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服务合同中监理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
第1题:
在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中,“因非监理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暂停或终止,为恢复监理服务的工作或善后工作”为(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在监理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监理人有哪些义务?
第7题: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
第8题:
监理人对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主要监理服务可以转委托,如设备工程形成的主要阶段、主要过程和主要设备的监理可以转让
部分监理服务业务的转让应经委托人书面认可,但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监理人的责任期为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
如果因项目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应协议,否则监理人不再承担相应责任
第9题: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认可,监理人授权全面负责约定项目监理机构的注册设备监理师
“第三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约定项目有关事宜与之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被监理人”是指约定项目中,监理人受委托人委托所监理的承包人、设备承揽人等第三人
“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所提供的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作
第10题:
设备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设备工程监理代理合同
设备工程委托代理合同
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
第11题:
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的主要成员名单
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服务,并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12题:
正常服务
辅助服务
附加服务
额外服务
补充服务
第13题:
设备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中的委托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对由监理人提交需委托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人。超过约定时间,监理人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形式决定,( )。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18题:
业主对监理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的监督包括()。
第19题:
在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的义务包括:正常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其中额外工作是指()。
第20题:
监理合同通用条件中约定的工作内容
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作内容
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增加的合同之外的工作内容
因非监理人原因终止监理业务后的善后工作内容
第21题: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规范
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监理人和委托人的责任
索赔的处理
第22题:
在更换委托人常驻工地代表时提前通知监理人
在合理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的要求作出书面决定
为监理人驻工地监理机构开展正常工作提供协助服务
负责合同的协调管理工作
对工程设计变更进行审批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