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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建委主任)与妻子乙商议后,由乙出面收受请托人现金300万元,甲为请托人办理建筑审批手续。乙的行为( )。A.构成受贿罪B.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不构成犯罪D.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题目

甲(建委主任)与妻子乙商议后,由乙出面收受请托人现金300万元,甲为请托人办理建筑审批手续。乙的行为( )。

A.构成受贿罪

B.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不构成犯罪

D.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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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行为构成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是()。

    A:甲委托乙整理其书稿
    B:甲委托乙去银行为甲办理结算
    C:甲委托乙电脑公司计算一项数据
    D:甲委托乙转发通知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委托代理的认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制度。A、C、D项都不牵涉到第三人的问题,仅仅是一个委托关系而已。

  • 第2题:

    共用题干
    房产开发商甲与建筑施工企业乙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完成时,甲与乙按6:4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成后,甲以工程逾期完工构成违约为由起诉乙,要求乙支付违约金300万元。乙反诉甲,理由是:甲拖延办理有关开工手续及工程款拨付,构成违约,要求甲承担违约金400万元。案件起诉后,丙以其与乙有房屋买卖合同为由,要求甲、乙为其办理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法院受理后,认定以下事实:(1)甲、乙合同订立后,双方先施工后办理了有关开工手续,开工1个月后才办理完所有建筑施工手续。(2)合同约定,双方有权各自对外出售作为分配比例额度内的房屋,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甲、乙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了各自分配额度内的全部房屋。本案至起诉时,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

    甲、乙在履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的行为。关于甲、乙行为的性质和有关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行为违法,甲、乙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B、行为违法,法院应当判决甲、乙承担民事责任
    C、甲、乙各自承担对外售房的责任
    D、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E、合同无效,建筑应当拆除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该合同在签订时成立,属于要式合同,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生效。我国法律未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房屋分配比例进行规定。
    本题考核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行为的责任。《建筑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甲、乙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本题考核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所以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所以选项D正确。
    本题考核合同主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合同责任。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该合同应视为甲与丙之间的合同。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所以房屋所有权并不归属丙。

  • 第3题: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2)请简述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暂无

  • 第4题:

    共用题干
    房产开发商甲与建筑施工企业乙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完成时,甲与乙按6:4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成后,甲以工程逾期完工构成违约为由起诉乙,要求乙支付违约金300万元。乙反诉甲,理由是:甲拖延办理有关开工手续及工程款拨付,构成违约,要求甲承担违约金400万元。案件起诉后,丙以其与乙有房屋买卖合同为由,要求甲、乙为其办理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法院受理后,认定以下事实:(1)甲、乙合同订立后,双方先施工后办理了有关开工手续,开工1个月后才办理完所有建筑施工手续。(2)合同约定,双方有权各自对外出售作为分配比例额度内的房屋,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甲、乙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了各自分配额度内的全部房屋。本案至起诉时,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

    关于本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A、甲与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以6、4比例分配房屋违反我国法律,因此合同无效
    B、甲与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生效时间是办理完开工手续时
    C、甲与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时成立,在工程款拨付到位时生效
    D、甲与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如未向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则合同不生效
    E、甲与乙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有效合同

    答案:E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该合同在签订时成立,属于要式合同,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生效。我国法律未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房屋分配比例进行规定。
    本题考核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行为的责任。《建筑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甲、乙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本题考核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所以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所以选项D正确。
    本题考核合同主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合同责任。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该合同应视为甲与丙之间的合同。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所以房屋所有权并不归属丙。

  • 第5题:

    共用题干
    房产开发商甲与建筑施工企业乙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筑工程完成时,甲与乙按6:4比例分配房屋。房屋建成后,甲以工程逾期完工构成违约为由起诉乙,要求乙支付违约金300万元。乙反诉甲,理由是:甲拖延办理有关开工手续及工程款拨付,构成违约,要求甲承担违约金400万元。案件起诉后,丙以其与乙有房屋买卖合同为由,要求甲、乙为其办理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法院受理后,认定以下事实:(1)甲、乙合同订立后,双方先施工后办理了有关开工手续,开工1个月后才办理完所有建筑施工手续。(2)合同约定,双方有权各自对外出售作为分配比例额度内的房屋,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甲、乙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了各自分配额度内的全部房屋。本案至起诉时,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

    就丙购买房屋的合同而言,关于合同主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合同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房屋已经升值,则该房屋的所有权归丙
    B、应视为甲与丙之间的合同
    C、应视为乙与丙之间的合同
    D、应视为甲、乙与丙之间的合同
    E、甲、乙应向丙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该合同在签订时成立,属于要式合同,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生效。我国法律未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房屋分配比例进行规定。
    本题考核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行为的责任。《建筑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先施工、后办理开工手续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甲、乙都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本题考核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所以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所以选项D正确。
    本题考核合同主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合同责任。乙以甲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该合同应视为甲与丙之间的合同。购房人的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均未办理,所以房屋所有权并不归属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