产重新作了安排,所以之前所立遗嘱失效

题目
陈先生年事已高,有儿子陈甲和陈乙,女儿陈丙,均已成年。陈先生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陈甲,存款6万元留给儿子陈乙,汽车一辆留给女儿陈丙。对陈先生自己很珍爱的一副古画没有做安排,后来女儿常来探望,陈先生在日记中流露出将古画留给女儿的想法,现陈先生过世,下面关于该遗嘱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遗嘱没有将所有的财产进行安排,所以遗嘱无效
B:根据日记的记载,古画当属于陈丙
C:对于陈先生没有安排的财产使用法定继承
D:因为陈先生在日记里对财产重新作了安排,所以之前所立遗嘱失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只要遗嘱设立符合法定条件就属有效。本案中日记不能作为正式的遗嘱,所以对于没有安排的财产应该使用法定继承。
更多“陈先生年事已高,有儿子陈甲和陈乙,女儿陈丙,均已成年。陈先生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陈甲,存款6万元留给儿子陈乙,汽车一辆留给女儿陈丙。对陈先生自己很珍爱的一副古画没有做安排,后来女儿常来探望,陈先生在日记中流露出将古画留给女儿的想法,现陈先生过世,下面关于该遗嘱说法正确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正确答案:A
    《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兰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嚼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

  • 第2题:

    按照陈某的遗嘱,其拥有的多处房屋分别由下列承受人承受,其中,应缴纳契税的有( )。

    A.陈某的儿子

    B.陈某的经纪人

    C.陈某的继母

    D.陈某的女儿

    E.护理陈某多年的保姆


    正确答案:BE

  • 第3题:

    接上题,陈先生在病重时从存款中取了3万元用于支付医药费,则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遗嘱,陈乙只能获得剩下的3万元
    B:因为子女对父亲有赡养义务,所以3万元医药费应由陈先生的3个子女先补上,再做分配
    C:因为陈先生事实上修改了遗嘱,所以原遗嘱失效
    D:陈乙可以要求陈甲和陈丙支付部分医药费

    答案:A
    解析:
    陈先生遗嘱中安排将存款6万元由陈乙继承,陈先生病重时花费的3万元应当归属于可由其支配的存款遗产,所以陈乙只能获得剩下的3万元。

  • 第4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答案:C
    解析:
    甲的遗嘱不存在无效事由,A项错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B项错误。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故D项错误。.对于保管行为,保管物意外灭失,保管人不承担责任,故本题选C。

  • 第5题:

    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为了感谢乙,甲自书遗嘱指定由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后甲又立下公证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儿子。不久,甲病危,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假设上述三份遗嘱均满足有效要件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产处理应以自书遗嘱为主
    B.遗产处理以公证遗嘱为准
    C.遗产处理应以口头遗嘱为准
    D.三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应按法定承担程序处理遗产

    答案:B
    解析: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亲自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第6题:

    温先生育有一子一女,多年经商,较为富有。生病后他立下遗嘱,将产业全部留给儿子温甲,存款却都留给了侄子温丁。温先生去世后,女儿温乙对这个安排很愤怒,问温甲和温丁的意见,两人都不出声。三个月后,温乙要求分割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温乙无权请求分割遗产,因为温先生没有给她留下遗产
    B:温乙可以请求分割存款
    C:温乙可以请求分割产业
    D:温乙可以请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温先生全部遗产

    答案:B
    解析:

  • 第7题:

    吴先生生前有一处房产,曾立下公证遗嘱,准备将该房产留给儿子。后来吴先生重病期间,女儿尽了更多照顾责任,吴先生病危时请几个医护人员作见证,立下口头遗嘱,将该房产留给女儿。立下口头遗嘱后,吴先生随即身故。关于遗嘱效力及该房产的分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公证遗嘱有效,吴先生儿子继承该房产
    • B、口头遗嘱有效,吴先生女儿继承该房产
    • C、两份遗嘱均有效,吴先生儿子和女儿各分得一半房产
    • D、两份遗嘱均无效,该房产应在吴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均等分配

    正确答案:A

  • 第8题:

    按照陈某的遗嘱,其拥有的多处房屋分别由下列承受人承受,其中,应缴纳契税的有( )。

    • A、陈某的儿子
    • B、陈某的经纪人
    • C、陈某的继母
    • D、陈某的女儿
    • E、护理陈某多年的保姆

    正确答案:B,E

  • 第9题:

    陈清与李秀英系夫妻,生有三个女儿:陈甲、陈乙、陈丙,李秀英早年去世。1990年陈甲、陈乙先后结婚离开陈家,只有小女儿随父生活,陈甲、陈乙在节假日也常来看望父亲。1995年陈清因患癌症,经手术治疗出院后,一直由小女儿陈丙照看。1996年陈清自书遗嘱将其所有的一套三居室住房由陈丙继承并作了公证。1998年6月12日陈清去世,料理完丧事后,三个女儿为遗产分割发生纠纷。经查,陈清的遗产包括:一套三居住房,银行存款及现金和家具、衣物等物品价值30000元。陈清的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的有效条件哪些?


    正确答案: 遗嘱形式和内容合法,并无不妥,体现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故合法有效。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 第10题:

    多选题
    按照陈某的遗嘱,其拥有的多处房屋分别由下列承受人承受,其中,应缴纳契税的有(  )。
    A

    陈某的儿子

    B

    陈某的经纪人

    C

    陈某的继母

    D

    陈某的女儿

    E

    护理陈某多年的保姆


    正确答案: E,B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陈清与李秀英系夫妻,生有三个女儿:陈甲、陈乙、陈丙,李秀英早年去世。1990年陈甲、陈乙先后结婚离开陈家,只有小女儿随父生活,陈甲、陈乙在节假日也常来看望父亲。1995年陈清因患癌症,经手术治疗出院后,一直由小女儿陈丙照看。1996年陈清自书遗嘱将其所有的一套三居室住房由陈丙继承并作了公证。1998年6月12日陈清去世,料理完丧事后,三个女儿为遗产分割发生纠纷。经查,陈清的遗产包括:一套三居住房,银行存款及现金和家具、衣物等物品价值30000元。陈清的遗产应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陈清的遗产分割如下:
    (1)对一套三居住房,应当按照陈清的遗嘱,由陈丙继承。
    (2)对于银行存款及现金和家具、衣物等物品价值30000元的遗产,由于遗嘱没有处分,故按法定继承,由陈甲、陈乙、陈丙共同继承。
    (3)但陈丙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对被继承人陈清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周某2006年做公证遗嘱将房屋留给女儿,2007年自书遗嘱又将该房留给儿子,现周某死亡,关于两份遗嘱说法正确的是()
    A

    应按公证遗嘱执行

    B

    应按自书遗嘱执行

    C

    都无效,因为相互冲突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刘某经商多年,实力雄厚,有甲、乙、丙、丁四个儿子,1996年,甲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1998年,甲意外身亡,刘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1年,乙的合伙人赵某看望刘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货款提走挥霍,刘某气愤不已,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5年刘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A巡房时,甲对A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

    A、刘某1996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B、刘某199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C、刘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D、刘某2005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本题选择B。

  • 第14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下列遗嘱中,无效的是:( )

    A.李某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家耕地的所有权留给儿子李甲
    B.16岁的小明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同桌小丽
    C.林某仅有一个儿子在外留学,其邻居王某欺骗林某其儿子在国外赌博成瘾,林某遂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某
    D.黄某死前留下遗嘱将所居住房屋留给其女儿黄梅,其儿子发现后私自将遗嘱内容改为将房屋留给黄某儿媳黄梅丽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无效的问题。《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耕地,即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故A选项中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故BCD选项中的遗嘱均为无效。正确答案为ABCD。

  • 第16题:

    按照陈某的遗嘱,其拥有的多处房屋分别由下列承受人承受,其中,应缴纳契税的有( )。(2010年真题)

    A.陈某的儿子
    B.陈某的经纪人
    C.陈某的继母
    D.陈某的女儿
    E.护理陈某多年的保姆

    答案:B,E
    解析: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ACD三项,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免征契税;BE两项是因受赠而获得陈某的房屋,应缴纳契税。

  • 第17题:

    张某非常重男轻女,去世前写了一份遗嘱,将所有的财产留给儿子。张某去世时,儿子14岁,女儿8岁。该遗嘱的效力是()。

    A:部分无效
    B:全部无效
    C:有效
    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除非继承人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缘由,遗嘱必须遵守该条款的规定。如果遗嘱有违反该条款的部分,这部分遗嘱是无效的。

  • 第18题:

    吴先生在自书遗嘱中把自己的一套房子、一辆汽车、存款10万元全部留给妻子。一年后,立公证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后来,又将汽车卖给了朋友。不久,吴先生去世。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证遗嘱变更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房子的处分
    B:房子应按公证遗嘱由儿子继承
    C:吴先生的妻子仍可以继承汽车
    D:吴先生的妻子能够继承的只有10万元存款

    答案:C
    解析:
    本案中,公证遗嘱变更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房子的处分,房子应由儿子继承。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移转、部分移转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吴先生将车卖掉的行为,撤销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汽车的处分,吴先生的妻子不能再继承汽车,因此C选项错误。

  • 第19题:

    周某2006年做公证遗嘱将房屋留给女儿,2007年自书遗嘱又将该房留给儿子,现周某死亡,关于两份遗嘱说法正确的是()

    • A、应按公证遗嘱执行
    • B、应按自书遗嘱执行
    • C、都无效,因为相互冲突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李四夫妻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甲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在遗物中发现其亲笔书写,签名的一份遗嘱,并注明年月日,其中写明,在其死亡后将5000元留给女儿读书用。李四死后,其妻怀有身孕四个月。遗嘱是否有效?


    正确答案:遗嘱是有效。

  • 第21题:

    王某为山西某煤矿老板,财力雄厚,有甲、乙、丙、丁4个儿子,2001年,王某授权其助手订立自书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大儿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师张某及邻居在场的情况下以录音形式立遗嘱一份,将财产留给二儿子乙所有;2004年,乙的朋友赵某看望王某时称,乙经常将企业的资金恣意挥霍,王某放心不下,则在赵某和助手见证的情况下,重新以录音的方式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三儿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护士小姐巡房时,王某对护士称将财产留给四儿子丁所有,然后身亡。则:()

    • A、王某2001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甲所有
    • B、王某2002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乙所有
    • C、王某2004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丙所有
    • D、王某2008年的遗嘱最终有效,财产应归丁所有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李四有两个儿子李甲、李乙,一个女儿李丙,妻子早亡,李四死后留有存款40万元,立有遗嘱一份,表示死后把10万元作为嫁妆留给女儿丙。下列就遗产分配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当先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B

    李甲应当分得10万元

    C

    李丙应当分得10万元

    D

    李甲、李乙、李丙应当平均分配40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与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经查证,遗嘱中所称的房屋是甲生前借用朋友戊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

    若丙在知道遗嘱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视为接受遗嘱

    C

    乙继承房屋后,戊无权要求返还

    D

    如果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C两项,《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房屋为戊所有,处理该房屋的部分遗嘱无效,戊有权要求被继承人返还。
    B项,《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D项,《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乙是无偿保管古画,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无重大过失,所以丁无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