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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
更多“李某是某酒吧老板,明知一些人经常在该酒吧内吸食冰毒,李某却视而不见。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进行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一些人经常在某歌厅吸毒,该歌厅老板对此视而不见,如何进行处罚?


    参考答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论处

  • 第2题:

    李某是某迪厅老板,明知李某等三人多次该迪厅内吸食摇头丸,李某却视而不见。对李某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A.批评教育

    B.无法处理

    C.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论处


    正确答案:C

  • 第3题:

    李某,男,21岁,富家子弟,整日喜欢泡吧飙车。某13中午,李某同未成年人沈某(13周岁)、周某(20岁)和唐某(19岁)将酒吧女王某领到宾馆玩耍,四人趁着酒吧女王某不胜酒力昏醉之际先后对王某实施轮流奸淫。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的行为不属于“轮奸”
    B.李某的行为属于“轮奸”
    C.李某构成强奸罪
    D.沈某不构成强奸罪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对哪些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还考查强奸罪加重结果犯的具体运用。沈某实施奸淫行为时不满14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不能因此否认其奸淫行为的存在。李某与沈某对同一幼女轮流实施了奸淫行为,即使沈某不负刑事责任,也应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且属于“轮奸”。

  • 第4题:

    李某是某酒吧老板,明知一些人经常在该酒吧内吸食冰毒,李某却视而不见。对李某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A、批评教育

    B、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论处

    C、以贩卖毒品罪论处

    D、以知情不报罪论处


    答案:B

  • 第5题:

    共用题干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第92—94题。

    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A: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D: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

    答案:B
    解析:
    【考点】声明退伙【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故选项A、B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5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而本题中的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故不适用该规定。选项C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6条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D。
    【考点】合伙事务的议决程序;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0条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B不属于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只需要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即可,故是正确答案。选项A和D属于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故是错误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第2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合作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本题中,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这属于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的交易,因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故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C错误。综上,本题应选B。
    【考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5条的规定,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以及以酒吧不动产抵押贷款的行为属于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林某无权自主决定。选项AB错误,选项CD正确。【陷阱】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虽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这种授权做出明确规定,但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遵循合伙事务执行的一般规定,尤其是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不属于其授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