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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订立合同后,大洋公司并未将约定的定金打人真心毛纺厂的账户,而真心毛纺厂没有提出异议但履行了合同,如果一方违约,那么( )。A.适用定金罚则B.不可适用定金罚则C.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D.由非违约方选择适用违约责任或定金罚则

题目

如果订立合同后,大洋公司并未将约定的定金打人真心毛纺厂的账户,而真心毛纺厂没有提出异议但履行了合同,如果一方违约,那么( )。

A.适用定金罚则

B.不可适用定金罚则

C.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D.由非违约方选择适用违约责任或定金罚则


相似考题

2.(三)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真心毛纺厂商定订立一份毛呢买卖合同,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将两份自己起草的合同书加盖公章寄给真心毛纺厂。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是在A地签字、盖章的,要求真心毛纺厂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后,将其中的一份寄还给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并要求真心毛纺厂将合同书寄至B地。真心毛纺厂于1月4日收到该两份合同书,1月5日在上面盖章。1月6日将其中一份寄至B地,1月10日,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在B地收到寄回的一份合同书。合同中约定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将定金5万元于合同订立后打人真心毛纺厂的账户,真心毛纺厂在两个月内组织货源。合同中没有规定履行地,只是约定由真心毛纺厂代为办理托运手续。3月5日,真心毛纺厂按照约定,将约定的毛呢在其厂所在地办理了汽车托运手续,并通知了大洋公司。大洋公司提出异议认为应该采取铁路托运而不是汽运。真心毛纺厂称大洋公司订立合同时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要求,而且采取汽运对大洋公司更加有利。托运毛呢的汽车在快进入A地时遭遇百年罕见的台风,发生车祸,车上的毛呢损毁60%。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由合同成立地法院管辖,则合同的成立地在什么地方? ( )A.A地B.B地C.首先接到起诉书的法院D.双方协商确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C
BC。解析:《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题中,并未交付定金,所以定金合同未生效。《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 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81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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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果真心毛纺厂与汽运公司签订的是运费到付合同,约定由大洋贸易公司在提取货物时支付,则事故发生后,汽运公司能否要求大洋贸易公司支付运费?( )

    A.可以

    B.不可以

    C.可以要求支付40%的运费

    D.双方协商确定


    正确答案:B
    B。解析:《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1年7月签订丁一笔买卖煤炭的合同,总价值15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2001午11月前交付货物,乙公司支付了4.5万元的定金。直至合同履行期满甲公司仍未交货。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退还定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对于定金数额的约定符合法律的规定

    B.如果买卖合同不成立则定金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定金已交付

    C.如果甲公司是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只需返还定金原额即可

    D.即使甲公司是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也需双倍返还定金


    正确答案:C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自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A项错误。定金合同须以有效的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因此,B项错误。《担保法解释》第122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3题:

    A公司(卖方)与B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农机销售合同,价值40万元,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3%,合同成立后10天内,由B公司先行支付定金2万元。B公司依约支付定金后,A公司拒绝供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B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B. B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
    C. B公司如果要求A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则不适用继续履行
    D. B公司如果要求A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仍可适用继续履行


    答案:B,D
    解析:
    [详解]
    本题考査的是违约金、定金、继续履行三种责任方式的关系。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 的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合同订立以后履行之前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 应加倍返还定金。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 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 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 条款。所以选项B正确。定金的种类包括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支付为合同成立要 件),证约定金(即以当事人支付定金的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 解约定金(即以承担定金责任为保留解除合同权利的代价)和违约定金(即当事人如 违反合同应承担定金责任)。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当事人承担违约金责任并不免除其继 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同样不能免除其继续履行的义务。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违约定金。如果当事人特别约定其设定的不是违约定金而是解约定金,则当事人可以在抛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以后解除合同,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所以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

  • 第4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为保证货款的实现,甲要求乙交付总货款6000万的15%定金,共计900万元,乙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时签订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时,乙仅仅带了600万元,并表示2天后补齐,甲接受了600万定金。但之后乙再也没有交付剩余定金。之后,甲多次催要定金,乙一直没有交付。后甲以乙不履行定金合同为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请求能够在法律上得到支持,因为定金合同已经明确约定定金数额

    B.因为不履行定金合同,甲可以提出相应比例的主合同不履行作为抗辩

    C.甲可以提出解除定金合同与主合同

    D.乙行为不属于违约,定金的实际交付已经改变合同的内容


    正确答案:D

    本题考点为定金合同的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的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从该规定能够可以看出,甲在接受定金之后,已经视为变更定金合同,因此乙并不违约。本题正确答案是D。

  • 第5题:

    关于定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约定定金超过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不支持该部分定金的效力
    B.当事人可约定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的生效要件,如果定金没有交付,而主合同的义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也接受债务人履行的,定金合同不因此而生效
    C.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导致主合同不能履行者,如果交付了定金,则收受定金一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D.因第三人原因导致主合同不能履行者,收受定金一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若合同履行了一部分时,则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A正确,不当选。举例来说,甲与乙签订一份货款为人民币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依约定交付给乙定金人民币15万元。后乙违约没有履行该合同。乙应返还给甲人民币为多少 首先,50万元的20%,即10万元的部分有定金的效力,乙应双倍返还,但剩余的5万元,应原款返还,一共需要返还的是25万元。B项中说明的主合同与定金合同成立的关系。约定交付定金作为合同的条件,是为成约定金。约定了成约定金的,如果不交付定金,原则上主合同不成立,但是,若主合同实际履行的,主合同依然可以有效。由于定金合同的实践性质,虽然主合同履行可以使得主合同生效,但是定金没有交付,定金合同不会因此生效,故B正确,不当选。《担保法解释》第122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据此,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导致主合同不能履行的,均可免除定金责任,C错误,当选。根据前述第12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主合同不能履行的,基于合同的相对性,违约方需要先承担定金责任,而后再向第三人追偿。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若是不完全履行合同之情形,则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D正确,不当选。举例来说,合同标的额100万元,甲向乙交付20万元定金,如果乙履行了60万元,则违约部分占40%,计算定金责任时,用40%乘以20万元,所得数额8万元的部分双倍返还,即16万元,加上没有违约部分12万元原款返还,乙共需要返还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