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我国所有通过直接选举方式选举人大代表的地方都要设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机构主持选举。( )

题目

我国所有通过直接选举方式选举人大代表的地方都要设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机构主持选举。( )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正确
更多“我国所有通过直接选举方式选举人大代表的地方都要设选举委员会作为选举机构主持选举。( ) ”相关问题
  • 第1题: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可以由选举单位或选民通过( )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

    A.直接选举

    B.级别选举

    C.记名选举

    D.间接选举


    参考答案:AD

  • 第2题:

    以下有关选举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A.县、乡级的人大代表选举的主持机构是选举委员会,在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选举工作;而设区的市及其以上的代表选举则由本级的人大常委会主持
    B.在直接选举的地方罢免人大代表,需30名以上选民联名,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通过。在间接选举的地方则由主席团或1/10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原选举单位2/3以上多数通过
    C.各级人大代表的辞职决议均应备案、公告
    D.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

    答案:A
    解析: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选举法》)第8条:县、乡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的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因此A项正确。 第49条:对于县级的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第50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在人大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第52条: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大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大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因此B错误。 第54条: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的人大代表的辞职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县级、乡级的人大代表的辞职决议,应当予以公告。因此C项错误。 第47条:“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因此D项错误。

  • 第3题:

    下列关于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选举的组织和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


    A.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我国存在选举委员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两种形式的选举组织机构

    B.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乡、民族 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C.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持

    D.在我国直接选举的地方,即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其人大代表的名额分 配到各个选区,由选民按选区直接投票选举

    答案:C
    解析:
    。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所以C项说法错误。

  • 第4题: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B.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工作
    C.全国人大代表名额,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分配
    D.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答案:C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8条的相关规定,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选举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故A、B、D三项正确。该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具体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故C项错误。因此,本题选C。

  • 第5题:

    下列关于选举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县、乡级的人大代表选举的领导机构是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选举工作;而市级及其以上的代表选举则由本级的人大主席团主持
    B.投票选举的工作在直接选举的地方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在间接选举的地方由人大常委会主持
    C.在直接选举的地方罢免人大代表,需30名以上选民联名,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通过。在间接选举的地方则由主席团或1/10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原选举单位2/3以 上的多数通过
    D.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


    答案:A,D
    解析:
    A、D
    考点:选举制度
    讲解:A项正确。根据《选举法》第8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 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 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据此可知,县、乡级的人大代表选举的领导机构是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下主持选举工作。又据《选举法》第3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据此可知,市级及其以上的代表选举则由本级的人大主席团主持。综上所述,A项正确。
    B项错误。根据《选举法》第37条规定可知,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由本级人大主席团而非人大常委会主持。
    C项错误。凡罢免只须“过半数”而非“2/3多数”。
    D项正确。《选举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