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怎么样才可以结婚,难道要等到我对象退伍以后吗?
第1题:
你好,我想问下,如果我因为是一个残疾人,目前连工作都没有,现在才19岁,想在本地的一个职业学校读书,但是因为外表烧伤的关系,所以校长怕我影响到学校而不允许我报名在校读书,我的生活各方面都能自己自理.我想:我就因为自己是个残疾人就没权利在学校学到我该学的知识了吗?难道就因为我自己是一名残疾人就没有资格读书吗?难道残疾人就不是人吗?如果校长因为这样而不允许我在校读书,我有权利找律师起诉他吗?
第2题:
我和我老公已经登记结婚。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了。可是我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如果他不肯离婚我可以擅自把孩子打掉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没有人能详细说明下。
第3题:
您好:我是一名自考本科的学生,我拿到本科证了,还没有拿到学位证,请问我这个情况可以考今年的公务员么?
第4题: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和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这里所指的部队驻地是指以部队营区为中心的()公里范围内。
第5题:
义务兵一律不准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刚发工资
有个儿子
爱吃巧克力
结婚没多久
第9题:
她觉得婚姻和爱情是矛盾的
她在考虑什么时候和男的结婚
她盼望结婚
她的意见和男的一样
第10题:
第11题:
男的不能按时回家
孩子不喜欢喝酒
女的想要孩子
他们刚结婚
第12题:
第13题:
因为我们是双职工吗,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媳妇的名字,现在婚姻法改了是吗?怎么规定的?有什么说法?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第14题:
如果我和我老公结婚前没买房子,结婚两年后想要买房,我老公父母出钱买的话,这套房子会是我和我老公共同的财产吗?要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利益呢?
您好!最主要的是要看房产证上有没有你的名字。新法的规定最主要是这个,就是要明确是谁的财产。看证上的名字。
父母出资买房属个人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该规定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第15题:
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的退役士兵可以随配偶易地安置吗?
第16题: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第17题:
在服务中用的不规范的是()
第18题:
“我能为您做些什么?”
“我没听清您的话,您再说一遍好吗?”
“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吗?”
“难道我们的菜不和您口味吗”
第19题:
哭了
要结婚了
不愿意上班
第20题:
第21题:
男的要和张小姐结婚了
张小姐已经结婚了
男的不知道张小姐要结婚了
第22题:
男的和女的是同学
女的马上要结婚了
男的现在没有女朋友
第23题:
妈妈反对
还没放暑假
认识的时间很短
缺少共同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