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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和朱某为同村村民,二人曾因为宅基地问题发生过纠纷,一直不和。一日二人又因为小事发生纠纷,朱某叫来丈夫将吴某打了一顿,吴某去医院检查后被鉴定为轻微伤,遂至乡派出所控告。乡派出所认为朱某及其丈夫的行为恶劣,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100元的决定,对朱某丈夫作出拘留5日的决定。本案中,派出所可以对朱某的丈夫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吴某和朱某为同村村民,二人曾因为宅基地问题发生过纠纷,一直不和。一日二人又因为小事发生纠纷,朱某叫来丈夫将吴某打了一顿,吴某去医院检查后被鉴定为轻微伤,遂至乡派出所控告。乡派出所认为朱某及其丈夫的行为恶劣,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100元的决定,对朱某丈夫作出拘留5日的决定。本案中,派出所可以对朱某的丈夫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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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安某放的羊吃了朱某家的玉米秸,二人争执。安某殴打朱某,致其左眼部青紫、鼻骨骨折,朱某被鉴定为轻微伤。在公安分局的主持下,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由安某向朱某赔偿5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后,仍可以对安某进行治安处罚
    B: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应当先向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D
    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A说法错误。如果安某不履行协议,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对安某予以处罚;另一方面,朱某有权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B说法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本案不应当适用复议前置,C答案错误。


    (原答案为BD)。《海关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的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有权可以将其保证金抵缴或者将其被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B错误。关于C项,《行诉法解释》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但是,《行政强制法》对此期限做了不同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实施后,《行诉法解释》第88条规定的180日申请期限已经不再适用。因此,海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3个月。故选项C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4条和《行诉法解释》第89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D说法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1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本案中,法院即使不支持原告关于请求其判令该局在20日内向花蕾幼儿园颁发独立的《办学许可证》的诉讼请求,也应当对此做出判决;因此法院的做法属上述遗漏诉讼请求的情形,二审法院依法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 第2题:

    陈某与王某打架斗殴,乡派出所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对王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陈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正确的?

    A.乡派出所对陈某做出拘留决定前,应告知陈某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B.派出所可以当场做出对王某的罚款决定,还可当场收缴
    C.陈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县公安局
    D.若王某也不服,可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

    答案:D
    解析:
    ①行政机关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行政拘留法律并未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所以A 选项错误,不当选。②治安管理处罚中对公民的罚款数额为200 元以下的可以当场做出处罚决定,50 元以下的罚款,且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缴。本案乡派出所作出的100 元的罚款决定可以当场作出,但不得当场收缴。所以B 选项错误,不当选。③派出所对陈某做出的拘留决定,超出了职权范围,属于种类越权,复议被申请人为县公安局,复议机关为市公安局或县政府,所以C 选项错误,不当选。④派出所对王某做出的罚款决定,未越权,当事人进行复议,被申请人为派出所,复议机关为县公安局或县政府。所以D 选项正确,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 第3题:

    公安局认定朱某嫖娼,对其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对朱某的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B.如朱某要求听证,公安局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C.朱某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朱某的意见
    D.如朱某对拘留和罚款处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答案:A,B,C
    解析:
    A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B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两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故B项正确。C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故C项正确。D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故D项错误。故本题的正确为ABC。

  • 第4题:

    公安局认定朱某嫖娼,对其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朱某的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B:如朱某要求听证,公安局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C:朱某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朱某的意见
    D:如朱某对拘留和罚款处罚不服起诉,该案应由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行政诉讼管辖【详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据此,A选项正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本题中,虽然公安机关对朱某做出了拘留的处罚,对拘留不能要求举行听证,只能申请暂缓执行;但是朱某仍然可以对罚款5000元这一行为要求举行听证,据此B选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4条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据此C选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朱某可以向公安局所在地起诉,也可向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起诉,D项错误。

  • 第5题:

    2010年2月1日,高某殴打李某造成轻微伤。同年10月,某乡公安派出所根据举报得知高某殴打李某的事实,对高某作出罚款300元的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派出所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罚款决定
    B: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该罚款决定
    C:派出所应当将此决定书抄送给李某
    D:派出所作出的罚款决定违法

    答案:C,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据此,500元以下罚款,公安派出所有权以自己名义作出。故A项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本案中的罚款是300元,故不得当场作出,B项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第2款规定:“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李某是受害人,故C项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案中,高某殴打行为发生在2月1日,但在10月才发现,显然已经超过6个月的处罚追究时效。公安机关对高某不得再给予处罚,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