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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老张夫妇收养了3岁的豆豆,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豆豆与其亲生父母及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B: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C: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豆豆的亲生父母与老张夫妇协商确定 D: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题目
2008年老张夫妇收养了3岁的豆豆,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豆豆与其亲生父母及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B: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C:豆豆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豆豆的亲生父母与老张夫妇协商确定
D:豆豆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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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2008年老张夫妇收养了3岁的豆豆,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豆豆与其亲生父母及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7年屠某夫妇收养了四岁的芳芳,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芳芳与其亲生父母及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芳芳的亲生父母与屠某夫妇协商确定
    B.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C.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D.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答案:C
    解析:
    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他们彼此之间产生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的法定权利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第2题:

    2007年屠某夫妇收养了四岁的芳芳,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芳芳与其亲生父母及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芳芳的亲生父母与屠某夫妇协商确定
    B: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C:芳芳与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D:芳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答案:C
    解析:
    收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间产生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与子女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已因收养的成立而解消。因此,芳芳与其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消失,与养父母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 第3题:

    1985年王先生夫妇收养小张(当时2岁)为养子在一起共同生活。1994年小张的生父母与王先生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年后小张的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张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须经协商确定
    • B、小张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C、小张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 D、小张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 E、小张有权继承王先生夫妇的遗产

    正确答案:B,D

  • 第4题:

    老李夫妇的女儿为备考音乐学院,每晚8~10点在家练琴。楼下老张夫妇不堪其扰,多次与老李夫妇沟通遭拒,两家关系紧张。社区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的陈阿姨得知情况后,主动调解。下列关于调解两家矛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老李夫妇要是不同意调解,陈阿姨不能调解
    • B、陈阿姨无须征求两家意见,可直接调解
    • C、一日达成调解协议,两家必须履行,不得反悔
    • D、老张若想通过法院起诉老李夫妇,必须先经过陈阿姨的调解

    正确答案:B

  • 第5题:

    问答题
    李某夫妇婚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做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同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  (1)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2)李某夫妇提出要求李强补偿相关费用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3)李强对刘某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王光夫妇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正确答案: 王光夫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收养法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小涛成年后对养父母非打即骂,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已无法共同生活,故法院应判决解决其收养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正确答案: 李某夫妇与李强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根据《收养法》第27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李某夫妇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与李强的养父母子女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老张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定居国外,日常生活由女儿照料。去年“五一”期间,老张夫妇和女儿旅游时遭遇交通事故,老张的老伴、女儿死亡,老张生命危急。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老张立口头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孙子和外孙女。经医院全力抢救,老张转危为安,身体逐步康复。女儿去世后,女婿再婚并离开老张。今年五月,老张突发心脏病病故。下列人员中,可作为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2013年真题]
    A

    老张的儿子

    B

    老张的孙子

    C

    老张的外孙女

    D

    老张的女婿

    E

    老张的儿媳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所以,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老张的儿子和老张的外孙女,儿子是法定继承人,外孙女是代位继承人。

  • 第9题:

    多选题
    蒋某夫妇依法收养小兵,并将其抚养成人。小兵结婚后,妻子小丽与蒋某夫妇关系紧张,导致小兵与蒋某夫妇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蒋某夫妇提出与小兵解除收养关系。下列关于双方收养关系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1年真题]
    A

    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B

    蒋某夫妇可以口头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

    C

    蒋某夫妇可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收养关系

    D

    双方不能达成解除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

    双方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正确答案: E,A
    解析:
    根据《收养法》规定,养子女成年后,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协议解除的程序有:①申请。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②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应当根据《收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③登记。收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解除条件的,准予其解除,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 第10题:

    单选题
    2010年张某夫妇收养了三岁的明明,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明明与其亲生父母及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明明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明明的亲生父母与张某夫妇协商确定

    B

    明明与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C

    明明与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D

    明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收养成立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相互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与子女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已因收养的成立而解消。因此,明明与其亲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消失,与养父母间产生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命题点拨】本题是对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考查。

  • 第11题:

    老张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定居国外,日常生活由女儿照料。去年“五一”期间,老张夫妇和女儿旅游时遭遇交通事故,老张的老伴、女儿死亡,老张生命危急。在医生和护士的见证下,老张立口头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孙子和外孙女。经医院全力抢救,老张转危为安,身体逐步康复。女儿去世后,女婿再婚并离开老张。今年五月,老张突发心脏病病故。下列人员中,可作为老张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A:老张的儿子
    B:老张的孙子
    C:老张的外孙女
    D:老张的女婿
    E:老张的儿媳

    答案:A,C
    解析: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老张转危为安后,老张的孙子和外孙女不应再按照口头遗嘱继承他的财产。老张的儿媳和女婿均未对其尽主要的赡养义务,故不应继承老张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老张的儿子和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老张的女儿先于老张死亡,故老张的外孙女行使代位继承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张的遗产。故选AC。

  • 第12题:

    久居美国的一对夫妇,在中国广西从福利院收养了中国儿童庆生,并将其带回美国生活。有关争议诉诸中国法院,依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

    A.美国夫妇收养庆生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美国法和中国法
    B.美国夫妇收养庆生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美国夫妇收养庆生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D.美国夫妇收养庆生关系的解除,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收养。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的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由此,对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重叠适用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本题中即需符合美国法和中国法,A正确,B错。对于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即美国法,故C错。收养关系的解除,可以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本题中即适用中国法,D正确。

  • 第13题:

    张先生夫妇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留下10岁的女儿小张。假设张先生的父亲老张仍然健在,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老张对小张不负任何扶养义务
    • B、无论老张负担能力如何,均对小张负有抚养义务
    • C、如果老张有负担能力,则对小张负有扶养义务
    • D、是否抚养小张是老张的权利,而非义务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老张夫妇收养了年仅2岁的果果,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果果与其亲生父母及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果果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B、果果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C、果果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果果的亲生父母与老张夫妇协商确定
    • D、果果与老张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单选题
    老张夫妇找到社会工作者寻求婚姻辅导,经过交流,工作者了解到老张夫妇结婚30年了,年轻的时候老张经常出差,在家的时间很少,照顾家庭和两个孩子的任务主要由妻子承担,尽管如此两个人很少红过脸。目前两个女儿都已结婚离家,老张也退休也在家,按理说夫妇两人应该享受清闲的生活,但事实上两人却口角不断,老张夫妇双方都表示无法再与对方继续生活。从家庭生命周期的角度看老张夫妇家庭目前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是(    )。
    A

    发展期

    B

    扩展期

    C

    退化期

    D

    收缩期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强对刘某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 李强对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因为李强已成年,在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与生父母关系是否恢复由双方协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多选题
    蒋某夫妇依法收养小兵,并将其抚养成人。小兵结婚后,妻子小丽与蒋某夫妇关系紧张,导致小兵与蒋某夫妇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蒋某夫妇提出与小兵解除收养关系。下列关于双方收养关系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B

    蒋某夫妇可以口头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

    C

    蒋某夫妇可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收养关系

    D

    双方不能达成解除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

    双方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正确答案: B,A
    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李某夫妇婚后多年未育,1990年收养了刘某夫妇6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李强,并办理了收养登记。由于李某夫 妇的溺爱,李强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李某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某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李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李某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刘某夫妇此时年老多病,闻听此事后找到李强,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李某夫妇提出要求李强补偿相关费用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 李强应补偿李某夫妇相关费用;根据《收养法》第30条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对李林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正确答案: 王小涛对生父母李林夫妇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故解除收养关系后是否赡养李林夫妇,需王小涛与李林夫妇协商确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多选题
    甲乙夫妇二人在一次车祸中双双致残,生活均不能自理,无力抚养6岁的女儿丙,欲将丙送与他人收养。邻居丁(男),53岁,单身,无子女,欲收养丙,并与甲乙订立了收养协议。下列关于丁收养丙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真题]
    A

    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应当征求丙的意见

    B

    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即正式成立

    C

    丁与丙间的年龄差符合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法律规定

    D

    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E

    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丁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必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本题中,丙未满10周岁,不需要征求丙的意见。B项,办理收养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C项,有关收养人的特殊要求为: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DE两项,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确立起养父母和养子女的身份关系,他们彼此之间产生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的法定权利义务。收养关系的成立导致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以及养子女与生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消除等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