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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通风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是()。A.矿井总风量不足的B.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C.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D.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E.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题目
下列属于通风系统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A.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B.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

C.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D.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E.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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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包括哪些情形?


    正确答案:(一)矿井总风量不足的;
    (二)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
    (三)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四)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五)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六)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七)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八)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九)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局部通风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
    (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

  • 第2题:

    某石化企业为了更好地管理事故隐患,开发了专用的事故隐患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中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并安排专人填报。下列事故隐患中,应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录入系统的是( )

    A.电机保护罩损坏
    B.地面湿滑
    C.安全阀未正常投入使用
    D.某操作人员的安全帽过期

    答案:C
    解析:
    ABD 属于一般隐患

  • 第3题:

    通风事故隐患管理系统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1)矿井通风系统状况评估。主要从通风系统层面上对矿井通风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包括通风系统的设计、系统的稳定性分析、分区通风实施情况、串联通风情况、矿井有效风量分析、通风阻力状况等。
    (2)矿井通风设施评估。针对矿井通风设施,分析通风设施的致灾可能性和抗灾能力。包括通风设施的可靠性分析、通风设施的质量检查、通风设施的致灾可能性、环境监测系统的应用效果分析。
    (3)通风措施评估。分析通风措施致灾的可能性。包括全矿反风的可行性及效果分析、局部反风和控风方案的效果分析等。
    (4)通风系统特殊问题的分析评估。矿井通风中的循环风、串联通风、角联巷道、无风或微风等引发灾变的转化条件及可能性的详细分析。
    (5)对矿井通风系统防灾体系总体稳定性和抗灾能力进行评估。根据矿井危险源和防治系统的情况,应用各种灾害非稳态模拟技术,分析矿井通风系统在不同灾变状况下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抗灾能力,从而对具体矿井进行评估。

  • 第4题:

    事故隐患分为()。

    A.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B.事故隐患、特大事故隐患
    C.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D.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答案:A
    解析: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故本题应选择A选项。

  • 第5题:

    根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包括( )

    A.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B.瓦斯超限作业
    C.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D. 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E. 有冲击地压危险

    答案:A,B,C,D
    解析:
    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 个方面:(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二)瓦斯超限作业;(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七)超层越界开采;(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