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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什么是特别行政区?我国宪法对其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宪法对监察委员会行使职权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 第2题:

    我国宪法对土地制度是如何规定?


    参考答案: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第3题:

    《香港基本法》是我国宪法性的法律文件,其效力范围仅限于特别行政区。

    A

    B



  • 第4题:

    我国宪法对自然资源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 第5题:

    什么是政治庇护?我国宪法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政治庇护指国家对因政治原因受到其所属国的通缉或追诉,而请求政治避难的外国人,允许其入境、居留并予以保护,并拒绝其所属国政府引渡要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