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宏昌期货公司与王某签订了期货经纪合同。某日,王某向宏昌期货公司发出交易指令,要求当日以人民币一千元的价格买进十手大豆合约。结果,宏昌公司以五百元的价格买进十手大豆合约,则该差价利益应归( )所有。A.宏昌期货公司B.王某C.宏昌期货公司与王某均分D.如果宏昌期货公司与王某没有就该差价利益的归属作出特别约定,则应当归王某所有

题目

宏昌期货公司与王某签订了期货经纪合同。某日,王某向宏昌期货公司发出交易指令,要求当日以人民币一千元的价格买进十手大豆合约。结果,宏昌公司以五百元的价格买进十手大豆合约,则该差价利益应归( )所有。

A.宏昌期货公司

B.王某

C.宏昌期货公司与王某均分

D.如果宏昌期货公司与王某没有就该差价利益的归属作出特别约定,则应当归王某所有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期货公司超出客户指令价位的范围,将高于客户指令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客户指令价格买入后的 差价利益占为己有的,客户要求期货公司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期货公司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宏昌期货公司与王某签订了期货经纪合同。某日,王某向宏昌期货公司发出交易指令,要求当日以 ”相关问题
  • 第1题:

    王某曾于2015年7月在甲期货公司从事过期货交易。2016年6月,经人介绍,乙期货公司与王某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经办人员向王某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但未让其签字确认,2016年8月,王某在乙期货公司进行期货交易,累计亏损20万元。对于王某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由乙期货公司承担
    B.由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经办人员承担
    C.由王某承担,因为王某已有交易经历
    D.由介绍人承担,因为介绍人从期货公司获得介绍费

    答案: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期货公司在与客户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时,未提示客户注意《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内容,并由客户签字或者盖章,对于客户在交易中的损失,应当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根据以往交易结果记载,证明客户已有交易经历的,应当免除期货公司的责任

  • 第2题:

    大浪淘沙期货公司与王一刀签订了期货经纪合同。某日,王一刀向大浪淘沙期货公司发出交易指令,要求当日以人民币一千元的价格买进十手大豆合约。结果,大浪淘沙公司以五百元的价格买进十手大豆合约,则该差价利益应归( )所有。

    A.大浪淘沙期货公司
    B.王一刀
    C.大浪淘沙期货公司与王一刀均分
    D.如果大浪淘沙期货公司与王一刀没有就该差价利益的归属作出特别约定,则应当归王一刀所有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期货公司超出客户指令价位的范围,将高于客户指令价格卖出或低于客户指令价格买入后的差价利益占为己有的,客户要求期货公司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期货公司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3题:

    王某于2015年7月在甲期货公司从事过5笔小麦期货合约交易,2015年6月,经人介绍,乙期货公司与王某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经办人员向王某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但未由其签字确认。2015年6月,王某在乙期货公司从事期货经纪业务。2015年8月,王某在期货交易中亏损20万元。下列关于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期货公司未按照规定由客户签字确认风险说明书的行为,监管机构可对其进行处罚
    B.王某未签字确认风险说明书,期货经纪合同不生效
    C.经办人应当被开除
    D.期货公司向王某出示风险说明书即可,无须王某签字确认

    答案:A
    解析: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应当事先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期货公司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尚未签订风险说明书并不是表示合同无效。依据该条例第67条的规定,向客户作获利保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

  • 第4题:

    )王某于2012年7月在甲期货公司从事过五笔小麦期货合约交易,2013年6月,经人介绍,乙期货公司与王某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经办人员向王某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但未由其签字确认。2013年6月,王某在乙期货公司从事期货经纪业务。2013年8月,王某在期货交易中亏损20万元。对于王某在2013年8月期货交易亏损的20万元损失,下列关于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由王某承担,因为王某已有交易经历
    B: 由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的经办人员承担
    C: 由介绍人承担,因为介绍人从期货公司获得了介绍费
    D: 由乙期货公司承担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在与客户订立期货经纪合同时,未提示客户注意《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内容,并由客户签字或者盖章,对于客户在交易中的损失,应当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根据以往交易结果记载,证明客户已有交易经历的,应当免除期货公司的责任。

  • 第5题:

    甲期货公司与客户李某签订了一份期货经纪合同。某日,李某向甲公司下达了一份交易指令,指令要求甲公司于当日买进十个单位的大豆合约。甲公司买进了二十个单位。则对于该超出的部分,应由()承担。

    A.甲期货公司
    B.李某
    C.李某与甲期货公司共同
    D.该交易无效

    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的规定,期货公司错误执行客户交易指令,除客户认可的以外,交易的后果由期货公司承担,并按下列方式分别处理:①交易数量发生错误的,多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期货公司承担,少于指令数量的部分,由期货公司补足或者赔偿直接损失;②交易价格超出客户指令价位范围的,交易差价损失或者交易结果由期货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