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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E:张某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张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题目
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E:张某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张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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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表现在 ()。

    A 、 企业寿命长
    B 、 产权转让容易
    C 、 信用能力较大
    D 、 资金来源相对于单个业主企业较大

    答案:C,D
    解析: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
    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 第2题:

    共用题干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和李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A:不负责任
    B:负连带责任
    C: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
    D:李某负责、张某不负责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3题:

    共用题干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决定。
    A:主要出资人
    B:企业管理者
    C: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
    D:企业创始者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4题:

    共用题干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关于合伙制企业特点说法错误的是()。
    A:企业资产属于几个合伙投资者所有
    B:合伙经营者属于自然人
    C:合伙人对企业经营成果共享
    D: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好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5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以下关于合伙制企业特点说法错误的是 ()。

    A 、 企业资产属于几个合伙投资者所有
    B 、 合伙经营者属于自然人
    C 、 合伙人对企业经营成果共享
    D 、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好

    答案:D
    解析: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 第6题:

    共用题干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的专利作价出资后,属于()所有。
    A:张某
    B:李某
    C:合伙企业
    D:张某和李某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7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那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答案:C,D
    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故A、B项正确。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故C项错误。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向合伙人以外的人出质,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的,该出质行为无效,但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D项错误。

  • 第8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 B、必须经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 C、均可以由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 D、专利权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劳务可以由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正确答案:C

  • 第9题:

    王某、张某、李某与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共同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拟共同生产经营一种新式取暖设备,王某、甲各出资30万元,张某以其取暖设备专利作价出资50万元,李某则以其劳务作价出资20万元,对以上出资四合伙人经协商确定,不再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定为“光明”有限合伙厂,在申请登记期间,恰有一厂家急需取暖设备,于是四合伙厂便以光明有限合伙厂名义与该厂家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上述内容,哪些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1)合伙企业只能由自然人组成,而不能由组织组成,因此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不能作为合伙人。
    (2)合伙企业名称不能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在本案中光明有限合伙厂违反了此规定,易使人误解。
    (3)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而本案中,合伙企业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就以“光明有限合伙厂”名义订立合同,是违反《合伙企业法》的。

  • 第10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积累的财产,在性质上属于()。

    • 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
    • B、由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
    • C、由全体合伙人连带共有
    • D、由合伙企业所有
    • E、由张某、王某、李某共有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问答题
    王某、张某、李某与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共同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拟共同生产经营一种新式取暖设备,王某、甲各出资30万元,张某以其取暖设备专利作价出资50万元,李某则以其劳务作价出资20万元,对以上出资四合伙人经协商确定,不再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定为“光明”有限合伙厂,在申请登记期间,恰有一厂家急需取暖设备,于是四合伙厂便以光明有限合伙厂名义与该厂家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上述内容,哪些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合伙企业只能由自然人组成,而不能由组织组成,因此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不能作为合伙人。
    (2)合伙企业名称不能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在本案中光明有限合伙厂违反了此规定,易使人误解。
    (3)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而本案中,合伙企业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就以“光明有限合伙厂”名义订立合同,是违反《合伙企业法》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欲合伙开办一个食品加工厂,三人约定,张某出资3万元、王某、李某各自出资2万元。在筹备的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于是张某便动员刘某支援他们2万元,刘某表示出资可以,但是承担有限责任并参加合伙企业的盈余分配。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商议,对刘某参加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某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李某不承担亏损的民事责任,并订立了书面的合伙协议。后来该合伙企业起名为美味食品厂(有限合伙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两年后,刘某了解到美味食品厂经营过程中管理不善,欠下债务5万元,就提出要求抽出其2万元,张某、王某、李某同意其退出盈余分配,但是因资金紧张,将美味食品厂中的价值2万元的食品制品交给刘某,刘某同意。又过了一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积压,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如果王某的债权无法实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A

    应当以美味食品厂为被告

    B

    应当以张某为被告

    C

    应当以张某、王某、李某为共同的被告

    D

    应当以张某、王某、李某、刘某为共同的被告

    E

    合伙人可以推举张某为诉讼代表人


    正确答案: E,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第一项规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所以合伙企业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所以债权人张某应当以美味食品厂为被告。

  • 第13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 ()决定。

    A 、 主要出资人
    B 、 企业管理者
    C 、 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
    D 、 企业创始者

    答案:C
    解析: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共同作出决定。

  • 第14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张某和李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A 、 不负责任
    B 、 负连带责任
    C 、 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
    D 、 李某负责、张某不负责

    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 第15题:

    共用题干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除合伙制企业外,还有()。
    A:单个业主制企业
    B:商业企业
    C:公司制企业
    D:工业企业

    答案:A,C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16题:

    共用题干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表现在()。
    A:企业寿命长
    B:产权转让容易
    C:信用能力较大
    D:资金来源相对于单个业主企业较大

    答案:C,D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优点在于: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较大;集合了合伙人的才智和经验,企业的竞争能力得到提高;由于资金筹措能力和管理能力得到增强,企业规模扩大。
    合伙制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
    合伙制企业稳定性较差。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17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张某的专利作价出资后,属于 ()所有。

    A 、 张某
    B 、 李某
    C 、 合伙企业
    D 、 张某和李某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 第18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除合伙制企业外,还有下列哪些企业形式 ()。

    A 、 单个业主制企业
    B 、 商业企业
    C 、 公司制企业
    D 、 工业企业

    答案:A,C
    解析:
    按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单个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 第19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那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 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正确答案:C,D

  • 第20题:

    张某、王某是好朋友,张某出资2万元,王某出资3万元,共同投资了一饭馆,由张某经营,利润按比例分享,亏损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后经营不善,王某提出散伙。饭馆现有资产5.5万元。 问:若饭馆散伙时欠债15.5万元


    正确答案: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按如下办法处理:若散伙时,欠债15.5万元,先以合伙饭馆现有的5.5万元偿还,还剩10万元由张、王按投资比例2:3分担,即张分担4万元,王分担6万元。

  • 第21题:

    张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设立张李商贸有限公司,张以私有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李以现金2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张某并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在年检中被发现,此案应对()处罚。

    • A、处罚张某由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 B、处罚张李公司
    • C、处罚张某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不定项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B

    必须经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C

    均可以由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D

    专利权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劳务可以由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李某、赵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李某各出资20万元,赵某出资60万元。三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一次缴付出资。公司成立2年后张某欲转让其股权,李某、赵某均同意转让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下列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方案中,正确的有( )。
    A

    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各购买10万元

    B

    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李某购买2万元,赵某购买18万元

    C

    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各购买10万元

    D

    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则李某购买5万元,赵某购买15万元


    正确答案: C,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