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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甲市海龙公司与乙市太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乙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09年2月,双方发生争议,太平洋公司即向其所在地乙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由仲裁员赵某、钱某、孙某组成了仲裁庭,其中赵某任首席仲裁员,仲裁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 81~85 问题:第 81 题 乙市仲裁委员会受到太平洋公司仲裁申请后,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那

题目

2008年9月,甲市海龙公司与乙市太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乙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09年2月,双方发生争议,太平洋公司即向其所在地乙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由仲裁员赵某、钱某、孙某组成了仲裁庭,其中赵某任首席仲裁员,仲裁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 81~85 问题:

第 81 题 乙市仲裁委员会受到太平洋公司仲裁申请后,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那么,下列关于乙市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的审查与受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太平洋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请,乙市

B.乙市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太平洋公司

C.乙市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太平洋公司不予受理

D.乙市仲裁委员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受理后,就依法取得了该争议案件的仲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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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市甲公司(买方)和B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购销合同,双方约定发生纠纷时,由买方所在地法院管辖。C市丙公司为甲公司按期交付货款提供了保证,但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双方在D市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因保证合同所起的纠纷,由C市法院管辖。后乙因甲未按时付款而在C市起诉丙公司。

    根据案情,以下关于C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的说法错误的有:( )

    A.受理此案,因为是保证人住所地

    B.将案件移送至D市法院,因为D市是保证合同签订地

    C.将案件移送至A市法院,因为A市是主合同约定管辖地

    D.可以受理此案,也可以移送至A市或D市法院


    正确答案:ABD
    ABD。本案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推定为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起诉保证人的,保证人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但若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 第2题: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16~20题: 2008年9月,甲市海龙公司与乙市太平洋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开发手写笔记本电脑,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乙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009年2月,双方发生争议,太平洋公司即向其所在地乙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由仲裁员赵某、钱某、孙某组成了仲裁庭,其中赵某任首席仲裁员,仲裁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乙市仲裁委员会受到太平洋公司仲裁申请后,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那么,下列关于乙市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的审查与受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太平洋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请,乙市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 B.乙市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太平洋公司 C.乙市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太平洋公司不予受理 D.乙市仲裁委员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受理后,就依法取得了该争议案件的仲裁权


    正确答案:AB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的审查和受理程序及法律后果。选项A正确,因为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选项B正确,因为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选项C错误,因为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因此通知方式必须是书面而非口头。选项D正确,因为仲裁委员会一旦受理仲裁申请后,即意味着仲裁委员会依法取得对具体争议案件的仲裁权。综上,正确答案为ABD。

  • 第3题:

    【多选题】A市甲厂与B市乙绿化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公司苗木1000棵,乙企业支付货款5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未约定,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

    A.付款地点A市

    B.交货地点为A市

    C.付款地点B市

    D.交货地点为B市

    E.交货地点和付款地点均在B市


    AB

  • 第4题:

    A市甲厂因购买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料,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则下列正确的有( )。

    A.A市为交货地

    B.B市为交货地

    C.A市为付款地

    D.B市为付款地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约定不明的规定。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就交货地和付款地而言,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交货地,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付款地。

  • 第5题:

    位于A市的甲公司和位于B市的乙公司在C市签订一份劳务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对乙公司位于D市的设备进行维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公司住所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其后甲公司依约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但乙公司以设备没有恢复原有生产性能为由拒绝付款,双方发生纠纷,则甲公司可以向( )法院提起诉讼。

    A.A市
    B.B市
    C.C市
    D.D市

    答案:A,C
    解析:
    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有约定按约定,双方约定的是向甲公司住所地(A市)或合同签订地(C市)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