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下列哪项处理措施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A.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
B.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
C.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D.不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第1题: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这些奖励包括:( )。
A.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B.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C.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D.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第2题: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给予以下处理()。
A罚款1000元;
B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
C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
D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第3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加发退休金或养老补助是如何规定的?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略
第4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如何规定的?
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者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略
第5题:
()自《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施行之日起废止。
A《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B《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