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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A.甲公司假冒乙公司的注册商标B.乙公司在广告中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C.丙公司为提高效益而以高价引进外国技术D.丁公司为促销而采取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题目

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A.甲公司假冒乙公司的注册商标

B.乙公司在广告中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C.丙公司为提高效益而以高价引进外国技术

D.丁公司为促销而采取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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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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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技术人员张某辞职,张某将甲公司刚刚研发完毕尚未投入生产的新产品技术卖给乙公司,并告知乙公司甲公司不久推出该产品,乙公司立即将产品推出,迅速占领市场,甲公司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产品十分震惊。经调查,查清了其中原委,遂以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此案
    B、乙公司并未窃取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但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不能要求其赔偿损失
    D、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乙公司应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题中虽然乙公司没有主动窃取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但是乙公司明知张某有侵犯甲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仍然使用,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C、只有证明记者拿了甲公司的钱财,才能认定其参与诋毁商誉行为
    D、只有证明甲公司捏造和散布了虚假事实,才能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答案:B,D
    解析:
    【考点】诋毁商誉行为【详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的行为,故A项说法错误,由于甲公司在宣传中不仅诋毁了乙公司,还诋毁了其他公司的同类软件,因而不仅乙公司可以起诉。B项说法正确,因为诋毁商誉必须捏造并散布虚伪信息,故主观状态必然是故意。C项说法错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D项说法正确,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是该行为的构成要件。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BD。【陷阱】一般而言,《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是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某非经营者的主体(或没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是否与经营者共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例如虚假宣传中的广告的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中的个人。

  • 第3题:

    9、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C只有证明记者拿了甲公司的钱财,才能认定其参与诋毁商誉行为 D只有证明甲公司捏造和散布了虚假事实,才能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A.错误

    B.正确

    C.错误

    D.正确


    BD

  • 第4题:

    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或者过失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C、只有证明记者拿了甲公司的钱财,才能认定其参与诋毁商誉行为
    D、只有证明甲公司捏造和散布了虚假事实,才能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答案:B,D
    解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的规定,甲公司在宣传自己产品的时候,以贬低过去的同类软件的手段抬高自己的产品,其行为构成诋毁商誉,损害了包括乙公司在内的所有同业竞争者的商业声誉和商品信誉。同类产品的其他生产商(包括乙公司)作为本案的受害人,均可以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A项的陈述忽略了其他同业竞争者的诉权,因此不正确。C选项中,首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记者并不是诋毁商誉行为的行为主体,不构成诋毁商誉的行为;其次,是否有财产给予行为不是诋毁商誉行为的构成要件;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 第5题:

    8、甲公司为宣传其“股神”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股神”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并称乙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乙公司才能起诉甲公司的诋毁商誉行为。

    B.甲公司的行为只有出于故意才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

    C.只有证明记者拿了甲公司的钱财,才能认定其参与诋毁商誉行为。

    D.只有证明甲公司捏造和散布了虚假事实,才能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