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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是一名军人,我是地方的,我们两个都到了结婚的年龄,可是部队有规定不能在驻地找对象,请问我怎么样才可以结婚,难道要等到我对象退伍以后吗?

题目
我对象是一名军人,我是地方的,我们两个都到了结婚的年龄,可是部队有规定不能在驻地找对象,

请问我怎么样才可以结婚,难道要等到我对象退伍以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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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残疾人难道就不能读书学到该学的吗?

    你好,我想问下,如果我因为是一个残疾人,目前连工作都没有,现在才19岁,想在本地的一个职业学校读书,但是因为外表烧伤的关系,所以校长怕我影响到学校而不允许我报名在校读书,我的生活各方面都能自己自理.我想:我就因为自己是个残疾人就没权利在学校学到我该学的知识了吗?难道就因为我自己是一名残疾人就没有资格读书吗?难道残疾人就不是人吗?如果校长因为这样而不允许我在校读书,我有权利找律师起诉他吗?


    一定可以起诉的 支持你
    他们学校这样做法是不对的,你可以找律师起诉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应该可以上学

  • 第2题:

    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和我老公已经登记结婚。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了。可是我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如果他不肯离婚我可以擅自把孩子打掉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没有人能详细说明下。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最好与你老公协商。
    婚姻法:
    妻子堕胎不侵犯丈夫生育权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以上为引我国婚姻法新规定:http://news.qq.com/a/20110813/000136.htm
    我国婚姻法还规定:
    为了保护妇女的特殊权利婚姻法对他们的离婚做出如下特殊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我国婚姻法所确认的婚姻自由原则,其本身也包括离婚自由。
    同时我国也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作为准或不准离婚的区分界限,而不采“过错离婚”。

    法律上是没有责任的,不过应该冷静考虑一下感情是否已破裂。
    希望对你有帮助

  • 第3题:

    自考本科可以考公务员吗

    您好:我是一名自考本科的学生,我拿到本科证了,还没有拿到学位证,请问我这个情况可以考今年的公务员么?


    您好,一般是可以的,请放心!
    一般上省考要求是国家承认学历即可,有的地市会增添其他要求,会加上户籍限制或是全日制的限制,这个要看招考大纲上是怎么要求的。你想报哪个地方可以常去那个地区的公务员考试网上看看,或是看一下前些年的招考要求。

  • 第4题: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和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这里所指的部队驻地是指以部队营区为中心的()公里范围内。

    • A、50
    • B、100
    • C、150
    • D、200

    正确答案:B

  • 第5题:

    义务兵一律不准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正确答案:部队内部

  • 第6题:

    问答题
    我们于2000年按农村习俗办理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之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感情不和,我想提出“离婚”,但因为结婚时,男方给付了我三万元的彩礼。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我退还彩礼金。王先生租了本市某区房管所两间公房作为商业用房.租期还没有结束,房管所便将这两间房卖给李先生.李先生要自己使用,要求王先生搬走。 请问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生育的子女和财产问题怎么办?对方要退还彩礼有依据吗?

    正确答案: 你们之间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其本身不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一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因为此种情况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因为当事人在同居中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和子女抚养关系,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于彩礼金是否返还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对于彩礼金,你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返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我与李某于介绍相识,感觉情投意合,遂发生了关系。不久,我发现李某有劣习,便提出分手,但李某威胁我:如果不与其结婚,要让我身败名裂,并三番五次到单位和家庭吵闹。无奈之下,我于2002年5月1日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举行了婚礼。婚后,李某恶习难改,现在我真的无法忍受这种生活,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进一步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而相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提出分手,李某即以给你的名誉造成损害为要挟,并多次到你单位和家庭闹事,李某的行为显属胁迫,而你与李某结婚是屈于胁迫,非本人意愿。基于《婚姻法》规定,你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李某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还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要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见,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其他任何人不得提出,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如被长期锁在家中),则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此,对于你们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由你与李某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法院将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适当将财产多分给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女:我们三年没见了吧?你过得怎么样?男:我?还是老样子。你呢?女:我上个月刚结婚,正准备和我先生一起出去旅游。男:真的吗?祝你新婚快乐!问:关于女的,下列哪个正确?
    A

    刚发工资

    B

    有个儿子

    C

    爱吃巧克力

    D

    结婚没多久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男:昨天我去参加小黄的婚礼了,真不错。我俩什么时候结婚啊?女:我才不急呢!婚姻的开始就是爱情的结束。男:那我要等到哪一天啊?女:慢慢儿等吧!我要先享受现在的生活。问:关于结婚,女的是什么意见?
    A

    她觉得婚姻和爱情是矛盾的

    B

    她在考虑什么时候和男的结婚

    C

    她盼望结婚

    D

    她的意见和男的一样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填空题
    义务兵一律不准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正确答案: 部队内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女:你下班以后又没按时回家,是不是又出去喝酒了?男:结婚以后你就总限制我喝酒,喝点儿酒又能怎么样啊?女:我不是不让你喝,你看,我们想要孩子,像你这么喝,能生出个健康孩子吗?男:你总拿孩子威胁我!好了,以后我不喝了。问:女的为什么不让男的喝酒?
    A

    男的不能按时回家

    B

    孩子不喜欢喝酒

    C

    女的想要孩子

    D

    他们刚结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正确答案: 部队驻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我结婚后有我的父母和我共同出钱买的房子属于我的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我们是双职工吗,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媳妇的名字,现在婚姻法改了是吗?怎么规定的?有什么说法?


    1.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除非有其他相反证明。2.如果能证明出资方是你和你父母,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你们所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应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是对你们的赠与。
    按照新婚姻法乍看房子的所有者是你的父母  但是写的是媳妇的名字  那这个应该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 第14题:

    新婚姻法到底保护了谁?

    如果我和我老公结婚前没买房子,结婚两年后想要买房,我老公父母出钱买的话,这套房子会是我和我老公共同的财产吗?要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利益呢?


    您好!最主要的是要看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新法的规定最主要是这个,就是要明确是谁的财产。看证上的名字。

    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该规定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最高院所做出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并不是新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只是对于某些问题做了更为详细的解释,如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于此项也有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司法解释三于司法解释儿的差别在于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财产权归属问题。司法解释二,既是要求明示赠予一方,才能确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司法解释三,既是要求只要没有明示赠予夫妻双方的,则推定为赠予购买方子女,不过,司法解释三要求达到的条件是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予。
    如果非要说,解释三保护了谁,只能说,法律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婚姻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三保护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第15题:

    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退役士兵可以随配偶易地安置吗?


    正确答案: 按规定符合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中级士官、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以及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 第16题: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正确答案:部队驻地

  • 第17题:

    在服务中用的不规范的是()

    • A、“我能为您做些什么?”
    • B、“我没听清您的话,您再说一遍好吗?”
    • C、“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吗?”
    • D、“难道我们的菜不和您口味吗”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单选题
    在服务中用的不规范的是()
    A

    “我能为您做些什么?”

    B

    “我没听清您的话,您再说一遍好吗?”

    C

    “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吗?”

    D

    “难道我们的菜不和您口味吗”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女:我下个月结婚,到时候欢迎你来。男:什么?结婚?女:突然吗?其实我和我男朋友认识已经五年了。男:就是那天来公司接你的那位?问:关于女的,可以知道什么?
    A

    哭了

    B

    要结婚了

    C

    不愿意上班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退役士兵可以随配偶易地安置吗?

    正确答案: 按规定符合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中级士官、年龄超过28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26周岁的女士官以及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女:张小姐下个月要结婚了。男:是吗?她没跟我说。女:不可能吧?你们是好朋友啊。男:我要打电话问问她。问:从对话里,我们可以知道什么?听力考试现在结束。
    A

    男的要和张小姐结婚了

    B

    张小姐已经结婚了

    C

    男的不知道张小姐要结婚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女:你女朋友真漂亮,你们怎么认识的?朋友介绍的吗?男:不是,是网上认识的,下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女:是吗?太好了,到时候一定要告诉我。男:咱们都是老同学了,放心,我不会忘的。问:根据对话,可以知道什么?
    A

    男的和女的是同学

    B

    女的马上要结婚了

    C

    男的现在没有女朋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男:我们俩结婚吧。女:结婚?开什么玩笑,我们才认识两个月。男:两个月的时间不短啦,我是认真的。女:这事太突然了,我得好好考虑考虑。问:女的为什么不同意结婚?
    A

    妈妈反对

    B

    还没放暑假

    C

    认识的时间很短

    D

    缺少共同语言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