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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的一天晚上,王某伙同同学小刘、小赵在一县体育场旁将彭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鉴于王某等3人均系未成年人又系当地某校的特长生,检察院决定启用“诉前考察”特殊检察机制。“诉前考察”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会工作者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此案例涉及的社会工作领域是()。A.学校社会工作 B.家庭社会工作 C.矫正社会工作 D.心理健康服务

题目
2016年6月的一天晚上,王某伙同同学小刘、小赵在一县体育场旁将彭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鉴于王某等3人均系未成年人又系当地某校的特长生,检察院决定启用“诉前考察”特殊检察机制。“诉前考察”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会工作者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此案例涉及的社会工作领域是()。

A.学校社会工作
B.家庭社会工作
C.矫正社会工作
D.心理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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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诉前考察制度设计,委托()考察,把司法机关的权威性与社会工作结合,有助于树立社工权威。


    参考答案:社区帮教

  • 第2题:

    司法社会工作领域包括()。

    A、诉前考察

    B、监内矫正

    C、社区矫正

    D、刑释服务

    E、法律援助


    参考答案:ABCD

  • 第3题:

    “诉前考察”可以适用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小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 第4题:

    诉前证据保全是指,诉讼参加入的申请,人民法院对有可能灭先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对案件有证明意义的证据,在诉讼前对证据加以固定保护的制度。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对诉前证据保全的申请可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是:


    A. 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申请对作为抵押品的厂房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B. 水果商贩李某与供应商王某发生合同纠纷,胜诉后王某仍拒不交付货物,李某申请对该批水果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C. 货主因怀疑运输公司在运输途中卖其货物,诉前申请对运输车辆予以证据保全
    D. 某公司在市场上发现有商店出卖假冒其品牌的商品,申请对这些商品诉前证据保全

    答案:D
    解析:
    解题指导: 题干关键信息: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对案件有意义的证据。选项A不符合可能灭失;选项B水果对案件没有证明意义;选项C运输车也对案件没有证明意义;选项D符合题干。故答案为D。

  • 第5题:

    某公司因与个体工商户李某发生债务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查封李某运输汽车一辆,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对李某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并因保全而给李某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某可以行使下列什么权利?()

    A: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B: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C: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
    D: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

    答案:C
    解析:
    【考点】保全的救济。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所以,C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3款的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所以,《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在此种情形下,李某可以申请解除保全,而将解除保全作为法院的一项义务予以规定,故A项不选。此外,B、D项都是错误的。

  • 第6题:

    刘某,17岁,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因伙同同乡李某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项是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的依据?
    A.刘某系未成年人 .
    B.刘某系某聋哑学校职工
    C.李某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
    D.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 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故C选项正确。

  • 第7题:

    2010年3月1日,张伟与同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时,同邻座的刘江发生了口角争执,并将其打伤,送至医院后检验为轻伤。因为张伟与同学还未成年,并且在校表现一直良好,检察院决定启用“诉前考察”特殊检察机制。“诉前考察”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犯错青少年由社会工作者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此案例所涉及的社会工作领域是()。

    A、矫治社会工作
    B、心理健康服务
    C、家庭社会工作
    D、学校社会工作

    答案:A
    解析:
    矫治社会工作是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人员运用专业理论和方法对罪犯或有犯罪危险的违法人员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使之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其行为模式,以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的服务。矫治社会工作在改造罪犯、特别是挽救少年犯罪者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其主要方式有司法前的调查服务、对在监服刑人员的辅导、对缓刑和假释人员的观护以及对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的服务等。题干中,“诉前考察”是矫治社会工作的内容。

  • 第8题:

    某中学三名不到18岁的高中学生,在假期为寻找一时的刺激而到某商店盗窃,后被抓获。因盗窃数目巨大,他们面临的可能会是几年的牢狱之灾。但该市建立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机制使之得以改变。这项制度名为“诉前考查”,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犯罪青少年由社会工作者进行3个月的诉前考查,表现良好的话将免于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
    【问题】
    1.结合案例说明矫正社会工作的定义和服务对象。
    2.对于上述案例中的三位青少年,矫正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哪些方法进行服务,请简要说明。


    答案:
    解析:
    1.(1)矫正社会工作的定义
    矫正社会工作是指将社会工作实施于司法矫正体系中,是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指引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为犯罪者或具有犯罪倾向的严重违法人员(如吸毒者),在审判、监禁、社区矫正、刑释或强制戒毒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服务,使其消除违法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活动。
    本案例中的“诉前考查”属于矫正社会工作。
    (2)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
    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罪犯或具有犯罪倾向的违法人员。本案例中,矫正社会工作的工作对象为三名不到18岁的高中学生。
    2.矫正社会工作者为上述案例中的三位青少年提供服务时,可以采取的社会工作方法有:
    (1)致力于改善服务对象偏差心理和行为的社会工作方法
    无论是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还是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于其人格特征方面的缺损、社会功能方面的丧失、行为方式方面的反常,矫正社会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改善服务对象偏差心理和行为。虽然本案例中,三名学生没有进入诉讼程序,但是其偏差心理和行为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必须尽力改善他们的偏差心理和行为。
    (2)致力于改善服务对象社会环境的社会工作方法
    社区工作是以社区为对象的社会工作介入手法。它通过组织社区成员参与集体行动去界定社区需要,合力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社区成员生活环境及生活质量。针对本案例,在对三名学生进行矫正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进行综合治理,以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三名学生的偏差行为除了他们自身的原因外,外部的社会环境也是不可忽视的。因此,还应该整合社区资源进行综合治理。
    ②开展社区教育,培育社区居民接纳、尊重矫正对象的意识和习惯。三名学生的偏差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因此社区居民对他们产生的戒备、恐惧等情绪和行为都是正常反应,但是这会阻碍三名学生重新融人社会和社区,因此要通过社区教育的途径,改变居民对他们的偏见。
    ③挖掘社区志愿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虽然矫正工作的主体是专职的社会工作者,但是社会工作者的数量较少,因此需要挖掘大量的志愿者参与进来。
    (3)个案管理:协调、整合的服务提供模式
    个案管理,又称照顾管理或服务管理,是指专业人员为一个或一群服务对象协调整合一切助益性活动的一种程序。单一部门或机构独自提供服务的方式不能满足矫正对象多样化的需求,协调整和的程序使得来自相同或不同福利及相关机构中的各个工作人员能彼此沟通协调,以专业的团队合作方式提供服务对象所需的服务,并扩大服务的效果。

  • 第9题:

    张某和王某因邻里纠纷发生打斗,张某将王某打伤,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对张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三个月后,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经重新鉴定,王某为轻伤,法院对张某判处拘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被拘留的10日不应折抵刑期,因为这是两个机关作出的
    • B、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性质不同,不能互相折抵
    • C、张某被拘留的10日折抵10日拘役
    • D、最终是否折抵由法院酌定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年初,17岁的小汪、小陆给小邹过18岁生日。从未沾过酒的他们,醉后犯下傻事--拦路抢劫。他们的青春本来将有几年在大墙内度过,一项新制度使之得以改变。这就是某市青少年事务署与检察院建立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机制,名为"诉前考察"。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工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本案例涉及的社会工作领域是()。
    A

    矫治社会工作

    B

    学校社会工作

    C

    心理健康服务

    D

    康复服务


    正确答案: B
    解析: 矫治社会工作指的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和方法对罪犯或者有犯罪危险的违法人员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使之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其行为模式,以适应正常社会生活的服务。本案中对小汪、小陆和小邹进行的为期3个月的"诉前考察",正是矫治社会工作的内容。故选A。

  • 第11题:

    单选题
    一天晚上,王某和同学小刘、小赵在一县体育场旁将彭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鉴于王某等3人均系未成年人又系当地某校的特长生,检察院决定启用“诉前考察”特殊检察机制。“诉前考察”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会工作者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此案例涉及的社会工作领域是(  )。
    A

    学校社会工作

    B

    家庭社会工作

    C

    矫正社会工作

    D

    心理健康服务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
    A

    王某涉嫌故意伤害,因被害人陈某伤势较轻,并且王某已经表示全额赔偿陈某的医疗费、误工损失等,于是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情况,对王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责令王某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B

    刘某与同事李某因琐事打架,其将李某打伤。人民检察院衡量各种因素,对刘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是建议刘某所在的单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于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意见,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刘某所在单位机关处理

    C

    吴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审查起诉,经过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吴某盗窃数额较小,并且其认罪态度很好并退还了全部盗窃所得,于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张贴在吴某所在单位

    D

    许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后被批捕,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许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于是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不服,于是提起复议、复核,当上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维持决定后,公安机关将许某释放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CD两项,《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 第13题:

    考察教育制度,是指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历经行政处罚或刑事诉讼阶段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与家庭、学校及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开展的“缓处考察”、“诉前考察”和“社会服务令”的制度,其着力点是落实各项教育、感化、挽救的措施。()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4题:

    诉前考察第一阶段是通过社会家庭互动法了解考察对象内心世界,精心设计考察计划。()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 第15题:

    司法社会工作领域不包括()。

    A、诉前考察

    B、监内矫正

    C、社区矫正

    D、外展服务


    参考答案:D

  • 第16题:

    未成年人小周涉嫌故意伤害被取保候审,A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限为6个月。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释放小周
    B.本案审查起诉期限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中止
    C.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经批准迁居8县继续上学,改由B县检察院负责监督考察
    D.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表现优异,可将考察期限缩短为5个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即给予一定考验期,不立即追究责任,但不代表不追究,更不是无罪释放。故A项错误、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1款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此处的人民检察院应理解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4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迁入地的人民检察院协助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函告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故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83条第2款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曰起计算。”《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40条第2款规定:“考验期的长短应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件等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5个月不在法定期限范围内,故D项错误。本题选B。

  • 第17题:

    检察院审查起诉冯某(17岁)故意伤害戴某(16岁)案时,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的下列哪种行为是合法的:

    A.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不仅应当听取公安机关、戴某、冯某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而且还应当听取戴某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B.如果冯某在押,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当释放冯某
    C.戴某不服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D.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冯某进行监督考察的主体是社区矫正机构

    答案:A
    解析:
    按照《检察规则》第49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可见,A表述正确。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34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当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因此,B表述错误。按照《检察规则》第494条的规定,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不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C表述错误。按照《检察规则》第496条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主体是检察院,可见,D表述错误。

  • 第18题:

    2016年6月的一天晚上,王某伙同同学小刘、小赵在一县体育场旁将彭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鉴于王某等3人均系未成年人又系当地某校的特长生,检察院决定启用“诉前考察”特殊检察机制。“诉前考察”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会工作者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此案例涉及的社会工作领域是(  )。


    A.学校社会工作

    B.家庭社会工作

    C.矫正社会工作

    D.心理健康服务

    答案:C
    解析:
    司法领域的矫治服务包括在监狱中的服务和在社区中的服务,后者又称社区矫正,具有惩罚性行刑起不到的作用。矫正社会工作在改造罪犯,特别是挽救少年犯罪者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其主要方式有司法前的调查服务、对在监服刑人员的辅导、对缓刑和假释人员的观护以及对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的服务等。题中,“诉前考察”是矫治社会工作的内容。

  • 第19题:


    2 0 1 1年末,某中学四名不到1 7岁的高中学生,在假期为寻找一时的刺激而到某手机店盗窃,后被抓获。因盗窃数目巨大,他们面临的可能会是几年的牢狱之灾。但该市建立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机制使之得以改变。这项制度名为“诉前考查”,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犯罪青少年由社会工作者进行3个月的诉前考查,表现良好的话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


    [问题]


    1.请说明矫正社会工作的含义和工作对象。


    2.对于上述案例中的四位青少年,请简要说明矫正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哪些方法进行服务。





    答案:
    解析:

    1.矫正社会工作是指将社会工作实施于矫正体系中,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士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指引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术,为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人员)及其家人,在审判、监禁、社会矫正或刑释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服务,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活动。其性质是一种司法体系中的社会福利服务。本案例中的“诉前考查”属于矫正社会工作。矫正社会工作的工作对象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罪犯或违法者。本案例中,矫正社会工作的工作对象为四名不到1 8岁的高中学生。


    2.矫正社会工作者为上述案例中的四位青少年提供服务时,可以采取的社会工作方法有:


    (1)致力于改善矫正对象偏差心理和行为的社会工作方法


    无论是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还是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于其人格特征方面的缺损、社会功能方面的丧失、行为方式方面的反常,因此,矫正社会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改善矫正对象偏差心理和行为。虽然本案例中,四名学生没有进入诉讼程序,但是其偏差心理和行为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必须尽力改善他们的偏差心理和行为。


    (2)致力于改善社会环境的社会工作方法


    社区工作是以社区为对象的社会工作介入手法。它通过组织社区成员参与集体行动去界定社区需要,合力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生活环境及生活质量。针对本案例,在对四名学生进行矫正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进行综合治理,以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四名学生的偏差行为除了他们自身的原因外,外部的社会环境也是不可忽视的。因此,还应该整合社区资源进行综合治理;②开展社区教育,培育社区居民接纳、尊重矫正对象的意识和习惯。四名学生的偏差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因此社区居民对他们产生的戒备、恐惧等情绪和行为都是正常反应,但是这会阻碍四名学生重新融入社会和社区,因此要通过社区教育的途径,改变居民对他们的偏见;③挖掘社区志愿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虽然矫正工作的主体是专职的社会工作者,但是社会工作者的数量较少,因此需要挖掘大量的志愿者参与进来。


    (3)个案管理:协调、整合的服务提供模式


    个案管理,又称照顾管理或服务管理,是指专业人员为一个或一群服务对象协调整合一切助益性活动的一种程序。单一部门或机构独自提供服务的方式,不能满足矫正对象多样化的需求,协调整和的服务模式使得来自相同或不同福利及相关机构中的各个工作人员能彼此沟通协调,以专业的团队合作方式提供服务对象所需之服务,并扩大服务的效果。


  • 第20题:

    15岁的小张、小赵、小李在给朋友庆祝生日的晚会上喝了一点酒,从未沾过酒的他们喝了一点便飘飘然了,在回家的路上,三个人为了寻求刺激做了一件傻事——偷自行车。他们本来将有几年在大墙内度过,一项新制度使之得以改变。这就是某市青少年事务署与检察院建立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查机制,名为“诉前考察”。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会工作者进行三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的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行诉讼程序。上述案例中名为“诉前考察”的活动属于社会工作者为这群青少年提供的( )服务。


    A.青少年社会工作

    B.社区社会工作

    C.矫正社会工作

    D.社会救助社会工作

    答案:C
    解析:
    矫正社会工作是指将社会工作实施于矫正体系中,是专业人员或志愿人士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指引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为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性的人员)及其家人,在审判、监禁、社区矫正或刑释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服务,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活动。

  • 第21题:

    单选题
    某公司因与个体工商户李某发生债务纠纷,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查封李某运输汽车一辆,但该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对李某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并因保全而给李某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
    A

    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B

    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C

    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

    D

    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两项,《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3款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在此种情形下的解除保全被规定成法院的法定义务,无需当事人申请,法院应当自动履行。
    CD两项,《民诉解释》第2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本题中,李某应当向采取诉前保全的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

  • 第22题:

    单选题
    年初,17岁的小王、小陆给小邹过18岁生日。从未沾过酒的他们,醉后犯下傻事——拦路抢劫。他们的青春本来将有几年在大墙内度过,一项新制度使之得以改变。这就是某市青少年事务署与检察院建立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机制,名为“前考察”。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工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本案例涉及的社会工作领域是()。
    A

    矫治社会工作

    B

    学习社会工作

    C

    心理健康服务

    D

    康复服务


    正确答案: B
    解析: 矫治社会工作指的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和方法对罪犯或者有犯罪危险的违法人员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使之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其行为模式,以适应正常社会生活的服务。本案中对小王、小陆和小邹进行的为期3个月“诉前考察”,正是矫治社会工作的内容。故选A。

  • 第23题:

    单选题
    年初,17岁的小郭、小孙给小陆过18岁生日。从未沾过酒的他们,醉后犯下傻事——拦路抢劫。他们的青春本来将有几年在大墙内度过,但一项新制度使之得以改变。这就是该市青少年事务署与检察院建立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机制,名为“诉前考察”。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罪错青少年由社工进行3个月诉前考察.表现良好将免予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此案例涉及的社会工作领域是(  )。
    A

    学校社会工作

    B

    心理健康服务

    C

    矫正社会工作

    D

    家庭社会工作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案例六  某中学三名不到18岁的高中学生,在假期为寻找一时的刺激而到某商店盗窃,后被抓获。因盗窃数目巨大,他们面临的可能会是几年的牢狱之灾。但该市建立的一项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检察机制使之得以改变。这项制度名为“诉前考查”,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非监禁化处置。犯罪青少年由社会工作者进行3个月的诉前考查,表现良好的话将免于起诉,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  【问题】  1.结合案例说明矫正社会工作的定义和服务对象。  2.对于上述案例中的三位青少年,矫正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哪些方法进行服务,请简要说明。

    正确答案: 1.(1)矫正社会工作的定义
    矫正社会工作是指将社会工作实施于司法矫正体系中,是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指引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为犯罪者或具有犯罪倾向的严重违法人员(如吸毒者),在审判、监禁、社区矫正、刑释或强制戒毒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服务,使其消除违法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的一种福利服务活动。
    本案例中的“诉前考查”属于矫正社会工作。
    (2)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
    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是罪犯或具有犯罪倾向的违法人员。本案例中,矫正社会工作的工作对象为三名不到18岁的高中学生。
    2.矫正社会工作者为上述案例中的三位青少年提供服务时,可以采取的社会工作方法有:
    (1)致力于改善服务对象偏差心理和行为的社会工作方法
    无论是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还是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于其人格特征方面的缺损、社会功能方面的丧失、行为方式方面的反常,矫正社会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改善服务对象偏差心理和行为。虽然本案例中,三名学生没有进入诉讼程序,但是其偏差心理和行为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必须尽力改善他们的偏差心理和行为。
    (2)致力于改善服务对象社会环境的社会工作方法
    社区工作是以社区为对象的社会工作介入手法。它通过组织社区成员参与集体行动去界定社区需要,合力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社区成员生活环境及生活质量。针对本案例,在对三名学生进行矫正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①进行综合治理,以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三名学生的偏差行为除了他们自身的原因外,外部的社会环境也是不可忽视的。因此,还应该整合社区资源进行综合治理。
    ②开展社区教育,培育社区居民接纳、尊重矫正对象的意识和习惯。三名学生的偏差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因此社区居民对他们产生的戒备、恐惧等情绪和行为都是正常反应,但是这会阻碍三名学生重新融入社会和社区,因此要通过社区教育的途径,改变居民对他们的偏见。
    ③挖掘社区志愿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虽然矫正工作的主体是专职的社会工作者,但是社会工作者的数量较少,因此需要挖掘大量的志愿者参与进来。
    (3)个案管理:协调、整合的服务提供模式
    个案管理,又称照顾管理或服务管理,是指专业人员为一个或一群服务对象协调整合一切助益性活动的一种程序。单一部门或机构独自提供服务的方式不能满足矫正对象多样化的需求,协调整和的程序使得来自相同或不同福利及相关机构中的各个工作人员能彼此沟通协调,以专业的团队合作方式提供服务对象所需的服务,并扩大服务的效果。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