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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与钱某是夫妻关系,双方于 1994 年购买了一块日本产的豪华手表,价值 1 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钱某未经赵某同意,擅自把手表拿走,并同孙某协商以1.1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孙某得到手表后,因一时大意将手表丢失。手表被周某捡到,并以 8000 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武某。后武某在佩戴该表时被孙某发现,并就手表的归属发生了冲突。该案例中,谁能取得该表的所有权? ( )A.赵某B.钱某C.孙某D.武某

题目

赵某与钱某是夫妻关系,双方于 1994 年购买了一块日本产的豪华手表,价值 1 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钱某未经赵某同意,擅自把手表拿走,并同孙某协商以1.1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孙某。孙某得到手表后,因一时大意将手表丢失。手表被周某捡到,并以 8000 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武某。后武某在佩戴该表时被孙某发现,并就手表的归属发生了冲突。该案例中,谁能取得该表的所有权? ( )

A.赵某

B.钱某

C.孙某

D.武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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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赵某与钱某是夫妻关系,双方于 1994 年购买了一块日本产的豪华手表,价值 1 万元。后因二人产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案件中,哪个适用返还原物?( )

    A.赵某向徐某购买两只羊,徐某将羊交付给赵某后,赵某将羊杀了卖肉但迟迟没有付款,徐某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B.何某借了赵某一支金笔,不慎丢失,赵某要求何某返还

    C.宋某偷了马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牛某,牛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下来,马某获悉,要牛某返还

    D.于某借了钱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周某,周某以为是于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了下来,钱某要求周某返还


    正确答案:C
    「考点」返还原物
    「解析」A项原物已不复存在,无法返还;B项原物已丢失,也无法返还;D项周某善意取得手表所有权,钱某无权要求返还;C项中盗窃物品不适用善意取得,牛某不能取得所有权,马某有权要求返还原物。

  • 第2题: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购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正确答案:BC
    本题涉及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问题。本题A选项中,刘某因善意取得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故王某无权要求刘某返还该手表,而只能请求张某赔偿损失,故A选项不正确。本题B选项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王某不能取得该金项链的所有权,故李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金项链。本题C选项中,贺某的所有权并未丧失,故其可以请求宋某返还该金笔。本题D选项中,赵某因买卖而取得了羊的所有权,因此,赵某有权将羊卖给孙某,孙某也因买卖而取得了羊的所有权,故钱某无权要求赵某返还该羊。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3题:

    赵某系某公司经理,其妻黄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大赵于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赵。大赵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小小赵未婚,与父母同住。赵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于1995年在某南方城市结识当地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赵某生一子小小小赵,小小小赵一直随同母亲生活。1999年5月赵某因车祸意外死亡,经查留有现金10万元,银行存款10万元。赵某生前没有遗嘱,现其家人因继承份额发生纠纷。 问: (1)钱某提出小小小赵为赵某的亲生儿子,亦有权继承赵某的遗产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2)大赵的妻子主张代位继承大赵的应继承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


    答案:
    解析:
    (1)钱某的主张成立,小小小赵有权继承赵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虽然钱某并不是赵某的合法妻子,但小小小赵属于钱某与赵某的非婚生子女,在遗产继承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有权继承父亲的合法财产。 (2)大赵的妻子王英提出其代位继承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但大赵的儿子小赵有权代位继承大赵的应继份额。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王英作为大赵的妻子,并不是大赵的晚辈直系血亲,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应由其儿子代位继承遗产,王英只在小赵成年之前享有代管权。

  • 第4题: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法院依法撤销了其死亡宣告,因财产返还、夫妻关系和子女收养等问题发生纠纷。本案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钱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B.钱某与赵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C.钱某与李某之间关于赵乙的收养无效

    D.赵某的父亲应返还因继承而取得的房屋一间


    正确答案:BD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问题。本案中,赵某被宣告死亡后,其父亲继承了赵某的一间房屋,该房屋在继承后未发生不可抗力的灭失问题,因此,赵某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间房屋。本案中,赵某被宣告死亡以后,钱某改嫁周某,周某死亡后,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但可通过再次登记而缔结婚姻关系。本案中,赵某被宣告死亡以后,钱某将子女送与李某,其收养关系依法有效。赵某被撤销死亡宣告以后,不得以未经其同意为由解除收养关系,而应与收养人李某协商,经李某同意可解除收养关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 第5题:

    2008年2月起,赵某与钱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2008年10月赵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2009年3月案发后,赵某主动交代曾在1998年1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800元。对于赵某和钱某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盗窃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赵某盗窃合计31800元,钱某合计盗窃25000元
    B.赵某盗窃合计30000元,钱某合计盗窃25000元
    C.赵某盗窃合计14000元,钱某合计盗窃9000元
    D.赵某盗窃合计11300元,钱某合计盗窃4500元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的追诉时效制度。赵某1998年1月盗窃他人价值1800元摩托车一辆,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按照盗窃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单处或者并处罚金,此案的追诉时效应为5年。应到2003年1月止。因此,此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盗窃的数额不能再算入赵某应负刑事责任的盗窃数额。盗窃数额,应当按照盗窃的财物价值算,不能按照销赃的数额算。共同盗窃的,每人都要对盗窃财物的总价值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