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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画家方某出国前将自己所作的十幅山水画交由自己的外甥刘某保管.刘某不学无术,嗜赌成性,欠下巨额赌债,讨债者络绎不绝.因讨债不成,有些债主找人带话给刘某,称如果在半个月之后再不还债,将用刀为其“放血”.为此,刘某整日愁眉不展,茶饭不思,东躲西藏,害怕至极.其妻吴某虽恨刘某好赌,但事到如今,也只好帮助其想办法,助其逃过此劫.一日,吴某突然想到方某出国之前交给刘某的画,便对刘某说:何不将三舅(即方某)的画卖几幅还债,以后三舅即使知道,也会因为此事原谅我们的.刘某知道此画是方某的命根子,但事到如今也无其他办法,

题目

著名画家方某出国前将自己所作的十幅山水画交由自己的外甥刘某保管.刘某不学无术,嗜赌成性,欠下巨额赌债,讨债者络绎不绝.因讨债不成,有些债主找人带话给刘某,称如果在半个月之后再不还债,将用刀为其“放血”.为此,刘某整日愁眉不展,茶饭不思,东躲西藏,害怕至极.其妻吴某虽恨刘某好赌,但事到如今,也只好帮助其想办法,助其逃过此劫.一日,吴某突然想到方某出国之前交给刘某的画,便对刘某说:何不将三舅(即方某)的画卖几幅还债,以后三舅即使知道,也会因为此事原谅我们的.刘某知道此画是方某的命根子,但事到如今也无其他办法,只好听从吴某之言.刘某找到俞某,商定将其中5幅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10天内交钱交画.同时,刘某经人介绍,同古某谈妥并订下协议,准备将一幅“长江三峡图”以10万价格卖于古某,也在10天内交钱交画.正在此时,方某因准备在国外办个人画展而回国取画,发现刘某的所为十分震怒,坚决不同意将自己的画卖出.刘某夫妇见状,连忙下跪,请求方某宽恕,并搭救他夫妇二人.方某见状,于心不忍,便同意不收回卖给俞某的五幅画,所得价款归刘某,但交画时间在画展后;至于“长江三峡图”因是自己艺术的结晶,方某坚决不同意出卖.刘某将此讯告诉俞、古二人,俞某表示同意,但古某则坚持自己一定要买到该画,如果刘某不交画,他将带着协议状告刘某.

请问:刘某与俞、古二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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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苏某出国访问前将自己的一台纯平大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电视被刘某邻居朱某借用,并不慎损坏。苏某回国后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请问朱某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

    A.与刘某共同为被告

    B.证人

    C.第三人

    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


    参考答案:C

  • 第2题:

    根据《担保法》规定,张某将自己的货物质押给刘某,刘某疏于管理,任其日晒雨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刘某妥善保管货物,如刘某拒绝,张某可以解除质押关系

    B、张某可以要求提存这批货物

    C、张某可以提前清偿债权而要求返还质物

    D、张某可以要求刘某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


    答案:ACD

  • 第3题:

    美术家吴某把自己画的一幅美术作品——山水画拍卖给商人刘某。关于吴某和刘某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吴某举办个人画展时,有权从刘某处取回该画

    B.吴某不能从刘某处取回该画进行展览

    C.刘某不能转让该画

    D.刘某有权许可网站张贴该画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美术作品展览权随物权的转移。根据著作权和物权分离的原理,著作权中作品物权的转移,不视为著作权的转移。如美术作品经过买卖合同发生作品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但是著作权并不转移。比如,改编权,汇编权、表演权、署名权都不能发生转移,如果所有人想要取得某些著作权,必须依照合同的约定才能取得。著作权法规定,对于美术作品,其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著作权的转移,但是美术作品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换句话说,原件的展览权随着物权转移而发生转移的法律后果。本题中,吴某将画卖给刘某,该画所有权已经从吴某处转移到刘某处,刘某已经拥有该画的所有权,同时该画的展览权也随物权转移,因此,吴某举办个人画展时,无权从刘某处取回该画。可见,A项表述错误,B项是正确答案。刘某拥有该画所有权,自然享有对该画的处分权,因此,刘某有权转让该画。可见,C项表述错误。画的所有权转移不意味着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转移,因此,D项表述错误。

  • 第4题:

    听力原文:连续犯

    刘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后李某因受丈夫责骂,与刘某中断了关系,刘某怀恨在心。一天下午,刘某将李某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李某家将其丈夫杀害。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结果加重犯

    B.连续犯

    C.继续犯

    D.吸收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连续犯。

  • 第5题:

    刘某将自己的电脑交赵某保管,后赵某将该电脑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刘某,刘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因病去世。刘某之女以侵占罪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自诉状,代其父亲控告赵某。对于刘女这种代其父亲告诉的情况,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A:告知其主体不合格
    B:裁定驳回起诉
    C:依法受理此案
    D: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C
    解析:
    【考点】提起自诉。详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260条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可见,刘某之女作为刘某的近亲属,可提起自诉,本题应选C。

  • 第6题:

    刘某购买了10克海洛因用于自己吸食。某日,孙某等4人到刘某家中,要求在其家中吸毒,刘某表示同意。由于孙某等人所带毒品不够吸食,刘某便将自己购买的海洛因卖了4克给孙某等人吸食,自己吸食剩下的6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构成贩卖毒品罪
    • B、刘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 C、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 D、刘某贩卖毒品的数量为10克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刘某在街上堵住与其丈夫有私情的女子吴某,愤怒指责吴某,吴某反唇相讥。刘某愤怒之下将吴某打倒在地并扒光其衣服,称这是为了惩罚吴某勾引自己的丈夫。刘某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8题:

    刘某,中共党员,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4年4月,某园艺公司经理孟某找到朋友刘某,希望其帮助自己联系业务,刘某表示同意。同年5月,刘某介绍孟某与自己的同学方某(某局行政处长)结识,希望方某为孟某承建该局的绿化工程提供便利,并表示事成后孟某会给方某一定的感谢费。同年6月,孟某承建了该局的绿化工程。为感谢方某给予的帮助,孟某送给方某人民币5000元。请问: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


    正确答案: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介绍贿赂的违纪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 第9题:

    刘某系某市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市长,妻子陆某嗜赌成性,经常欠下赌债,几次尝试戒赌均未成功,其子刘某某在家待业,整日外出喝酒。由于陆某与刘某某的恶习,刘某决定控制他们的开销,减少给他们的生活费。陆某难耐戒赌痛苦遂决定利用刘某的地位获得经济收入,由于经常有求刘某办事的人登门拜访,陆某总是趁刘某不在家中时,与这些人"洽谈"。对所求之事,陆某都一一允诺,陆某根据所办之事难易开出不同条件。对请托人所求之事,陆某没有直接找刘某办理,而是找到刘某的下属,并利用刘某的地位威逼利诱让其办事,到案发前收受财物共计300万元。刘某某由于生活费锐减,只能自谋出路,他同样利用刘某的地位获得收入。于是刘某某到处宣扬自己是市长儿子,要办事找他,他一定能够办好。来求办事的人也不少,截至案发时刘某某因此获得财物共计80万元,但是刘某某从来没打算为请托人办事,只是想打着父亲幌子获得财物而已。刘某得知陆某和刘某某行为后,命令他俩去自首,交待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刘某、陆某和刘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刘某不构成任何犯罪,因为他不知家人利用自己身份受贿,在得知事实后第一时间要求他们自首,因此刘某不成立犯罪。
    (2)陆某的行为构成《刑法》第388条之一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自首和积极退赃情节,可以作从轻减轻处罚考虑的依据。虽然陆某不属于《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一般受贿罪的主体条件,但是根据《刑法修正案(七)》对受贿罪的修改,在《刑法》第388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388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陆某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条件。本案的陆某符合本条的规定,陆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虽然没有直接利用刘某的职权,但是却利用刘某地位形成的条件通过刘某下属办事,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陆某意图通过权力获得财物符合本罪的主观条件和客体条件。虽然不是陆某主动要求,但是在刘某的要求下主动交待事实符合自首条件,而且积极退赃同样是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3)刘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自首和积极退赃情节,可以作从轻或减轻处罚考虑的依据。刘某某虽然是刘某的近亲属,也利用刘某的地位收受请托人财物。但是,刘某某从头到尾都没有为请托人办事的想法,也没有找国家工作人员办事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主客观条件,只是侵犯了请托人财产法益,并没有侵犯受贿罪保护的犯罪客体,所以不构成受贿罪。他利用刘某地位到处宣传实质上是想通过这个幌子达到其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所以构成诈骗罪,自首和退赃行为应当在量刑时加以考虑。

  • 第10题:

    问答题
    著名画家方某出国前将自己所作的十幅山水画交由自己的外甥刘某保管。刘某不学无术,嗜赌成性,欠下巨额赌资,讨债者络绎不绝。因讨债不成,有些债主找人带话予刘某,称如果在半月之内再不还债,将用刀为其“放血、卸腿”。为此,刘某成日愁眉不展,茶饭不思,东躲西藏,害怕至极。其妻吴某虽极恨刘某好赌,但事到如今,也只好帮助其想办法,助其逃过一劫。一日,吴某忽然想到方某出国之前交给刘某的画,便对刘某说:何不将三舅(即方某)的画卖几幅还债,以后三舅即使知道,也会因为此事原谅我们的。刘某虽知道此画是方某的命根子,但事到如今也无其他办法,只好听从吴某之言。刘某找到俞某,商定将其中五幅以 5万元人民币卖给俞某, 10天内交钱交画。 同时,刘某经人介绍,又与古某谈妥并订下协议,准备将一幅“长江三峡图”以10万元价格卖给古某,并在10天内交钱交画。正在此时,方某因准备在国外办个画展而回国取画,发现刘某所为十分震怒,坚决不同意将自己的画出卖。刘某夫妇兄状,连忙下跪,请求方某宽恕,并搭救他夫妇—人。方某见状,于心不忍,便同意不收回卖给俞某的五幅画,所得价款归刘某,但交画时间在画展以后;至于“长江三峡图”,因是自己艺术的结晶,方某坚决不同意出卖。刘某将此讯告诉俞、古二人,俞某表示同意,但古某则坚持自己一定要买到该画,如果刘某不交画,他将带着协议状告刘某。刘某与俞、古两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刘某未经方某同意,擅自将方某交给其代为保管的画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俞、古二人,是处分了他人的财产。两协议达成后,该协议并没有正式生效,俞某买的五幅画后因方某追认,该买卖协议生效,方某成为当事人,而刘某则成为代理人 卖给古某的画,因该画尚未正式交付,古某并未正式取得该画,故该画的所有权仍属于方某。对于刘某的处分行为,方某明确不予追认,故该协议在方某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卖时起确定为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刘某已将画交付给俞、古二人,并且俞、古二人不知道刘某无处分权,则俞、古二人可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画的所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刘某系某市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市长,妻子陆某嗜赌成性,经常欠下赌债,几次尝试戒赌均未成功,其子刘某某在家待业,整日外出喝酒。由于陆某与刘某某的恶习,刘某决定控制他们的开销,减少给他们的生活费。陆某难耐戒赌痛苦遂决定利用刘某的地位获得经济收入,由于经常有求刘某办事的人登门拜访,陆某总是趁刘某不在家中时,与这些人"洽谈"。对所求之事,陆某都一一允诺,陆某根据所办之事难易开出不同条件。对请托人所求之事,陆某没有直接找刘某办理,而是找到刘某的下属,并利用刘某的地位威逼利诱让其办事,到案发前收受财物共计300万元。刘某某由于生活费锐减,只能自谋出路,他同样利用刘某的地位获得收入。于是刘某某到处宣扬自己是市长儿子,要办事找他,他一定能够办好。来求办事的人也不少,截至案发时刘某某因此获得财物共计80万元,但是刘某某从来没打算为请托人办事,只是想打着父亲幌子获得财物而已。刘某得知陆某和刘某某行为后,命令他俩去自首,交待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刘某、陆某和刘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刘某不构成任何犯罪,因为他不知家人利用自己身份受贿,在得知事实后第一时间要求他们自首,因此刘某不成立犯罪。
    (2)陆某的行为构成《刑法》第388条之一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自首和积极退赃情节,可以作从轻减轻处罚考虑的依据。虽然陆某不属于《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一般受贿罪的主体条件,但是根据《刑法修正案(七)》对受贿罪的修改,在《刑法》第388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388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陆某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条件。本案的陆某符合本条的规定,陆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虽然没有直接利用刘某的职权,但是却利用刘某地位形成的条件通过刘某下属办事,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陆某意图通过权力获得财物符合本罪的主观条件和客体条件。虽然不是陆某主动要求,但是在刘某的要求下主动交待事实符合自首条件,而且积极退赃同样是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3)刘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自首和积极退赃情节,可以作从轻或减轻处罚考虑的依据。刘某某虽然是刘某的近亲属,也利用刘某的地位收受请托人财物。但是,刘某某从头到尾都没有为请托人办事的想法,也没有找国家工作人员办事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主客观条件,只是侵犯了请托人财产法益,并没有侵犯受贿罪保护的犯罪客体,所以不构成受贿罪。他利用刘某地位到处宣传实质上是想通过这个幌子达到其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所以构成诈骗罪,自首和退赃行为应当在量刑时加以考虑。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剽窃他人作品行为的是    (    )
    A

    王某将刘某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

    B

    王某将刘某创作的情节故事,经加工后以改头换面的形式用自己的名义发表

    C

    王某长期利用自然科学知识、地理知识等素材进行创作,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D

    王某根据他人的观点、方法进行创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E

    王某将刘某曾经对他讲述的一段经历作为自己小说中的一段情节,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正确答案: E,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刘某系女画家,去沙漠写生,因遇沙暴下落不明。现2年有余丈夫余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的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原因余某好吃懒做、嗜赌如命。法院应指定谁为刘某的财产代管人()。

    A.余某,因为余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余某,因为余某是刘某宣告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余某和刘某的父母,因为他们都是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D.刘某的父母,因为余某虽为第一顺序财产代管人,但他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参考答案:D

  • 第14题:

    刘明提供虚假材料,将汪某刚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对于给汪某造成的损害,最终应当由( )承担赔偿责任。

    A 汪某自己

    B 人民法院

    C 刘明

    D 房屋登记机关


    参考答案:C

  • 第15题:

    2005年6月2日,杜某将自己家的耕牛借给邻居刘某使用。6月8日刘某向杜某提出将耕牛卖给自己,杜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3天后交付价款。但6月10日,该头耕牛失脚坠下山崖摔死。对于该耕牛死亡的财产损失,应当由( )。

    A.杜某承担

    B.刘某承担

    C.杜某与刘某各承担一半

    D.杜某承担1/3,刘某承担2/3


    正确答案:B
    B。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交付和风险转移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由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本题中,6月8日为耕牛的交付时间,在此之后,耕牛坠崖摔死的风险由刘某承担。

  • 第16题:

    新娘刘某因忙于进行婚礼,将小手包交给伴娘王某帮自己拿着。婚礼期间,小手包中手机响了,王某在替刘某接电话时发现手包中有一条金项链,便放进自己口袋,将小手包放在刘某卧室柜子上便离去。王某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侵占罪
    C.职务侵占罪
    D.无罪

    答案:A
    解析:
    伴娘王某是占有辅助人,小手包虽然与新娘刘某有一定距离,实际上仍在主人实力控制之内,小手包实际仍是主人刘某在占有,王某只是占有辅助人,而伴娘王某将该财物金项链脱离主人占有范围,放进自己口袋,变成自己占有,所以是盗窃罪,A项正确。不是职务侵占罪,因为王某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且所盗窃之物也不是自己在占有。也不是侵占罪,因为王某并不是小手包的占有人,小手包实际仍是刘某在占有,BCD项错误。

  • 第17题:

    刘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后李某因受丈夫责骂,与刘某中断了关系,刘某怀恨在心。一天下午,刘某将李某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李某家将其丈夫杀害。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结果加重犯
    B.连续犯
    C.继续犯
    D.吸收犯


    答案:B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连续犯。

  • 第18题:

    苏某出国访问前将自己的一台纯平大彩电委托给刘某保管,后电视被刘某邻居朱某借用,并不慎损坏。苏某回国后起诉刘某,要求赔偿损失。请问朱某在本案中处于什么地位?()

    • A、与刘某共同为被告
    • B、证人
    • C、第三人
    • 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刘某用鞭炮内的火药制成简易爆炸装置,到村外水塘炸鱼。水塘附近只有赵某在捞水草做猪饲料,没有其他人。赵某要求刘某不要再炸鱼,以免伤及自己。刘某充耳不闻,继续炸鱼。赵某走到刘某身边与其理论,刘某因分神没有将爆炸装置扔远,将赵某炸成重伤,自己也受了轻伤。刘某构成()。

    • A、爆炸罪
    • B、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C、过失致人重伤罪
    • D、过失爆炸罪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张某与王某为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套,登记在张某名下。以后,张某在未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卖给刘某。事后,王某要求刘某退房,刘某不同意。对该房屋,在法律上()

    • A、刘某应当退房,张某应当将收到的房款退回
    • B、应宣布买卖房屋无效,确认王某拥有产权
    • C、刘某应退房,但张某不仅应当退还房款,而且还应赔偿刘某受到的损失
    • D、应当维护刘某的权益,由张某向王某作出赔偿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 B、租赁合同无效 
    • C、自己无支付能力 
    •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刘明提供虚假材料,将汪某刚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对于给汪某造成的损害,最终应当由()承担赔偿责任。
    A

    汪某自己

    B

    人民法院

    C

    刘明

    D

    房屋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刘某从小被吴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刘某成年后,吴某得知刘某生父病重,遂将自己从小抱养刘某的事实告知刘某,并劝刘某去认亲生父亲蒋某。随后,刘某将病重的生父蒋某接过来同住。2017年,吴某、蒋某相继过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刘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养父吴某的遗产

    B

    刘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蒋某的遗产

    C

    刘某无权继承蒋某的遗产

    D

    刘某可适当分得生父蒋某的遗产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C三项,《收养法》第23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本案中,由于刘某已被吴某收养,刘某无权继承其生父蒋某的遗产,但可以继承其养父吴某的遗产。
    D项,《继承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