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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政府机关由于信息管理改造的需要,欲购买一批电脑,经过有关会议协商后,决定选择本市5 家具有较好信誉的电脑公司作为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进行招标采购。这种采购形式被称为______。A.竞争性招标采购 B.限制性招标采购 C.竞争性谈判采购D.邀请招标采购

题目

某政府机关由于信息管理改造的需要,欲购买一批电脑,经过有关会议协商后,决定选择本市5 家具有较好信誉的电脑公司作为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进行招标采购。这种采购形式被称为______。

A.竞争性招标采购 B.限制性招标采购 C.竞争性谈判采购D.邀请招标采购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竞争性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通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采购方式。限制性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不刊登招标公告而直接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采购单位通过与多位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采购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预审公告.然后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一种方式。

更多“某政府机关由于信息管理改造的需要,欲购买一批电脑,经过有关会议协商后,决定选择本市5 家 ”相关问题
  • 第1题:

    高某与穆某是夫妻,双方于2000年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1万元。后因二人产生家庭矛盾,穆某未经高某同意,擅自把电脑拿走,并同吴某协商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吴某。吴某拿到电脑后,经常随身携带,某次外出不幸丢失。恰巧电脑被周某捡到,并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同事武某。后武某在开学术会议时携带该笔记本被吴某认出,吴某并提供了相关证明。

    (2)武某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1)吴某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昊某构成善意取得。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在本案中,穆某作为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共有财产,而吴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相当的价款,依法应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2)武某不能取得对电脑的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构成要件:第一,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第三,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第四,占有人必须是善意取得占有。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占有人非法转让,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由于电脑是被所有权人遗失,原物不基于所有人的意思丧失占有,因此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武某不能取得有关所有权。

  • 第2题:

    消费者购买行为模式的五个阶段顺序为( )。

    A.确定需要、收集信息、评估选择、购买决定、消费感受

    B.收集信息、确定需要、评估选择、购买决定、消费感受

    C.确定需要、收集信息、购买决定、评估选择、消费感受

    D.收集信息、确定需要、评估选择、购买决定、消费感受


    正确答案:A
    A。解析:需要是收集信息的目标,因此,确定需要在收集信息之前。而评估选择又是购买决定之前需要做的事情,因此,正确顺序是A。

  • 第3题:

    36,某甲欲购买一台电脑,一日,其友某乙去出售电脑的丙贸易公司办事,某甲遂请某乙转告贸易公司自己欲按贸易公司寄送的价目表购买电脑一台,要求次日送货。这里的某乙,在民法上属于某甲的( )。

    A.代理人

    B.代表人

    C.传送人

    D.居间人


    正确答案:C
    解析:代理是指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传送是指向第三人传达他人已完成的意思表示的行为。二者区别在于,代理人为代理行为是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为之。而传送人并没有自己的意思表示,只是作为他人的意思表示的传送工具。此题中,甲购买的意思表示已经完成,只不过由乙作为传送工具传达于第三人而已,乙并没有为自己的意思表示。

  • 第4题:

    某甲欲购买一台电脑,一日,其友某乙去出售电脑的丙贸易公司办事,某甲遂请某乙转告贸易公司自己欲按贸易公司寄送的价目表购买电脑一台,要求次日送货。这里的某乙,在民法上属于某甲的()。
    A代理人 B.代表人 C.传送人 D.居间人


    答案:C
    解析:
    【详解】
    此题考査代理人、代表人、传送人及居间人的区别。代理是指以本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传送是指传达他人已完成的意思表示于第三人的行为。二者区别在于,代理人为代理行为是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为之。而传送人并没有自己的意思表示,只是作为他人意思表示的传送工具。此题中,甲购买的意思表示已经完成,只不过由乙作为传送工具传达于第三人而已,乙并没有为自己的意思表示。代表人包括法人的董事或其他代表机关,代表人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而代理中代理人与本人是相互独立的,只不过代理人的行为的效力归属于本人。代表人对外为民事法律行为,亦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为之,而不是传送他人的意思表示。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其与代理人的不同之处。而居间人作为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媒介,是以自己的意思表示、自己的行为积极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并非仅仅传达双方的意思表示。

  • 第5题:

    共用题干
    吴某欲购买甲公司所开发项目的一套住宅。首付款30%,余额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贷款期限20年,贷款利率6%,该居民家庭收入8000元。

    吴某经过仔细的权衡,考虑甲公司办事效率高,可以快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及时入住,故决定购买该套住宅,该居民的心理需要是( )。
    A:便利心理需要
    B:惠顾心理需要
    C:优越心理需要
    D:从众需要

    答案:A
    解析:

  • 第6题:

    经过有关较正式的会议讨论,并投票通过,以会议名义发布才能生效的文种是()

    • A、决定
    • B、决议
    • C、报告
    • D、会议纪要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王刚经过反复思考长时间比较选择后,决定购买一套知名楼盘的商品房。其购买行为属于()

    • A、习惯型购买行为
    • B、变化型购买行为
    • C、协调型购买行为
    • D、复杂型购买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王某于2008年8月1日向孙某发信称:"我这有电脑一批,每台5000元,如需要请于8月7日前回复",并附上电脑配置单。孙某于8月5日发出通知,希望购买5台电脑。孙某的通知正常情况下应于8月7日前到达王某处,后因快递公司的原因,于8月9日才到达王某处。王某收到通知后,因通知时间已超过约定回复时间,因此对该通知置之不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8月1日向孙某发信为要约邀请
    • B、孙某通知迟于王某规定的时间到达,不发生法律效力
    • C、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未成立
    • D、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已成立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河南省洛阳市某农技公司欲向本省某种子公司购买价值10万元的优质小麦种子,大面积推广科技种田。由于资金紧张,农技公司便向本市某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双方协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规定:某银行提供10万元贷款给农技公司,用于购买优质小麦种子,借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后5天内,由某银行将10万元贷款划转农技公司账户。 合同签订后,银行延迟了15天才将贷款划转农技公司账户。由于该笔贷款没有按时划转,致使农技公司在购买小麦种子时多付了涨价的3万元。农技公司要求银行赔偿损失遭到拒绝,某银行声称还要提前收回贷款。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农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某银行赔偿损失。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农技公司和银行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A

    合同签订之时

    B

    贷款到账之时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于2010年5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购买电脑的要约,该要约于5月4日到达乙公司,后甲公司由于业务转变,决定放弃购买电脑的计划,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的要约于2010年5月1日生效

    B

    甲公司的要约于2010年5月4日生效

    C

    甲公司的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

    D

    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采取到达生效主义,即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即甲公司的要约于2010年5月4日生效;要约在生效后可以撤销,但对规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方式明示不得撤销的要约,以及在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情形中,要约人不得撤销要约。

  • 第11题:

    多选题
    张某、李某、赵某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张某、李某各出资20万元,赵某出资60万元。三股东在公司设立时一次缴付出资。公司成立2年后张某欲转让其股权,李某、赵某均同意转让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下列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方案中,正确的有( )。
    A

    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各购买10万元

    B

    经李某、赵某协商同意,李某购买2万元,赵某购买18万元

    C

    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各购买10万元

    D

    李某与赵某协商不成,则李某购买5万元,赵某购买15万元


    正确答案: C,A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河南省洛阳市某农技公司欲向本省某种子公司购买价值10万元的优质小麦种子,大面积推广科技种田。由于资金紧张,农技公司便向本市某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双方协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规定:某银行提供10万元贷款给农技公司,用于购买优质小麦种子,借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后5天内,由某银行将10万元贷款划转农技公司账户。 合同签订后,银行延迟了15天才将贷款划转农技公司账户。由于该笔贷款没有按时划转,致使农技公司在购买小麦种子时多付了涨价的3万元。农技公司要求银行赔偿损失遭到拒绝,某银行声称还要提前收回贷款。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农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某银行赔偿损失。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银行是否需要对农技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A

    B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各项属于合同的变更的是( )。

    A.甲将自己与乙之间的合同变更为甲和丙之间的合同

    B.甲与乙订立合同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由于笔记本电脑缺货,合同更改为购买台式电脑

    C.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定价1万元,后甲把货款更改为5000元

    D.甲欲借乙的自行车,乙自行车已经出借,便从丙处借来一辆代替


    正确答案:C
    C【解析】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狭义上合同的变更只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不变。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因此合同变更仅指狭义的合同内容上的变更。传统民法及其理论认为,合同的变更分为债的要素变更与非要素变更。所谓债的要素变更,是指给付发生重要部分的变更,导致合同关系失去统一性。这时的变更不再属于合同的变更,而为合同的更改。而非要素的变更未使合同关系失去统一性,因此为合同的变更。本题中,A项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B、D项属于债的要素变更,合同失去统一性。因此,选C项。

  • 第14题:

    利辛学校委托其教务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恰逢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王某因代买电教器材而获得5张奖券,后这5张奖券中的1张中奖,可得到笔记本电脑1台,该电脑应如何处理?( )

    A.归利辛学校所有

    B.归利辛学校所有,但应给王某一定补偿

    C.归王某所有

    D.归利辛学校和王某共有


    正确答案:A
    本题涉及代理行为的后果问题。王某代学校购买设备,其所实施的行为为代理行为,其所取得的任何权利均归被代理人即学校享有。王某不仅应将购买的电教器材交给学校,而且应将因购买电教器材所得的5张奖券交给学校,因奖券中奖所得的电脑,也应归学校,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15题:

    初中学生周某的叔叔赠与其财产5万元,周某欲买一辆摩托车,他( )。

    A.有权自己决定购买

    B.有权同叔叔协商决定购买

    C.应当经过父母同意

    D.有权同父母协商,但父母不同意时仍可自行决定购买


    正确答案:C
    C。本题考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 第16题:

    王某于2008年8月1日向孙某发信称:“我处有电脑一批,每台5 000元,如需要请于8月7日前回复”,并附上电脑配置单。孙某于8月5日发出通知,希望购买5台电脑。孙某的通知正常情况下应于8月7日前到达王某处,后因快递公司的原因,于8月9日才到达王某处。王某收到通知后,因通知时间已超过约定回复时间,因此对该通知置之不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8月1日向孙某发信为要约邀请
    B.孙某通知迟于王某规定的时间到达,不发生法律效力
    C.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未成立
    D.孙某与王某的电脑购买合同已成立


    答案:D
    解析:

  • 第17题:

    周某欲购买甲公司所开发项目的一套住宅。首付款为总房价的30%,余额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贷款期限20年,贷款年利率6%,该居民家庭收入8000元。
    周某经过仔细的权衡,考虑甲公司办事效率高,可以快速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及时入住,故决定购买该套住宅,该居民的心理需要是(  )。

    A、便利心理需要
    B、惠顾心理需要
    C、优越心理需要
    D、从众需要

    答案:A
    解析:
    消费者的需要是指消费者对商品本身和相关服务的需要,包括下列基本内容:①对商品基本功能的需要;②对商品安全性能的需要;③对商品消费便利的需要;④对商品审美功能的需要;⑤对商品情感功能的需要;⑥对商品社会象征性的需要;⑦对享受良好服务的需要。其中,便利性需要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中,都会要求便利,如要求以较少的时间、较快的方式购买到所需要的便利的商品,商品的使用方法简单、操作方便等。

  • 第18题:

    2011年3月,张某从本市一批发市场购进电脑200台,货值100多万元,张某可以采取的最佳付款方式是()

    • A、转账支票
    • B、汇票
    • C、现金结算
    • D、信用卡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公司于2010年5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一份购买电脑的要约,该要约于5月4日到达乙公司,后甲公司由于业务转变,决定放弃购买电脑的计划,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要约于2010年5月1日生效
    • B、甲公司的要约于2010年5月4日生效
    • C、甲公司的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
    • 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河南省洛阳市某农技公司欲向本省某种子公司购买价值10万元的优质小麦种子,大面积推广科技种田。由于资金紧张,农技公司便向本市某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双方协商,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规定:某银行提供10万元贷款给农技公司,用于购买优质小麦种子,借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后5天内,由某银行将10万元贷款划转农技公司账户。 合同签订后,银行延迟了15天才将贷款划转农技公司账户。由于该笔贷款没有按时划转,致使农技公司在购买小麦种子时多付了涨价的3万元。农技公司要求银行赔偿损失遭到拒绝,某银行声称还要提前收回贷款。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农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某银行赔偿损失。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农技公司采取了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承担。

    • A、农技公司
    • B、银行
    • C、农技公司和银行共同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问答题
    甲市某商场从报纸上看到某电脑商刊登的一则广告,介绍一种新型电脑,价格为每台6000元,多购可以优惠。因这种新型电脑的市场销售前景很好,商场当即发电传给电脑商,内容为:“定购你处新型电脑100台,如价格能降10%,则购买200台,货到后验收合格即付款。”电脑商收到电传后,回电称:“同意降价10%,但因库存仅100台,可以立即发运,另100台半个月后发运”。商场受到电传后未予答复。电脑商即派业务员林某将100台电脑运往甲市某商场,商场验收合格后以每台5400元价格支付了货款。林某告知商场因生产厂家提前发货,故另100台电脑可在7天内送到,请商场做好接货准备,商场称已从别的途径购进100台同类电脑,不再需要另100台电脑。林某立即回公司报告此事。电脑商认为商场不能擅自毁约,遂决定按期发运第二批100台电脑。但第二批电脑运至商场,商场拒绝接受。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各题:某商场向电脑发电传请求购买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正确答案: 商场向电脑商发电传请求购买的行为是要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欲改造一个会议室,配备电脑和投影设备,遂委托该公司员工刘某代为购买相关设施。因妻子对自己刚买的家用电脑甚为不满,刘某遂决定将该电脑以原价出卖于甲公司。另刘某的好友陈某开设的电器店正好经营投影设备,并委托刘某代卖,每卖出一套设备可获得总价10%的提成,刘某遂决定以甲公司和电器店名义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甲公司发现购得的设备并非正品。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

    刘某将自有电脑以原价出卖于甲公司,该电脑买卖合同对甲公司有效

    B

    即使刘某对甲公司和电器店均有代理权,甲公司也有权主张该设备买卖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

    C

    即使刘某妻子不同意出卖家用电脑,甲公司也可主张构成表见代理

    D

    因购得的设备并非正品,甲公司有权通知电器店撤销该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民法总则》第168条第1款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该条明确禁止自己代理。本题中,刘某以甲公司名义与自己签订电脑买卖合同,构成自己代理,应当认定无效。
    B项,《民法总则》第168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该条明确禁止双方代理。本题中,虽刘某对甲公司和电器店均有代理权,但该电器买卖合同构成双方代理,被代理人甲公司有权不承担该代理的后果。
    C项,刘某未经其妻子同意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涉及是否为无权处分的问题。刘某出售家用电脑是以自己名义不属于无权代理行为,甲公司并无适用表见代理的前提。
    D项,《民法总则》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若购得的电脑非正品,受欺诈方甲公司有权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撤销该合同,但无权以通知撤销该合同。

  • 第23题:

    单选题
    消费者购买过程的顺序通常为()
    A

    引起需要--->收集信息--->评价比较--->决定购买--->购后感受

    B

    引起需要--->评价比较--->收集信息--->决定购买--->购后感受

    C

    收集信息--->评价比较--->引起需要--->决定购买--->购后感受

    D

    决定购买--->引起需要--->评价比较--->收集信息--->购后感受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