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老王夫妇住在市中心,他们有三个儿子,分住在东城、西城、南城,由于工作、交通诸多因素,大儿子每三天去看望老王夫妇,二儿子每四天去看望老王夫妇,小儿子每五天去看望老王夫妇。三人均在2010年12月1日一起去看塑了老王夫妇,则下一次三个儿子在老王夫妇家相遇是几月几日?( )A.2011年2月1日B.2011年1月31日C.2011年1月29日D.2011年1月30日

题目

老王夫妇住在市中心,他们有三个儿子,分住在东城、西城、南城,由于工作、交通诸多因素,大儿子每三天去看望老王夫妇,二儿子每四天去看望老王夫妇,小儿子每五天去看望老王夫妇。三人均在2010年12月1日一起去看塑了老王夫妇,则下一次三个儿子在老王夫妇家相遇是几月几日?( )

A.2011年2月1日

B.2011年1月31日

C.2011年1月29日

D.2011年1月30日


相似考题
更多“老王夫妇住在市中心,他们有三个儿子,分住在东城、西城、南城,由于工作、交通诸多因素,大儿子每三天 ”相关问题
  • 第1题:

    老刘的户籍所在地在海淀区,2005年1月搬到老家昌平区农村居住,但户籍仍在海淀区。其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住在宣武区,二儿子住在朝阳区,三儿子住在东城区,老刘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但三个儿子均拒绝给付赡养费,万般无奈之下,2006年6月,老刘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600元。张某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

    A.可以向海淀区法院起诉

    B.可以向昌平区法院起诉

    C.只能向朝阳区、宣武区或者东城区法院起诉

    D.可以向朝阳区、宣武区或者东城区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D
    《民诉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原告、被告住所地均有管辖权。

  • 第2题:

    鼓楼曾是宁波子城的()。

    A、东城门

    B、南城门

    C、西城门

    D、北城门


    参考答案:B

  • 第3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老王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的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老王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E 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答案:A,C,E
    解析:
    老年人与配偶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有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以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第4题:

    共用题干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用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3年12月,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以自己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稳定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97—100题。

    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Y省A县法院
    B:Y省B县法院
    C:Y省C县法院
    D:W省D县法院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确定【详解】本题主要考查追索赡养费案件的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方当事人。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民诉意见》第58条规定,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本题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属于前述规定的必要共同诉讼,若原告只对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提起诉讼,而未对其他子女提起诉讼,则应当将其他应当支付赡养费的子女追加为共同被告,一同解决对原告的赡养问题。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考点】一般地域管辖【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诉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为追索赡养费案件,王某应作为原告,其子女王甲、王乙、王丙应作为共同被告,根据前述规定,王某、王甲、王乙、王丙四人的住所地法院都享有管辖权,故A、B、C、D皆应选。
    【考点】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中王乙准备将存折上的3000多元钱转至他人账户,有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故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B项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本案属于追索赡养费的案件,故可以采取先予执行措施,D项应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在民事诉讼过一程中,行为主体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本案中王乙转移财产的行为并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故A项错误,不选。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保全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这是法院决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原因。二是证据保全应在开庭审理前提出。本案并不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条件,故C项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D。
    【考点】起诉的条件【详解】《民诉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本题中因王某经常要看病,原来所确定的赡养费已经不敷王某的开支,故王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受理。故C项说法正确,应选。正确答案为C。

  • 第5题:

    老王今年47岁,膝下一儿一女,儿子已经成婚,目前老王同老伴及未婚的女儿居住在一起。老王的家庭目前属于( )类型。

    A.核心家庭
    B.联合家庭
    C.主干家庭
    D.领养家庭

    答案:A
    解析:
    核心家庭是指一对夫妻以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联合家庭则包括父母亲和多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主干家庭是由父母亲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领养家庭则是通过法律长久收养子女的家庭。题干所叙述的情况属于核心家庭。

  • 第6题:

    ()绿竹翁住在洛阳何处?

    • A、东城
    • B、南城
    • C、西城
    • D、北城

    正确答案:A

  • 第7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 B、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 C、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 D、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 E、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A,B,C,E

  • 第8题:

    老王今年47岁,膝下一儿一女,儿子已经成婚,目前老王同老伴及未婚的女儿居住在一起。老王的家庭目前属于()类型。

    • A、核心家庭
    • B、联合家庭
    • C、主干家庭
    • D、领养家庭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单选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 A
    解析: 家庭赡养;扶养与监护。

  • 第10题:

    单选题
    清代北京外城分东城,南城,中城,北城,西城五区,其中商贾和土著汉人居住在()。
    A

    西城

    B

    东城

    C

    南城

    D

    北城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清朝北京的王府多集中在()。
    A

    东城和南城

    B

    南城和北城

    C

    东城和西城

    D

    西城和北城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单选)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老王女儿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根据住宅收入隔离模型,由于住宅的昂贵性,低收入家庭会居住在城市外围地区,而高收入家庭会居住在市中心,形成不同收入家庭居住区的分离状态。


    参考答案:错

  • 第14题:

    老王夫妇住在市中心,他们有三个儿子,分住在东城、西城、南城,由于工作、交通诸多因素,大儿子每三天去看望老王夫妇,二儿子每四天去看望老王夫妇,小儿子每五天去看望老王夫妇。三人均在2010年12月1日一起去看望了老王夫妇,则下一次三个儿子在老王夫妇家相遇是几月几日?( )

    A.2011年2月1日

    B.2011年1月31日

    C.2011年1月29日

    D.2011年1月30日


    正确答案:C
    3、4、5的最小公倍数为60,则再过60天三个儿子会在老王夫妇家相遇,由于l2月和l月都是31天,则三人在老王夫妇家相遇应该是2011年1月29日。故本题选C。

  • 第15题:

    老鲁夫妇住在某市郊区,他们有三个儿子,分别住在该市甲区、乙区、丙区三大中心城区, 由于工作等因素,大儿子每三天去看望老鲁夫妇,二儿子每四天去看望老鲁夫妇,小儿子每五天去看望老鲁夫妇。三人均在2012年12月1日一起去看望了老鲁夫妇,则下一次三个儿子在老鲁夫妇家相遇是哪天?( )

    A. 2013年2月1日
    B. 2013年1月31日
    C. 2013年1月29日
    D. 2013年1月30日

    答案:D
    解析:
    3、4、5的最小公倍数是60,则60天为一个周期,第61天三个儿子会在老鲁夫妇家相遇,由于12月和1月都是31天,则三人在老鲁夫妇家相遇应该是在2013年1月30日。

  • 第16题:

    老王82岁,癌症晚期,妻子比她小2岁(80岁),老王平时极有权威。三个儿子和夫妇一起住,女儿住在邻村。考虑到老王的病情和年龄,医生不建议手术,孩子们害怕老王接受不了,于是决定对其隐瞒病情。老王因为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而反复询问,认为家人不愿意为其治疗,儿女迫于无奈,最终告知实情。此后,老王开始闹情绪。妻子为了安慰老王,每天做好吃的,但老王只吃一点点,经常为吃饭吵架,最终绝食。绝食三天后,社工介入。
    下面是几个儿子及妻子和老王的家访记录: 大儿子说:“父亲这种状态,我们没有告诉他,也是出于孝心,担心他承受不住。”
    二儿子说:“母亲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饭吃,他也不吃,我很伤心。”
    三儿子说:“父亲平时很严厉,在家都是听他的。”
    女儿说:“平时父亲很疼爱我,我说什么都是听的,可这次让我也很伤心,我劝他也不吃。”
    妻子说:“我理解老伴,但他也应该也体谅体谅孩子,孩子也是关心……”
    老王说:“我的病情都不告诉我,饭菜不合我的口味,还让我吃,原本家里是我说了算的,现在都颠倒了,我就不听他们的。” 问题:
    1、结合案例,分析造成老王绝食问题的病态家庭结构并列出具体表现。
    2、在家庭会议中,社会工作者应如何运用结构家庭治疗模式的治疗技巧,解决老王的绝食问题。


    答案:
    解析:
    1、病态家庭结构:纠缠、疏离、联合对抗、三角缠、倒三角; 联合对抗:表现形式
    孩子们害怕老王接受不了,于是决定对其隐瞒病情
    儿女迫于无奈,最终告知实情
    倒三角:表现形式
    老王平时极有权威
    “原本家里是我说了算的,现在都颠倒了,我就不听他们的。”
    结合材料作答;
    2、治疗技巧:
    重演: 让家庭成员实际表现相互交往冲突的过程,呈现家庭的基本结构和交往方式
    集中焦点:让家庭成员的注意力集中在家庭交往方式与问题的关联上,避免家庭成员回避问题。
    感觉震撼:利用重复、声调的高地与间接的词语等方法让家庭成员明了社工谈话的内容
    划清界限:帮助家庭成员分清交往的边界线,使家庭成员之间的交往变得更有弹性
    打破平衡:协助家庭成员挑战家庭的病态结构,改变家庭的权力运作方式,打破原来病态家庭结构的平衡
    互动方式:让家庭成员了解相互之间的关联方式,明白自己是怎样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关注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方式
    协助建立合理的观察视角: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家庭成员提提供专业的意见和解释,协助服务对象建立合理的观察生活的视角。
    似是而非:通过强化问题让家庭成员之间的冲突更加明显,使得原来模糊不清的错误想法呈现出来,从而为家庭成员了解和改变问题背后的错误想法提供机会。
    强调优点;引导家庭成员关注整个家庭或者个人的优点,避免过分关注家庭的不足。

  • 第17题:

    一对老年夫妇住在偏远山村,儿女们生活在大城市。由于交通不便,尽管儿女们偶尔会寄钱给两位老人,但是很少回去看望他们,老人生病时即使有钱也无人照料。在老年社会工作中,这属于()行为。

    A:虐待老人
    B:他人疏于照顾
    C:子女不孝
    D:情感虐待

    答案:B
    解析:
    在老年社会工作中,他人疏于照顾的行为表现是:主动或被动地未满足老人身心健康的需要,包括未能充分满足老人在饮食、居所、穿衣、医疗照顾和身体保护等方面的需要。

  • 第18题: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人。大儿子王甲居住在Y省B县,二儿子王乙居住在Y省C县,女儿王丙居住在W省D县。2000年以来,王某的日常生活费主要来自大儿子王甲每月给的800元生活费。2008年,由于物价上涨,王某要求二儿子王乙每月也给一些生活费,但王乙拒绝。王某将王乙告到法院,要求王乙每月支付给自己赡养费500元。根据上述事实,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Y省A县法院
    • B、Y省B县法院
    • C、Y省C县法院
    • D、W省D县法院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的代表作家是韩小窗,多以激昂的历史事件为题材。

    • A、东城调
    • B、西城调
    • C、南城调
    • D、北城调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某市公安局东城区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在小区将携带平板电脑、形迹可疑的季某(居住在朝阳区)抓获。经查,季某携带的平板电脑系当日在西城区某商场盗窃所得,价值480元。此案应由()管辖。

    • A、东城区公安分局
    • B、西城区公安分局
    • C、朝阳区公安分局
    • D、东城区或者西城区公安分局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多选题
    老王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需要养育自己的亲弟弟,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E

    和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老年人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家庭赡养;扶养与监护。

  • 第22题:

    单选题
    ()的代表作家是韩小窗,多以激昂的历史事件为题材。
    A

    东城调

    B

    西城调

    C

    南城调

    D

    北城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王某和老伴育有两儿一女,女儿已结婚,大儿子已工作,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由于父母去世得早,老王年轻时除了养育自己孩子,还承担起养育自己亲弟弟的责任,如今弟弟已事业有成,生活富裕。现如今老王得了重病,需要人照顾。关于老王的赡养和扶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老伴有扶养的义务

    B

    弟弟有扶养的义务

    C

    大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D

    女儿由于已出嫁没有赡养的义务

    E

    小儿子有赡养的义务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第24题:

    单选题
    老王今年47岁,膝下一儿一女,儿子已经成婚,目前老王同老伴及未婚的女儿居住在一起。老王的家庭目前属于(  )类型。
    A

    核心家庭

    B

    联合家庭

    C

    主干家庭

    D

    领养家庭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