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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真题)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

题目
(2009年真题)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


相似考题
更多“(2009年真题)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法律规则的含义及其特征.


    正确答案: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首要成份。  
    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具有三大特点:(1)微观的指导性,即在规则所覆盖的相对 有限的事实范围内,可以指导人们的行为;(2)可操作性较强。只要一个具体案件符合规则设定的事实状态,执法人员可直接适用该规则,一般公民也能较容易地依据规则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3)确定性程度较高。与原则相比,法律规则的确定性程度要高得多。

  • 第2题:

    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


    答案:
    解析: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法律事实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有明显的区别:  

    (1)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事实,没有法律规范就不会有法律事实

    (2)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  

    (3)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是对法律关系产生了影响的事实

  • 第3题:

    (2005年真题)抵押权的含义和法律特征。


    答案:
    解析: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等特征。(1)从属性。抵押权的存在、转移和消灭均从属于债权。从属性决定了抵押物不得分离于债权而单独让与,也不得与债权分离而为其他债权的抵押。(2)不可分性。不可分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得对于抵押物整体上主张权利。二是抵押物的部分变化均不影响抵押权的整体性。(3)物上代位性。物上代位性,是指抵押物权的设定是以抵押物的价值能够担保主债权的实现为条件,而并不注重抵押物的实际形态和性质如何。如果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抵押物毁损灭失的,抵押物权并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而是在担保人所受赔偿金上继续存在,该赔偿金成为标的物的代替物。(4)优先受偿性。抵押权具有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的功能。

  • 第4题:

    (2018年真题)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事实不包括事件
    B.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C.法院判决不属于法律事实
    D.合同当事人违约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事实的内涵。选项A,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选项B,罢工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选项C,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是法律事实。

  • 第5题:

    (2006年真题)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答案:
    解析:
    (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限制和约束;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都应履行法律义务,但并非所有法律主体都必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只有违反法律义务者才承担不利后果,而法律责任必是与不利后果相关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而法律责任则需要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2)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两者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违反法律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另一方面,有时候追究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得以履行的手段和措施。另外,两者都是对法律主体的约束,在价值指向上具有间一性,均是为法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

  • 第6题:

    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与分类。


    正确答案: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等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注意:非客观的现象如纯粹主观的心理活动或心理现象不能成为法律事实;没有法律意义的客观事实也不能成为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定的,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从后果上划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从当事人认知状态划分,分为善意行为和恶意行为。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含义、特征和区别。

    正确答案: (1)劳动关系的含义: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特征:
    ①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
    ②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特点。
    ③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点。
    (3)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
    ②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③劳动法律关系的双务关系。
    ④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5)劳务关系的含义:指劳动服务供给者与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服务供给者向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说特定的劳动服务,劳动服务的需求者依照约定向劳动服务供给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6)劳务关系的特征:
    ①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命令和服从关系。
    ②工作风险一般由劳务供给者自行承担。
    ③劳务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④劳务关系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劳务需求方与供给方可以使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7)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①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原因在于社会分工。
    ②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规范;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等调整规范。
    ③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或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双方不具有特定性。
    ④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间只有经济关系,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⑤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方面有着系统性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服务供给者,不享有上述权利。
    ⑥劳动条件的提供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实现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同时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安全卫生保障和防护设备;在劳务关系中,工具、设备等物质条件的提供,如果合同中未做约定,一般应由劳动服务供给者提供。
    ⑦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而且还有行政责任,甚或刑事责任;劳务关系的当事人通常只有民事责任。
    ⑧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务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出现纠纷,仲裁或诉讼各自终局,权利救济方式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12年真题)简述商标的含义。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与分类。

    正确答案: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等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注意:非客观的现象如纯粹主观的心理活动或心理现象不能成为法律事实;没有法律意义的客观事实也不能成为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定的,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从后果上划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从当事人认知状态划分,分为善意行为和恶意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和含义。[2011年真题]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现实状况为基础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本质和基本要求的思想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它的内容异常丰富。就政法系统的工作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些法治理念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这一中心,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是:①人民民主,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②法制完备,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③树立宪法法律权威,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④权力制约,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执法为民的内涵是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其内涵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合法合理,这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和载体;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尺度。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要求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婚姻登记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2009年真题]
    A

    法律事件

    B

    法律行为

    C

    确认式法律事实

    D

    排除式法律事实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凡是在社会生活中能实际发生的,并且为法律所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即为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可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根据事实的存在方式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确认式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法律事实。婚姻登记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是法律行为。婚姻登记是指有权机关对婚姻关系的一种确认,所以又是确认式法律事实。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土地市场的含义和特点。[2011年真题]

    正确答案:
    (1)土地市场的含义
    ①狭义的土地市场是指进行土地交易的专门场所。
    ②广义的土地市场则是指因土地交易所引起的一切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包括中间商、代理商、金融信用、广告信息等一切构成土地产权交换关系的经营性活动。它是有形的土地和无形的权益、信息、咨询服务等的统一体。
    (2)土地市场的特点
    ①交易实体的非移动性;
    ②土地市场的地域性;
    ③土地市场的垄断性;
    ④流通方式的多样性;
    ⑤土地供给弹性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


    参考答案: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教育法律关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三个要素构成,即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教育法律关系除具有一般法律关系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既有平等地位的,也有非平等地位的。在很多教育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在教育法律关系中,还有主体处于非平等地位的,主体之间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是对等的。(2)权利义务具有同一性。这是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法律关系不同的突出特点。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同时又是公民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的同一性在教育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最为集中和突出。

  • 第14题:

    (2009年真题)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


    答案:
    解析: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保证的特征有:
    (1)保证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保证人不能是债务人本人。
    (2)保证是保证人以信用作为担保的方式,属于人的担保。
    (3)保证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和明确的目的性。主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保证合同当然不成立或无效。从属性即保证债务随着主合同债务的消灭而消灭;补充性即先由主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只有对其财产强制执行无效果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相对独立性即保证债务在主合同债务的范围内有独立性;明确目的性即保证合同是为主债务的担保而设立的。

  • 第15题:

    (2007年真题)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


    答案:
    解析: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他人的动产不法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善意取得的条件是:(1)标的物须为可以流通的动产。(2)让与人无转移动产所有权的权利。(3)受让人通过有偿行为取得动产。(4)受让人取得动产时出于善意。
    注:上面所列为《物权法》通过之前的善意取得概念和构成要件,但《物权法》通过之后,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已经发生变化,故考生不能再按照上面给出的标准答案复习,而应当按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来确定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或不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1)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或不动产。(2)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须出于善意。所谓善意,即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让与人为非所有人。(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即受让人通过有效交换支付了合理价款。(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即善意取得的财产已经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对于动产,必须发生了该财产占有的实际移转;对于不动产,善意取得获得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已经办理登记。

  • 第16题:

    (2008年真题)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


    答案:
    解析:
    与以往私有制社会法律相比,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所有资产阶级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
    (2)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资产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基本方式和主要形式是建立“代议制”政府,实行资产阶级专政。资产阶级作为一个整体而言,总是通过自己的代理人执掌政权。资产阶级专政与封建主专政的一个重要区别是,通过自己的政党来执掌政权,政党制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制度。
    (3)维护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和人权。资产阶级自由、平等、人权都属于资本主义民主的范畴,资本主义法律对平等、自由和人权的保障,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作用。但是,资产阶级平等、自由与人权原则又受到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的局限,它是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的人权,是不彻底的。

  • 第17题:

    简述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特征。


    正确答案: 1、公证机构必须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客观存在
    2、公证机构对某些非争议性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还应依法证明其合法性
    3、必要时,公证机构还应该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成因及后果。

  • 第18题:

    简述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含义、特征和区别。


    正确答案: (1)劳动关系的含义: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特征:
    ①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
    ②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特点。
    ③劳动关系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特点。
    (3)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态。
    ②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③劳动法律关系的双务关系。
    ④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5)劳务关系的含义:指劳动服务供给者与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服务供给者向劳动服务的需求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说特定的劳动服务,劳动服务的需求者依照约定向劳动服务供给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6)劳务关系的特征:
    ①劳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命令和服从关系。
    ②工作风险一般由劳务供给者自行承担。
    ③劳务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④劳务关系主体具有不特定性,劳务需求方与供给方可以使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7)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①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原因在于社会分工。
    ②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规范;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等调整规范。
    ③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或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双方不具有特定性。
    ④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间只有经济关系,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⑤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方面有着系统性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务关系中的劳动服务供给者,不享有上述权利。
    ⑥劳动条件的提供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运行中,实现劳动过程的物质条件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同时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必要的安全卫生保障和防护设备;在劳务关系中,工具、设备等物质条件的提供,如果合同中未做约定,一般应由劳动服务供给者提供。
    ⑦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而且还有行政责任,甚或刑事责任;劳务关系的当事人通常只有民事责任。
    ⑧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务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出现纠纷,仲裁或诉讼各自终局,权利救济方式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 第19题:

    问答题
    (09年真题)简述法定解释的含义与特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含义及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概念: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合作经营企业法,用书面合同规定权利和义务,在中圉境内共同举办的经济组织。
    从合作企业的定义中可以概括出这种经济组织具有三个法律特征:
    1、合作企业的主体包括外方合作者和中方合作者。
    2、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3、合作企业设在中国境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公司破产的含义及法律特征。

    正确答案: 1.所谓公司破产,是指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保护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使之能得到公平满足而设置的一种诉讼程序。
    2.公司破产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存在两个以上的债权人。(3)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满足。(4)按诉讼程序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当法律人在选择法律规范时,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就是说,他必须对该国的法律有一个整体的理解和掌握,更为重要的是他要选择一个与他确定的案件事实相切合的法律规范,他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字面含义,还要了解和掌握法律背后的意义。”关于该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2017年真题]
    A

    适用法律必须面对规范与事实问题

    B

    当法律的字面含义不清晰时,可透过法律体系理解其含义

    C

    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和历史上曾经有效的法构成

    D

    法律的字面含义有时与法律背后的意义不一致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适用法律解决具体个案的过程在形式上就是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过程,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具体来说,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
    B项,研究法律体系,对于科学的进行立法预测、立法规划,正确地适用法律解决纠纷,全面的进行法律汇编、法典编纂,合理地划分法律学科、设置法学课程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循此规律要求法律人在解释某个法律规范时,就必须将该法律规范置在其上下文、整部法律、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的脉络中进行理解和解释。
    C项,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
    D项,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因此在进行法律解释的时候不仅要理解字面含义,还要理解其背后的意义,而法律的字面含义与背后意义有时是不完全一致的。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具有法律意义事实公证的特征。

    正确答案: 1、公证机构必须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客观存在
    2、公证机构对某些非争议性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还应依法证明其合法性
    3、必要时,公证机构还应该依法证明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成因及后果。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