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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扬言实施放火扰乱公共秩序,因其并未真正实施,故李某不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

题目

李某扬言实施放火扰乱公共秩序,因其并未真正实施,故李某不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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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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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村民李某在村委会殴打王某致其轻微伤,砸坏办公桌(价值300元),扰乱村民委员会秩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构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李某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李某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对李某应当数过并罚


    参考答案:ABD

  • 第2题:

    李某与张某发生矛盾,李某扬言当晚必将放火烧掉张某房屋。张某知道李某的倔脾气,言出必行,肯定李某必然来放火烧房。同时张某为了除掉其妻,当晚故意将其妻灌醉,并将房门反锁,让人以为屋主外出。李某依其所言,当晚6点放火将张某房屋烧毁,同时也烧死了张妻。下列关于李某、张某对张妻死亡的结果的主观心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张某是间接故意

    B.李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张某是直接故意

    C.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直接故意

    D.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间接故意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和过失的类型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在没有预见到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认定过失的前提是“应当预见”。按照一般人的认识水平,如果房门反锁,则屋里通常不会有人,所以李某对于“张妻醉卧家中”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应当预见”的义务,李某对因其烧屋而致张妻死亡的结果不承担过失的责任。当然,李某也没有杀害张妻的故意,李某可以说只是张某杀妻的工具而已。张某为了达到杀害其妻的目的,将其妻灌醉,而且将房门反锁,制造了无人在屋里的假象,最终导致其妻被烧死的结果。张某对其妻死亡结果的主观心态是直接故意。C为正确答案。

  • 第3题:

    李某与张某发生矛盾,李某扬言当晚必将放火烧掉张某房屋。张某知道李某的倔脾气,言出必行,肯定李某必然来放火烧房。 同时张某为了除掉其妻,当晚故意将其妻灌醉,并将房门反锁,让人以为屋主外出。李某依其所言,当晚10点放火将张某房屋烧毁,同时也烧死了张妻。李某、张某对张妻死亡的结果的主观心态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张某是间接故意
    B.李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张某是直接故意
    C.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直接故意
    D.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间接故意


    答案:C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和过失的类型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在没有预见到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认定过失的前提是“应当预见”,按照一般人的认识水平,如果房门反锁,则屋里通常不会有人,所以李某对于“张妻醉卧家中”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应当预见”的义务,李某对因其烧屋而致张妻死亡的结果不承担过失的责任,当然,李某也没有杀害张妻的故意,李某可以说只是张某杀妻的工具而已。张某为了达到杀害其妻的目的,将其妻灌醉,而且将房门反锁,制造了无人在屋里的假象,最终导致其妻被烧死的结果。张某对其妻死亡结果的主观心态是直接故意。C为正确答案。

  • 第4题:

    李某15周岁,于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在某中学附近出售、出租淫秽光盘,获利不菲,造成影响很坏。2006年4月1日,公安机关得知了李某的违法事实。关于如何追究李某的责任,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A.甲认为,李某是未成年人,不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B.乙认为,李某尽管未成年,但仍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包括采取行政拘留,但可以减轻处罚

    C.丙认为,李某应受到除行政拘留以外的治安管理处罚

    D.丁认为,由于李某的违法行为已超过6个月,不能处罚了


    正确答案:C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题中,李某尽管只有15周岁,但从其所实施的行为以及行为后果来看,李某已经触犯了法律,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但由于其不满16周岁,不能处以行政拘留,但可以处以罚款。李某的行为是连续性的行为,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3月1日到4月1日仅1个月的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的追诉时效。由以上分析可知,C项正确,其余错误。

  • 第5题: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

    A.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B.破坏选举秩序

    C.寻衅滋事

    D.以煽动、谎报险情、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或者扬言实施危险行为等形式扰乱社会秩序的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包括扰乱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破坏选举秩序,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以煽动、谎报险情、投放虚假危险物质或者扬言实施危险行为等形式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非法组织、利用邪教组织、会道门、迷信活动,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产生的有害干扰,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