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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对某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中的公正性提出怀疑。但有记录表明:60%的这类案件中,法官的决定对妇女有利,这表明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并没有歧视妇女。下列各项中,最能反对上述结论的一项是( )。A.该法官在非性别歧视案件中,对女性被告或原告有偏见。B.许多法官发现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难以保持客观性C.有证据表明,妇女应当在该法官处理的70%以上的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胜诉D.该法官审理的大多数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是由一个较低法庭上诉的

题目

:一些人对某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中的公正性提出怀疑。但有记录表明:60%的这类案件中,法官的决定对妇女有利,这表明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并没有歧视妇女。下列各项中,最能反对上述结论的一项是( )。

A.该法官在非性别歧视案件中,对女性被告或原告有偏见。

B.许多法官发现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难以保持客观性

C.有证据表明,妇女应当在该法官处理的70%以上的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胜诉

D.该法官审理的大多数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是由一个较低法庭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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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A.甲法官在审理一案件时,遇到一个疑难问题,就其中不明的法律概念打电话向其原研究生导师请教B.乙法官在审理一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接到市领导的电话,该领导暗示乙法官只能判原告胜诉,乙法官未做任何承诺,审理中也没采纳该领导的意见C.丙法官承办一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某日遇到同事田法官,田法官就丙法官承办的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丙法官在最后制作判决书时电话征求田法官的意见D.丁法官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CD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8条的规定,坚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客观公正审理案件,在审判活动中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的影响。A选项中向研究生导师请教法律概念,不影响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B选项中乙法官没有受到领导的影响,其行为也不影响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CD选项中法官的行为都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 第2题:

    一些人对某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中的公正性提出怀疑。但有记录表明:60%的这类案件中,法官的决定对妇女有利,这表明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并没有歧视妇女。下列各项中,最能反对上述结论的一项是( )。

    A.该法官在非性别歧视案件中,对女性被告或原告有偏见。

    B.许多法官发现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难以保持客观性

    C.有证据表明,妇女应当在该法官处理的70%以上的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胜诉

    D.该法官审理的大多数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是由一个较低法庭上诉的


    正确答案:C
    若要否定题干的结论则要证明法官在针对妇女的性别歧视案件中有歧视妇女的现象,C项中“应有70%的胜诉高于法官处理的60%,有差距,故选C。

  • 第3题:

    在下列上诉、抗诉案件中,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是( )。

    A.赵某盗窃案中,只有赵某的哥哥提出上诉

    B.钱某杀人案中,只有检察院提出抗诉

    C.孙某和李某共同抢劫案中,只有孙某提出上诉

    D.周某虐待案中,只有周某的辩护律师经周某同意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C

  • 第4题: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官释明权;执法为民【详解】释明权在现代民事诉讼理论上的含义较为广泛,它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的意思不明确、不充分,或有不当的诉讼主张和陈述,或者他所举的证据材料不够而误认为足够了,在这些情形下,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发问,提醒、启发当事人把不明确的予以澄清,把不充足的予以补充,把不当的予以排除、修正。但是,由于实务中对哪些问题需要释明、如何释明、释明到何种程度较难掌握,操作不当就易于出现纠问式的庭审、职权的探知或诉讼辅导等有悖于法官中立的情形,加之行使释明权往往意味着对一方当事人进行援助,对方当事人容易产生误解,所以法官在行使释明权时应格外慎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据此,A选项错误,不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因此,B选项不应选。C选项中,当事人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而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此时法官有权对该方当事人进行释明,提醒其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故C选项正确。执法为民要求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D选项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是对一方当事人的援助,对另一方当事人并不公平,因此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C。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5题:

    建立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有利于保障审判独立和检察独立。据此,下列做法正确的是:(2017年卷一98题,不定项)

    A.某案承办检察官告知其同事可按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
    B.某法官在参加法官会议时,提醒承办法官充分考虑某案被告家庭现状
    C.某检察院副检察长依职权对其他检察官的在办案件提出书面指导性意见
    D.某法官在参加研讨会中偶遇在办案件当事人的律师,拒绝其研讨案件的要求并向法院纪检部门报告

    答案:A,C,D
    解析: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2条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A项是“按规定”,故正确。B项尽管是“在参加法官会议时提醒”,但提醒的“某案被告家庭现状”显然不是法律规定的应予考虑的因素,故B项做法不正确。C项是依职权。属于“依法正常履行职责”,故正确。D项,“拒绝”并“报告”的做法,符合“法官不得私自单方面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的要求,故正确。

  • 第6题:

    下列法官的行为中,哪些是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 )
    A.王法官认为李法官对某经济案件的终审裁判不当,于是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司法不公正的文章
    B.法官孙某在审理某明星财产继承一案时,为了做到公正审理,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C.在审理一起强奸案件时,法官张某盛气凌人,多次制止被告人的发言
    D.钱某因曹某不按期偿还借款而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扣押,审理案件的法官亲自到公安机关调取证据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
    讲解:《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7条规定:“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王法官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司法不公正的文章,是有损司法权威的言论,故选项A符合题意。该准则第16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故选项B不符合题意。该准则第22条规定:“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因此,选项C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査核实证据。”因此,选项D不合题意。故A、C项当选。

  • 第7题:

    下列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有:

    A:在王某盗窃案中,法官刘某没有当庭听取双方的证人证言,而是委托书记员对证人证言进行记录并转交给刘某
    B:法官高某在审理张某抢劫案中,要求证人要出庭作证
    C:法官刘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由于单位里要召开会议,就暂时停止了庭审
    D:在审理一起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中,法官赵某认为庭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就不允许辩护律师出庭,只需提交辩护意见就可以了

    答案:B
    解析:
    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的合称,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被告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应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调查证据以口头辩论、质证、辨认方式进行。A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直接原则;C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集中审理原则;D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言词原则。

  • 第8题: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下列哪些情况下,法官应当主动回避?

    • A、法官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出现错判
    • B、法官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的公正裁判产生怀疑
    • C、法官与该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
    • D、法官认为如审理该案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的

    正确答案:B,C

  • 第9题:

    下列案件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是()。

    • A、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
    • B、贿赂案
    • C、贪污案
    • D、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案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 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
    • 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
    • C、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
    • D、孙法官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下列哪些情况下,法官应当主动回避?
    A

    法官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出现错判

    B

    法官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的公正裁判产生怀疑

    C

    法官与该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

    D

    法官认为如审理该案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的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案件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是()。
    A

    侵占案

    B

    挪用公款案

    C

    贪污案

    D

    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表述中何者为影响法官内部独立的行为?( )。

    A.在公开场合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发表评论

    B.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C.向其他审判庭的法官咨询,探讨某一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D.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


    正确答案:AB

    「考点」法官的内部独立「解析」独立是公正的最重要保障,法官职业道德中的维护司法独立包括外部独立、内部独立和法官内心独立三种类型,其中,法官内部独立是指法官对其他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尊重,具体内容参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l3条: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并做到:(一)除非基于履行审判职责或者通过适当的程序,不得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不得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二)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三)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这一准则的目的是为排除司法系统内部的干扰,本题中的AB两项明显违反了法官内部独立的规定

  • 第14题:

    有人对某位法官在性别歧视类案件审理中的公正性提出了质疑。这一质疑不能成立,因为有记录表明,该法官审理的这类案件中60%的获胜方为女性,这说明该法官并未在性别歧视类案件的审理中有失公正。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能对上述论证构成质疑?

    Ⅰ.在性别歧视案件中,女性原告如果没有确凿的理由和证据,一般不会起诉。

    Ⅱ.一个为人公正的法官在性别歧视案件的审理中保持公正也是件很困难的事情。

    Ⅲ.统计数据表明,如果不是因为遭到性别歧视,女性应该在60%以上的此类案件的诉讼中获胜。

    A.只有Ⅰ。

    B.只有Ⅱ。

    C.只有Ⅲ。

    D.只有Ⅰ和Ⅲ。


    正确答案:D
    解析:复选项Ⅱ不能对题干的论证构成质疑。因为,第一,它不能对题干的论据构成质疑;第二,它不能对题干中从论据到结论的推断构成质疑;第三,它同样不能对题干的结论构成质疑。因为一般的,某人做某件事有难度,不能对某人做成了这件事构成质疑。复选项Ⅰ能构成质疑。复选项Ⅲ显然能构成质疑。

  • 第15题:

    在古罗马时代,为了确保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法官往往并不主动搜集或调查证据,而只是在案件审判过程中,通过当事人双方所提交的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在案件审理之前,法官对案件事实往往一无所知,这有利于避免法官就案件事实形成不合理的前见,避免先入为主作出评判。
    关于这段文字,以下理解准确的是:

    A.公正性是法官审理案件的首要因素
    B.先入为主会对法官的裁判带来严重影响
    C.不讲程序正义,无法保证结果正义的实现
    D.法官对案件事实一无所知,有利于公正裁判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将选项与文段一一对应。
    第二步,辨析选项。A项对应“为了确保法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定案件事实”,“首要因素”在文段没有提及,属于无中生有,错误。B项对应“这有利于避免法官就案件事实形成不合理的前见,避免先入为主作出评判”,符合原文,正确。C项对应文段第一句,“程序正义”在文段没有提及,属于无中生有,错误。D项对应文段第二句,法官对案件的一无所知有时间作前提,即“案件审理之前”,属于曲解文意,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 第16题:

    关于法院可以在诉讼中主动依职权采取的措施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法院可以主动进行调查
    B.对于案件中的某项专业技术问题,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邀请某大学的权威教授潘某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进行探讨
    C.在某一案件中,关于标的物玉器的价值,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法院可以主动启动鉴定程序,对玉器的价值进行评估
    D.罗某诉子女赡养纠纷案中,法院的法官谢某十分同情罗某的遭遇,在案件尚未宣判前主动裁定先予执行,让罗某获得相应的赡养费用

    答案:C
    解析:
    A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96条的规定,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的证据包括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涉及身份关系的,涉及公益诉讼的,涉及恶意诉讼的,涉及程序性事项的;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22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可以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法院主权主动要求;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21条第3款的规定,法院可以主动依职权申请鉴定;D项错误,根据《民诉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法院不可以主动裁定先予执行。

  • 第17题:

    下列法官的行为中,哪些是不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行为?( )
    A.王法官认为李法官对某经济案件的终审裁判不当,于是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司法不公 正的文章
    B.法官孙某在审理某明星财产继承一案时,为了做到公正审理,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 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C.在审理一起强奸案件时,法官张某盛气凌人,多次制止被告人的发言
    D.钱某因曹某不按期偿还借款而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 件时扣押,审理案件的法官亲自到公安机关调取证据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法官职业道德
    讲解:《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7条规定:“维护国家利益,遵守政治纪律,保 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不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活动,不发表有损国 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王法官在自己的博客发表司法不公正的文章,是有损司法权威 的言论,故选项A符合题意。该准则第16条规定:“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 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 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故选项B不符 合题意。该准则第22条规定:“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 ‘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因此,选项C 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 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 据。”因此,选项D不合题意。故A、C项当选。

  • 第18题:

    共用题干

    下列表述中何者为影响法官内部独立的行为?()
    A、在公开场合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发表评论
    B、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C、法官吕某退休后撰书,以“一个法官的独白”为题,以曾任法官的真实身份署名,书中大量描述所谓“司法审判黑幕”
    D、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

    答案:A,B,C
    解析:
    《律师法》第5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律师法》第7条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故应选A、C。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故A项说法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故B项说法错误。该法第7条规定,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8条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该法第9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选A、C。


    根据《公证法》第23条的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四)私自出具公证书;(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所以A、B、C、D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1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知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68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B项中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公证书的内容的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行政诉讼。根据该法第62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收到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之外的公证员进行复查。复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应当报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审批。可知C项是错误的。同样根据该法第61条的规定,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与当事人提起公证书复查的起算时间不太相同,要注意区别,故D项也不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B、C、D项。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公证员不得从事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利用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三)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四)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当选。


    根据《法官法》第7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法官法》第32条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贪污受贿;……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项。


    李某与刘某是母子关系。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故A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49条规定:“办理委托事务的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利益冲突的,不得承办该业务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故B项正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据此,蔡某继续担任甲公司代理人必须得到甲公司的同意。该条第2款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委托人利益冲突的事实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委托人决定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表明当事人已经知悉存在利益冲突的基本事实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当事人明确同意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据此,甲公司的同意应当是书面的,故系可以继续保持,故D项C项正确。若甲公司决定维持委托关系的,该关错误。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分则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处分:……(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A项正确。根据该法第16条规定,法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B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法官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C项错误。根据该法第33条规定,法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案件,或者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D项正确。


    赵某是离任的法官。A、D项,显然是可以从事的,不选。《法官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据此,若离任法官在离任后2年内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是允许的。故B项不选。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只要是原任职法院,离任后永远不得承办。故本题应选C项。


    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的规定,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故A、B选项应选。依《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6条的规定,法官退休后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故C项应选。D选项中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是庭长正常履行职权的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项。

  • 第19题: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

    A.张法官在餐厅用餐时,发现邻桌顾客正在实施扒窃行为,但张法官视而不见,继续吃饭
    B.李法官在开庭前接到某市委书记电话,市委书记暗示其与原告系情人关系,并希望原告胜诉,李法官表示理解,但未作任何承诺,也没有采纳市委书记的意见
    C.刘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向双方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结果的观点
    D.孙法官就案件中某个疑难法律问题向某法学教授请教

    答案:C
    解析:
    ①A 项中张法官的行为不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故A 项不当选。②李法官未作任何承诺,也没有采纳市委书记的意见,此行为并没有违法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故B 选项不当选③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不能向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的观点和态度,刘法官的做法违背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故C 选项当选④孙法官就疑难法律问题向法学教授请教,不涉及案件事实,并没有违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故D 项不当选。

  • 第20题:

    下列案件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是()

    • A、遗弃案
    • B、挪用公款案
    • C、贪污案
    • D、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案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

    • A、甲法官在审理一案件时,遇到一个疑难问题,就其中不明的法律概念打电话向其原研究生导师请教
    • B、乙法官在审理一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接到市领导的电话,该领导暗示乙法官只能判原告胜诉,乙法官未做任何承诺,审理中也没采纳该领导的意见
    • C、丙法官承办一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某日遇到同事田法官,田法官就丙法官承办的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丙法官在最后制作判决书时电话征求田法官的意见
    • D、丁法官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C,D

  • 第22题:

    下列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的有:()

    • A、在王某盗窃案中,法官刘某没有当庭听取双方的证人证言,而是委托书记员对证人证言进行记录并转交给刘某
    • B、法官高某在审理张某抢劫案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 C、法官刘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由于单位里要召开会议,就暂时停止了庭审
    • D、在审理一起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中,法官赵某认为庭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就不允许辩护律师出庭,只需提交辩护意见就可以了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单选题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2013年真题]
    A

    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

    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

    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

    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诉讼时效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法官向当事人就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和建议,违反了法定程序,不是执法为民的体现。
    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1项,人民法院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据此,在追索赡养费的纠纷中,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必须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依职权采取。
    C项,根据《婚姻法》第46条,在一定的情形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46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杜某诉阎某离婚,法官向当事人履行了上述释明义务,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当事人的利益,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
    D项,《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只有在以上两种情形下,法院才应当主动收集证据。选项中不存在以上情形,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律程序,有损法官消极裁判者的角色,并不能体现执法为民的要求。

  • 第24题:

    问答题
    案例:律师A某由于收案较少,就到各个法院找法官恳求介绍案子,并对认识的法官悄悄许诺:“介绍来的案子以代理费的20%给介绍费,大案子还可高于这个比例。”于是A某案子接连不断。A某按原来许下的比例付给法官介绍费。为了进一步发展与法官之间的关系,给法官更多的经济利益,在部分案件中,A某还介绍、唆使当事人向法官送礼。问:A某的行为有哪些不合法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