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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草种生产、加工、引进、推广、流通、经营、检验和检疫的监督管理,鼓励和支持选育、引进、推广适合当地条件的优良草品种。
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草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进、流通、播种。发现有病虫害的草种,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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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我省的草原防火期是什么时间?


    参考答案:《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我省的草原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第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 第2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对国家一级保护草原野生植物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禁止采集、收购、出售国家一级保护草原野生植物。

  • 第3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对征用或者使用草原有何规定?


    参考答案: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向草原所有者和承包经营者支付安置补助费和补偿费,并向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 第4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草原征用、使用审核权限是怎样划分的?


    参考答案:征用、使用草原超过七十公顷的,报农业部审核;征用、使用草原七十公顷及其以下的,经省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第5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对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答案:在草原上从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业活动,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作业活动结束后,应当限期恢复植被或者委托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代为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