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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李刚的爸爸在家招待客人,让李刚(初一学生)到超市买二包香烟、一瓶白酒,超市营业员没有卖给李刚,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刚王楠2000年开始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一日,李刚遇车祸死亡,王楠( ) 。

    A.可以配偶身份继承李刚遗产

    B.由李刚父母决定能否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C.不可以配偶身份继承李刚遗产

    D.由法院判决能否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参考答案:C

  • 第2题:

    如果李刚是大二学生,缺少资金,张亮和李刚约定分3期付款,每期500元,
    于每月月底支付。李刚如约支付了2期,最后一期未能支付,张亮多次催告,
    李刚仍无力支付,那么张亮( )。

    A: 可以解除合同
    B: 不能解除合同
    C: 可以要求李刚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 以上说法都不对

    答案:A
    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167条规定,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
    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
    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故本题答案选A。

  • 第3题:

    张亮和李刚两人互发电子邮件协商洽谈合同。9月1日张亮说:“我有iphone一部,
    八成新,3000元出手。”9月2日李刚回复说:“东西不错,2800元可要。”张亮于9月3
    日回复说:“可以.9月8日到我这来交易。”于是李刚9月4日回复:“好。”
    张亮于当日收到该邮件。上述邮件张亮和李刚分别在王庄、赵庄所发,
    张亮的经常居住地为张庄,李刚的经常居住地为李庄。9月8日,
    李刚到张亮处取手机,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运行较慢,比约定标准差很多,
    自己不想要了,便拒绝接受。张亮遂降低价格,以1500元出手,
    李刚同意并取走手机,此时李刚尚未付款。
    张亮和李刚互发的电子邮件中,属于要约的是( )。

    A: 9月1日张亮的邮件
    B: 9月2日李刚的回复邮件
    C: 9月3日张亮的回复邮件
    D: 9月4日李刚的回复邮件

    答案:A,B,C
    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依此,可知A、B、C项的内容都属于要约。故本题答案
    选ABC。

  • 第4题:

    小明的爸爸在家招待客人,让小明(小学三年级学生)到超市买两包香烟,超市营业员没有卖给小明。营业员的做法()

    A、不对,因为小明已经有了行为能力

    B、不对,应该问清情况后决定是否出售

    C、合法,因为经营场所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烟酒

    D、不对,因为是小明的监护人让买的


    参考答案:C

  • 第5题:

    如果李刚在回去的路上刚好碰到了同学赵志,他想买一个手机,
    李刚遂将手机卖给了赵志,并约定由赵志向张亮付款。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志届时未付款,应由李剐向张亮承担违约责任
    B: 赵志届时未付款,应向张亮承担违约责任
    C: 李刚无权处分,赵志也知情,如果张亮不予追认并想收回手机,可直接向赵志索要
    D: 张亮与李刚是一个买卖关系,李刚与赵志是一个买卖关系,赵志只能向李刚付款,
    李刚再向张亮付款

    答案:A
    解析:
    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依此
    ,只有A项的表述是正确的,而这也符合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故本题答案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