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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康某于2008年12月结婚,2009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A.王某提出离婚B.康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C.康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D.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E.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康某提出离婚

题目

王某与康某于2008年12月结婚,2009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

A.王某提出离婚

B.康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

C.康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D.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

E.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康某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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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与李某结婚5年,王某因与李某感情不和而起诉离婚,诉讼中双方因王某婚后公司发给的医药补助费的归属发生争议。李某坚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王某坚持系个人财产。关于王某的医药补助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按王某个人财产处理

    B.应按王某与李某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C.认定结婚10年以上,医药补助费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D.按李某个人财产处理


    参考答案:A
    解析:《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题中王某的医疗补助费应按王某个人财产处理。

  • 第2题:

    王某与赵某于2017年12月结婚,2018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A.王某提出离婚
    B.赵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
    C.赵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D.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
    E.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赵某提出离婚

    答案:A,C,E
    解析: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因此,AC两项法院可以受理,B项法院不能受理;D项不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不能受理;E项,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可以受理。 本题是起诉离婚两项特殊规定的考查。一是一方是军人的情况,另外一种是女方处于怀孕、分娩、终止妊娠或哺乳期的情况,考生要重点记忆。

  • 第3题:

    赵某与王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闹。某日晚,赵某趁王某熟睡之际用剪刀将王某的下 身剪伤:后虽经治疗,但曾出现过影响家庭生活的情 形。王某为了维护家庭原谅了赵某。不久,赵某诉至 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王某有权同意离婚,并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B.王某有权不同意离婚,但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C.王某欲主张损害赔偿,需另案提起诉讼
    D.王某既有权主张物质损害賠偿,也有权主张精 神损害賠偿


    答案:A,D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婚姻法解释 (一)》第28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赵某的行为构成家 庭暴力,作为非过错方,王某有权主张损害赔偿,该损害 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同时 根据该解释第29条的规定可知,王某欲提出损害赔偿 请求,需同时提出离婚请求,且其责任主体,仅为赵某。

  • 第4题:

    张某和王某结婚5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此时()。

    A:张某和王某自行解除婚姻关系
    B:张某和王某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C:张某或者王某请求由人民法院判决
    D:张某和王某到双方单位批准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离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消灭的形式要件。

  • 第5题:

    李某因与妻子赵某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柳某。在没有和妻子赵某离婚的情况下,李某又通过熟人和柳某登记结婚。赵某知道后,非常愤怒,向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咨询后,知道重婚属于自诉案件,于是委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作出判决。律师王某担任本案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其工作步骤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 王某的工作步骤:①接受委托,依法办理委托手续;②撰写自诉状,提起诉讼;③出庭前的准备工作;④出庭参加诉讼。

  • 第6题:

    王某与武某于1994年3月登记离婚,同年7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 )。

    • A、法院应当受理王某起诉的离婚案件
    • B、王某与武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 C、法院对王某与武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
    • D、法院对这起纠纷应按同居关系处理

    正确答案:B,D

  • 第7题:

    李某的父母在李某结婚前出首付为其购买房屋一套,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后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之后由于感情不和,双方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该房屋产权归李某所有,李某父母婚前出的首付以及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视为李某的个人债务。李某和王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李某对王某进行补偿。

  • 第8题:

    多选题
    王某(男)已经35岁仍未结婚,家中父母时常催促。王某遂委托同乡刘某帮忙介绍,若最终牵手即付酬金1万元。后刘某介绍张某(女)给王某,双方一见钟情,于2018年7月7日登记结婚,张某于2018年9月1日怀孕。同年12月1日,王某查知自己无生育能力,张某曾为某洗浴中心“失足妇女”,其怀孕系因与酒吧服务生发生一夜情所致,同年12月2日,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

    王某与刘某的约定属于居间合同

    B

    因起诉时张某处于怀孕期间,王某无权起诉离婚

    C

    若刘某介绍时知道张某曾为“失足妇女”,王某有权撤销婚姻

    D

    王某起诉离婚的同时,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王、刘的约定并不属于居间合同。
    B项,《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本案中,张某与婚外异性发生关系导致怀孕,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属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不受该规定限制。
    C项,《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由此可见,欺诈或重大误解均不能成为撤销婚姻的理由。
    D项,《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张某的“一夜情”不属于婚姻法所称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故王某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第9题:

    问答题
    李某和王某结婚后,李某和王某的父母分别出资60万和40万为二人购买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双方对此没有其他约定。后李某与王某感情不和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该房屋按照李某和王某父母的出资份额由李某和王某按份共同,李某占60%,王某占40%。分割方式,双方可以进行协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李某与王某婚后感情一直比较平淡,后来李某发现丈夫王某婚外与同性居住,遂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双方均表示无法共同生活,同意离婚。但李某提出,因双方感情破裂系王某单方面过错所致,故要求王某赔偿10万元,妻子主张同性恋丈夫离婚时进行赔偿可以吗?

    正确答案: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为: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解释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也就是说,与婚外同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并不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世界卫生组织早已不将同性恋者视为病态,而是视为一种不同的性取向,一些国家法律还赋予同性恋合法的婚姻地位。因此,由于王某的行为不在《婚姻法》列举的离婚损害赔偿范围之内,对妻子李某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主张不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与钱某2007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0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E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2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如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和钱某不得离婚。3个月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王某又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的正确做法应为(  )。
    A

    依法审理

    B

    不予立案

    C

    驳回起诉

    D

    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王(男23岁),李(女19岁),为达到结婚目的,李在篡改了户口本并制作了假身份证后在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三年后王与李的感情不和,李要离婚王不同意,于是李诉至法院主张王李结婚时李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姻无效,请求法院予以确认。李发现王有下列哪些行为时,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应准予离婚?(  )
    A

    与他人同居

    B

    实施家庭暴力

    C

    有赌博恶习且屡教不改

    D

    因感情不和与王分居1年


    正确答案: C,B
    解析:

  • 第13题:

    张某与陈某于2015年3月结婚,2017年元月张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 )情况中,法院不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

    A.张某提出离婚的
    B.陈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C.张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王某提出离婚的
    D.陈某提出离婚的

    答案:D
    解析:
    婚姻解除。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是从保护妇女、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故选D。

  • 第14题:

    王某与钱某2007年结婚后居住在甲市A区。2010年双方因工作原因分居,王某居住于甲市B区,钱某居住于乙市C区。2012年王某向甲市A区提起诉讼,要求与钱某离婚,一并提出财产分割请求,该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裁定驳回起诉,要求王某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王某和钱某就在甲市A区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为王某婚前承租,婚后用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王某名下。
    如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王某和钱某不得离婚。3个月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王某又向法 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的正确做法应为()。
    A.依法审理 B.不予立案
    C.驳回起诉 D.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 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第15题: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12年结婚,结婚时王某购买了一套家电(包括冰箱、洗衣机等),并为张某购买了一枚结婚钻戒。2015年,两人因不和离婚,张某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另查明王某和张某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房屋,王某和张某工资10万。则王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

    A:王某购买的家电
    B:结婚钻戒
    C: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房屋
    D:工资10万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第16题:

    李某与女青年王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1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陆续购置了彩电、冰箱、洗衣机、音响、空调等家用电器,并有银行存款6万元,但未生育子女。2002年3月,王某以感情不和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同李某的婚姻关系。经过审理,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8日作出第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同年6月15日,李某因抢救公物不幸身亡,有关部门发给其家属抚恤金5000元,保险公司给付人身保险金1万元(李某生前与该保险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为上述财产的分割,王某同李某的父母发生争执,遂诉至法院。请分析应该如何处理呢?


    正确答案: (1)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
    (2)关于遗产的范围。所谓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遗产。
    本案中李某的遗产包括:
    ①、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能有的那一半财产。
    ②、保险公司给付的1万元保险金。因为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人生保险金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则应作遗产处理。而李某因公死亡后有关部门发给的5000元抚恤金,是国家对其家属的精神安慰和生活补助,应由受抚恤的对象所有,不属于李某的遗产。故遗产包括家用电器的一半和7万元。
    (3)关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本案中,虽然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准予离婚的一审判决,但在李某死亡时,上诉期尚未定,一审判决也还没有生效,因此,王某仍是李某的配偶,与李某的父母一样,同是李某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4)王某可得全部家用电器及人民币4万元;李某父母分得人民币3.5万元。

  • 第17题:

    王某(男)与赵某(女)未婚而生子(取名王小),在共同经营花店一年后,因感情不合而分手,花店也转手他人,王小由赵某抚养。现王某以双方不是合法夫妻为由,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赵某因此以王小名义起诉至法院。赵某又以王某将经营花店的利润据为己有为由,同时起诉至法院。就此,从法理学角度,以下选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 A、王某与赵某的关系虽然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但二人之间就花店的经营所得却形成了财产法律关系
    • B、王某与王小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 C、在赵某起诉之前,王某与王小之间的关系属于第一性法律关系
    • D、王小的出生属于法律事件中的自然事件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黄某(女)和王某(男)于1999年3月结婚,2001年元月黄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受理离婚诉讼请求?()

    • A、黄某提出离婚的
    • B、王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 C、黄某与他人通奸怀孕,王某提出离婚的
    • D、王某是军人,提出离婚的

    正确答案:A,B,C

  • 第19题:

    王某与李某的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后,法院2015年6月18日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并当庭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同年6月21日,王某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同年8月8日二审审理期间,李某遇车祸死亡。原审法院在接到王某的上诉后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原审法院应在收到上诉状后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李某,并注明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答辩。如果李某在法定期间答辩,则原审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后的5日内将上诉状、答辩状,连同案卷材料和诉讼证据一并报送二审法院。如李某未答辩,原审法院也应在法定期限内将上诉所有材料报送二审法院。

  • 第20题:

    多选题
    王某与赵某于2011年12月结婚,2012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A

    王某提出离婚

    B

    赵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

    C

    赵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D

    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

    E

    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赵某提出离婚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因此,AC两项法院可以受理,B项法院不能受理;D项不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不能受理;E项,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可以受理。【命题点拨】本题是起诉离婚两项特殊规定的考查。一是一方是军人的情况,另外一种是女方处于怀孕、分娩、终止妊娠或哺乳期的情况,考生要重点记忆。

  • 第21题:

    问答题
    李某的父母在李某结婚前出首付为其购买房屋一套,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后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之后由于感情不和,双方离婚。请问: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该房屋产权归李某所有,李某父母婚前出的首付以及尚未归还的贷款部分视为李某的个人债务。李某和王某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李某对王某进行补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王某与赵某于2011年12月结婚,2012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
    A

    王某提出离婚

    B

    赵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

    C

    因存在家暴事件,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D

    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

    E

    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赵某提出离婚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李某因与妻子赵某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柳某。在没有和妻子赵某离婚的情况下,李某又通过熟人和柳某登记结婚。赵某知道后,非常愤怒,向甬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某咨询后,知道重婚属于自诉案件,于是委托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罪,依法作出判决。律师王某担任本案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其工作步骤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 王某的工作步骤:①接受委托,依法办理委托手续;②撰写自诉状,提起诉讼;③出庭前的准备工作;④出庭参加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